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形式上看,大法弟子勸「三退」(退党、退團、退隊)過程中並沒有鼓動人們必須去找黨組織正式提出申請,而是注重於人的心理活動,給人們提供一個渠道,從內心真誠的以化名、小明(或真名)退出中共黨、團、隊,廢除惡毒誓言、選擇心靈救贖,形式上平和,不危害任何人利益,不會引發任何社會波動。大法弟子勸「三退」(退党、退團、退隊)也好,人們選擇「三退」也好,都屬於言論自由和思想自由的範疇,根本談不上違法。「天滅中共,退黨保命」完全是有神論的理論,中共如果不信,大可以不必理會。
看問題,不要在一個時間點上單獨看眼前一個行為,要看前因後果。薩達姆被伊拉克民眾絞死的時候,不要只看到他掙扎時的痛苦,更要看他此前對伊拉克民眾犯下的罪行。同樣道理,在九九年之前法輪功學員為什麼沒有發小冊子?那時候法輪功甚至連在報紙上刊登廣告這類事都沒做過。大法弟子在九九年後開始做各種講清真相的事情,是因為中共迫害法輪功在先,迫害是起因。大法弟子近年傳播《九評共產黨》,是因為中共殘暴成性,一條路走到黑,不可能變好。神早就判了中共死刑。大法弟子在中共滅亡前勸人「三退」,是因為他們看到世人面臨的真實危險,告訴人們逢兇化吉的好辦法。所以,大法弟子講真相、傳《九評》、勸「三退」,都是有原因的,無可指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