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六日,修煉法輪功已五年的台灣宜蘭縣慧燈中學校長洪騰祥,從全台灣的大專院校、高中、職校及國中小學等十幾萬名教師中脫穎而出,獲選為「中華民國私立教育事業協會」第二十二屆「弘道獎」得主。該獎項不僅是台灣私立學校教師的最高榮譽,也等同官方頒發的師铎獎,是教育界的殊榮。
曾經多次謙辭角逐「弘道獎」的洪校長說,他是代表大家領獎,這份榮譽應該屬於現在和曾經共事過的同仁,因為有眾人的努力,才有今日的成果,他更將這份榮耀歸功於學煉法輪大法。 洪校長服務教育界逾三十一年,擔任過三所私校校長,至今都還是學生人數最多的記錄保持者,其中一所學校已過了十幾年,還一直叫他「第一名的校長」。
修煉法輪功 身心受益 二零零三年洪校長開始修煉法輪功,在這種「住宿學校」全天候任職的他,幾乎是以校為家,工作時間長、精神壓力大,體力消耗極大,但修煉法輪功的他卻不覺疲勞,現年五十五歲的他身強體健、毫無老態。洪校長本著勤教嚴管、培養全人的教育精神,自承過去的他脾氣暴躁,以嚴格著稱,還因此有過被學生戲稱為「洪籐條」的綽號。
洪校長說:「學煉法輪功後,明顯改變了我的教育理念。社會上青少年學生的問題日趨嚴重,但我已經不再憂心忡忡,以法輪大法教導的真、善、忍為依據,辦教育如救人,把法理智慧的運用於學校教育,確實起到良好的效果。近兩年國中基本測驗,縣內榜首都在我們學校,師生的德行也普遍提高。」對於許多品行不良的學生,甚至輔導室原本要放棄的頑劣學生,洪校長經常主動認養與輔導這些棘手的案件,不厭其煩的教導並歸正他們的言行,贏得師生與家長的好評。
洪校長回憶起,有一次他剛買的新車遭一位酒後駕駛者撞擊,車體嚴重受損。他秉持修煉者的善心,不與人計較,未向肇事者索賠或提出控告。地方人士介入調解時,肇事者家屬感受到他的寬宏大量,沒有像一般人「獅子大開口」般的趁機訛詐,主動提出要賠償他一部新車,使一件原本可能會劍拔弩張、走向漫長訴訟的車禍糾紛,很快就圓滿收場。而他也深刻體會到,此過程就像是《轉法輪》書中所說的「無求而自得」。
以「真、善、忍」為依據的教育工作者 洪校長表示,打罵當然不是最好的教育,也不是唯一的管教方法,李洪志老師在《轉法輪法解》中回答學員問題時說:「我們講忍,對小孩子、對自己的孩子也不應該隨意打罵。你管孩子是正當的,小孩子不教育也不行,得教育。教育是個方法的問題,但是你為了管孩子把自己氣的夠嗆,那哪行?管孩子也不能動氣的,你不要真動氣。」管教是一種藝術,不是政府一紙命令就能做好的,有些教師怕觸犯規定,幹脆不管,放縱學生,有的氣憤不平,只好提早退休。
李老師在《轉法輪法解》中又說到:「不管教就縱容也失德,你不管教就失去你做父母的責任了,所以就應該管的。孩子不聽話,說我們管重一點也無所謂,但是你不要把他當作象牲畜一樣,那可不行,這要分清。我們管孩子也別動氣,你真動氣也不行,那你自己還有個忍的問題。忍不是生了氣才去忍,而是不生氣。」
辦學績優 歸功於法輪大法 洪校長強調,修煉法輪功之後,法輪大法的法理和李老師的話,一直是他辦學的依據。他說:「不論是對師生講話或制定學校辦法,都不忘智慧的容入。有李老師的法在,我不相信學校會辦不好」。
洪校長表示,智慧的運用法輪大法的內涵,在單位上做一個好人,辦好一所好學校,做個稱職的校長,能修己也能救人,是他現在的想法。他說:「作為一名法輪功修煉人,我義不容辭、責無旁貸的要努力下去,說真的,修煉以後,我們學校的校務蒸蒸日上,學生人數日益增加,特別是台灣首善地區的台北縣、市學生,不辭路遠而來,光是國中部就有八、九百位學生,占本校國中學生的百分之八十以上,這不能不歸功於法輪大法的威德。」
洪校長說,修煉人不求名利,只是修己向善,榮膺「弘道獎」的他,今後會繼續在教育這塊園地耕耘,克盡職責,努力做個好人中的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