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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荊州市楊先鳳被迫害致死

楊先鳳女士遺照
【明慧週報訊】湖北省荊州市沙市區法輪功學員楊先鳳,2001年3月被非法關押10個月後,被非法判刑4年,在獄中受盡折磨,2006年出獄。2008年2月20日左右,楊先鳳再次被中共「610」惡徒綁架,被劫持到武漢湯遜湖洗腦班迫害近40天,精神受到很大打擊,於4月3日離開人世。



楊先鳳,女,53歲,97年上半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99年法輪大法遭到迫害後,因進北京上訪說明法輪大法是正法,遭到沙市區公安分局一科惡警迫害,被非法關押多月,受到了肉體上、精神上折磨,並受到惡警陳金華的經濟敲詐。2000年7月無故被沙市區610關押到沙市黨校非法洗腦達兩月之久。

2001年3月6號,楊先鳳發真相資料,被沙市區公安分局一科的惡警非法抄家,搜走所有大法書籍及現金,惡警未履行任何法律程序,將楊先鳳等幾名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在沙市中山公園鷹冠山莊內進行迫害。惡警們不讓楊先鳳睡覺、用強烈的燈光照射眼睛、罰站、冷凍、打耳光、把辣椒水放入楊先鳳的眼睛與嘴裡、把點燃的煙卷塞入她的兩個鼻孔內,用棉被將楊先鳳摀住(叫包餃子),穿著硬底皮鞋在她身上踩、殘酷折磨九天九夜,致使楊先鳳昏死過去,膀子被打脫臼,惡警不顧楊先鳳的死活、強行關入看守所,十個月之後楊先鳳被非法判刑四年。

在看守所期間,楊先鳳絕食抗議非法迫害,要求無罪釋放,被荊州市西門看守所張從金副所長指使犯人進行了象對待死囚犯一樣的野蠻灌食,用鐵起子撬掉了楊先鳳的三顆門牙,鮮血不止。2001年12月,楊先鳳被非法關押在沙市第二看守所時,被以副所長魯某為首的惡警指使犯人用較粗的橡皮管從鼻腔內插入灌食,致使楊先鳳口鼻血流不止,頭髮衣服上都凝固著很多鮮血,魯某指使在場的犯人立刻清除地上的血跡,並強調不許對外說此事。

長期的遭受非法關押,楊先鳳被迫害的不能行走,她是被抬進湖北省女子監獄的。在監獄服刑期間,因抵制迫害,獄警十幾天不讓她睡覺,日夜罰站,楊先鳳幾次昏倒,後腦杓摔破流了很多血,即使這樣,惡警還把她用繩子捆在柱子上繼續罰站,逼她「轉化」,致使楊先鳳手腳腫爛,慘不忍睹。

楊先鳳的精神、肉體受到了很大的摧殘,被非法監禁四年回家後,沙市區610以楊家龍為首的惡人們還不放過楊先鳳,長期騷擾她,監視她的言行。

在長達九年的無休止的迫害中,楊先鳳身心受到很大摧殘,以致重病纏身,於2008年4月3號含冤離世。 

北京勞教調遣處指使男警參與婦檢

【明慧週報訊】貴州法輪功學員塗曉敏,女,45歲,2007年10月在北京被綁架勞教,由順義區拘留所五名男警劫持至北京市大興區勞教人員調遣處,遭到其中四名男警強脫褲子當面做婦檢。

為防塗曉敏的掙扎,四個男警首先將塗曉敏的雙手反背在後,然後用手銬從後面銬住,再由兩男警按住其頭和肩,另兩男警不顧塗曉敏的拚命掙扎呼叫,強力粗暴的、毫無顧忌的將塗曉敏的三層褲子和內褲全部脫光,四人粗暴的將塗曉敏抬至做婦檢的椅上,由兩人在椅後控制塗曉敏的頭、肩、手臂及身,另兩男警則分立椅的兩旁,一邊一個強制分開塗曉敏的兩腿,各抓住塗曉敏的一條腿分向兩邊,向上舉起,充份暴露其女性私處,供女警做婦檢。女警將金屬設備強插入塗曉敏的陰部至子宮。

法輪功學員塗曉敏,女,45歲,大學本科學歷,2007年10月13日在北京被順義區空港派出所綁架,07年11月1日由順義區看守所轉入順義區拘留所非法關押。塗曉敏被非法勞教兩年,07年11月8日由順義區拘留所五名男警押解塗及另一名北京法輪功學員朱春玲(女,48歲),至北京市大興區勞教人員調遣處。

在調遣處對勞教人員作身體檢查時,押送的男警要求給塗曉敏做尿化驗(其實根本毫無必要,就是恃權欺侮人),遭塗曉敏的拒絕。後兩男警強行將塗曉敏先拉到X光室,一人抬頭,一人抬腳,將塗曉敏強按在檢查床上做了透視檢查。後又將塗曉敏拖拉至婦科檢查室。調遣處當班的女警叫男警脫下塗曉敏的褲子。當時現場除了這唯一的女警,其他全是順義區拘留所的四個男警。

塗曉敏在整個過程中拚命掙扎,怒斥他們的流氓行徑,一幫惡警根本無動於衷。塗曉敏在承受這一非常屈辱的同時,又承受著下體被非法檢查帶來的傷痛。塗曉敏的下體出血,至第二天內褲仍被血染濕。

婦檢結束,放塗曉敏從椅上下地後未及穿褲,又進來幾個男警(有的著便裝),聽說還要檢查上身是否有傷,一著便衣男子輕薄的撩開塗曉敏的前胸衣服供一幫惡警查看。一幫流氓惡警在整個檢查過程中的非法行為給塗曉敏造成了極大的精神刺激和身心傷害。

所有由順義區看守所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都會轉押到順義區拘留所關押,順義區拘留所對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一直粗暴對待,稍有不從,就非打即罵。塗曉敏曾因不配合照相,頭皮被抓破,手背、胳膊被扭傷。其間一女警還讓塗曉敏去為他人的供述筆錄簽字作偽證,遭塗曉敏的拒絕,後叫一打架入所的王姓女子去為五名男性被拘人員在有關詢問筆錄上簽字,執法警察公然造假,肆意侵犯當事人的權利,可見他們執法犯法。

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奴役生產航空食品盒

【明慧週報訊】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五大隊惡警打罵法輪功學員、強迫她們長時間奴役勞動,每天奴役勞動14個小時(早6點到晚8點),強迫法輪功學員做蝴蝶(守權工藝品有限公司),做航空食品盒(北方航空公司、南方航空公司、延邊翔達空港有限公司),逼迫法輪功學員把航空盒半成品卸下車,從一樓扛到四樓,再從四樓把做好的成品搬下樓裝車,上下樓都不空返。

為了獲得利潤,勞教所還經常強迫被關押的人員加班。特別是大隊長王莉梅、副大隊長蘇桂英值班時更是肆無忌憚的加班,有一次王莉梅值班,給百事可樂飲料海報貼雙面膠,每人一天做1300張,加班到後半夜二點多,結果累倒了好幾個法輪功學員。如果完不成規定的產值,就被罵、被訓,並用加期相威脅。

目前勞教所用加期、長時間奴役勞動、不讓接見等方式迫害法輪功學員。張麗芬從被綁架入所到現在,出所檢查3次,血壓一直都是90-220,勞教所卻遲遲不放人,還強迫她每天做14小時的勞動。董玉新、穆秀香被劫持到期,被加期10天,胡松因撕毀侮辱法輪功學員的照片被加期10天,劉芳、王玉傑因沒按要求答誣蔑法輪功的卷子被加期5天。

2008年3月4日,汪秀芬被管教王麗慧、蘇桂英毒打,嘴唇上部縫了十幾針,並軟禁十多天。為了掩蓋罪行,大隊長王莉梅花言巧語哄騙汪秀芬,讓她承認是自己撞傷的,否則就告她襲警。

在2008年3月,徐翠華因煉功被管教徐丹打耳光。公秋敏因不按手印,被王莉梅、宋鳳梅、張立紅等人強行銬上手銬,王莉梅不僅打公秋敏耳光,還強行拽著她按了手印。

勞教所五大隊惡警利用賣淫、盜竊的人當護廊,監視法輪功學員,每週五翻號,表面是找危險品,實際就是翻法輪大法經文。肖本英把經文壓到枕頭包下面,晚上上廁所時被護廊翻出上交,被加期10天。每次搜身,管教王麗慧都最賣力。惡徒們還經常翻車間、搜身(連乳罩都翻)。管教肖愛秋辱罵法輪功學員,一些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壞事很多都是她策劃、指使的。2007年7月商玉芹(64歲)被管教操控賣淫的護廊(實際是幫管教對法輪功學員直接行惡的人)從身上搜出經文,大隊長王莉梅、管教王麗慧將商玉芹雙手銬在床上電擊兩個多小時,還打她耳光。

民間藝術家遭綁架 女兒探監被拘留

【明慧週報訊】2008年3月12日下午5點多,河北民間藝術家王德謙再次遭到易縣公安局夥同涞水縣龍門鄉派出所綁架、抄家,家中被翻的一片狼藉,部份工藝品也被搶走。

王德謙被關入易縣看守所,現正在絕食抗議迫害。王的大女兒坐車二百里山路去看父親,被易縣公安局警察拒絕。

4月11日,王的妻子和大女兒再去看王德謙,不料,易縣公安局警察將王的大女兒非法拘留下來,說是在她家翻出的一照片上了明慧網。

三年冤獄期滿 又被劫入洗腦班

【明慧週報訊】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前進街辦事處自治街社區居民、法輪功學員商玉萍因堅持信仰而遭受中共惡黨多次、長期非法關押迫害。2005年4月商玉萍被非法抓捕後遭非法判刑3年,2008年4月6日商玉萍被非法強加的勞改期滿時,又被江漢區「610」等機構的惡人劫持入江漢區二道棚洗腦班。

2000年農曆年前夕,商玉萍被前進街派出所不法人員從家裏哄騙出來。綁架至江漢區二道棚洗腦班洗腦。由於她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在洗腦班被非法關押一年多後,被送往武漢第一女子看守所繼續關押,又被非法勞教一年,送往武漢何灣勞教所進行迫害。至2002年夏天才放回家,一關就是兩年半的時間。

2004年6月商玉萍在公汽上講真相,被惡人舉報,綁架至硚口區額頭灣洗腦班遭受迫害。後一直流離失所在外,「610」惡人多次上門騷擾其家屬。

2005年4月商玉萍等五位學員因做真相資料,被武漢市硚口區公安分局一科「610」惡警、國安特務強行綁架,被送往武漢第一女子看守所迫害;商玉萍被惡黨非法判刑3年轉到武漢女子監獄。

2008年4月6日商玉萍被非法強加的勞改期滿時應回家,她丈夫及親朋好友到武漢女子監獄接人時,又被江漢區「610」、前進街派出所、前進街辦事處、自治街社區居委會等一夥惡人,不顧家人的勸阻,將商玉萍直接從武漢女子監獄強行綁架到江漢區二道棚洗腦班。

上海提籃橋監獄迫害手段

棒子用布包上勒在嘴上「啃骨頭」
【明慧週報訊】提籃橋監獄折磨法輪功學員的手段:

經常在3個平米的小監中罰坐在一個凹凸不平塑料凳子上,雙手放在背後每天坐15小時以上,身體不能動,不然就遭致拳打腳踢;不服的法輪功學員還會遭致看管犯把頭按到馬桶裡,有時還讓法輪功學員頭頂馬桶;在毆打中最常用的一種方法是往法輪功學員的大腿根部猛踩,因為那些被惡警訓練有素的打手知道在這個部位沒有內臟,會讓人痛得昏死過去但不會造成內傷也死不了。

為了不讓法輪功學員喊「法輪大法好,共產黨是邪黨」等口號就用雙手掐喉嚨,有時還用塑料封箱帶給粘起來,更有一種刑罰叫:「啃骨頭」,就是兩根棒頭用布包起來紮在法輪功學員的嘴上,此刑罰就被用在江勇身上,致使嘴角紫腫流血。

再不屈服就會被送往嚴管大隊進行全封閉室的體罰與虐待,嚴管沒有明確規定時間長短,而且沒有時間的限制,是因警察需要與喜好決定,不像禁閉有明文規定最多時間只能15天,所以在這樣的地方沒有人知道法輪功學員所遭受的迫害與虐待,法輪功學員杜梃最長被關18個月。

在嚴管隊還有一種刑具叫:「地銬」,就是把法輪功學員雙手用手銬反銬後再用10厘米長的短粗鏈條給固定在地上,晚上睡覺也這樣被反銬在地上。在雙手被反銬固定在地上的同時,還會在法輪功學員的頭頂戴上防撞牆的帽子,雙腳被用死囚繩捆住,整個人在尿液中浸泡著。
在嚴管隊法輪功學員頭被戴防撞牆帽、嘴被上「啃骨頭」、手被反銬固定在地上、腳被死囚繩綁、身體在尿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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