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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林墙守卫案”引发的思考

柏林墙,1986年

1989年2月,在柏林墙,两个儿童,克利斯和高定,从东德逃出时遭士兵枪击,克利斯当场死亡,高定足踝中枪。 1991年9月,德国统一后,柏林法庭对这起举世瞩目的柏林墙守卫案做出的判决结果是:以枪射击高定脚部的士兵判两年徒刑,可以假释;开枪射杀克利斯的士兵,判三年半徒刑,不得假释。

法官这样解释他的判决:“东德的法律要你杀人,可是你明明知道这些唾弃暴政而逃亡的人是无辜的,明知他无辜而杀他,就是有罪。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这个东西。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诸四海皆准的原则;你应该早在决定做围墙士兵之前就知道,即使东德法律也不能抵触那最高的良知原则。”

是的,“即使东德法律也不能抵触那最高的良知原则”,这就是二战结束后纽伦堡国际法庭确立的注重对人权、人性价值保护原则的体现。当时,对二战法西斯战犯进行审判时,对军官、间谍、告密者的惩办问题曾变得相当棘手,因为这些行为是符合法西斯主义下的“法律”的。战犯普遍性的提出这样的抗辩理由:他们杀人是执行命令的行为,按照当时的法律,其行为不具有违法性。对于这种辩解,美籍德国犹太哲学家汉娜•阿伦特深刻指出:这是一种被正常化了的邪恶,它比没有以职责作为借口的邪恶更加可怕,因为没有借口的邪恶至少还会使罪犯在心灵深处受到谴责,可是有了职责作为借口,犯罪就成为某些人的职业——“正常”、“正当”甚至“高尚”的职业,罪犯们不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样,许多人可能甚至为此而成为合法的犯罪狂,在他们眼里,这些罪恶能够成为它们谋生的手段和来源,在此基础上,罪恶必将迅速繁殖,如核裂变一般波及整个社会,久而久之,社会即便不走向灭亡,也会走向混乱和动荡。

对纳粹大屠杀深有研究的英国学者鲍曼(Bauman Z.)在其著作《现代性与大屠杀》中告诉我们同样的道理:人类记忆中最耸人听闻的罪恶,并非一群无法无天的乌合之众所为,而是由身穿制服的唯命是从的人完成的;它不是源自秩序的败坏,而是源自一种完好的秩序统治。书中引麦克唐纳于1945年的警告说,“现在我们必须提防的是守法者,而不是违法者。”

也正是基于上述观点,二战后的纽伦堡审判、东京审判把平等、正义、人权等作为国际司法领域的基本准则,首次确定和使用“反人类罪”、“种族灭绝罪”等罪名,伸张了正义,并奠定了各国在人权方面的共识,进而建立了国际人权惯例,促使联合国于1948年12月10日以大会第217A(III)号决议通过并颁布《世界人权宣言》。

我知道,在当今中国,一个人,无论权力大小级别高低身份如何,在长期形成的至今尤为显明的特殊政治和社会背景下,欲把良知作为个人判断是非的考量因素所必然面临的艰难以及可能的危险。比如,法轮功案件如何处理未必是具体办案者能够说了算。尽管如此,我还是希望每个法轮功案件承办者跳出眼前的框框着眼于不久的将来,做出智慧的选择。(摘自明慧网《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性与社会危害性》,作者为一名大陆律师)

受污不辩 忍辱修德

常州魏廉访的父亲,乐善好施,精通医术。上门求医的人,不论贫富,他都加尽心治疗,不图回谢;对那些十分贫困的病人,反而赠钱送药;遇到远乡来城求医的人,一定先让喝点粥或吃些饼,吃完,才开始诊脉。他说:“这是因为走了远路,加上饥饿,血脉多有紊乱。我让他们先吃点东西,稍稍休息一下,脉才能安定下来。我哪里是想要行善积德,只是要用这种办法来显示我医术的神妙!”他行善所借口的托辞,大多如此。

有一次魏老先生被请往一病人家中治病。病人枕头旁丢失了十两银子,他的儿子听了谗言,怀疑是先生拿了,但又不敢当面问。有人就教他拿一柱香去跪在先生门前。先生见了,奇怪地说:“这是为什么呀?”答说:“有桩疑难事,想问先生。怕老先生见怪,不敢说。”先生说:“你说吧,不责怪你!”病家子才以实相告。先生把他请进密室,说:“确有此事,我是想暂时拿去以应急需,原打算明天复诊时如数偷偷还回去。今天既然你问起了,可以马上拿回去。请你千万不要向外人说!”马上如数给了他。

刚才病人儿子来先生门前跪香,大家都说先生一向谨慎高尚,不应该诬陷有道德的人会有这么肮脏的行为。等他们见到病人的儿子拿着银子出来回去了,都异口同声感叹说:“人心之不可知,竟到如此地步!”于是七嘴八舌诽谤议论之声四起。先生听到之后,神态自若,毫不在意。

不久,病人痊愈。清理打扫床帐时,在褥垫下找到了银子,才大惊而后悔说:“东西并没有丢失,竟然陷害了一位德高的长者,这该怎么办!应该马上去先生家,当着众人面把钱还给他,不能再让他抱不白之冤!”

于是父子俩一道来到先生寓所,仍然手奉燃香跪在门前。先生见了,笑着说:“今天这样,又是为什么啊?”父子羞愧地说:“以前丢失的银子,没有丢,我们错怪长者了,真是该死。今天来交还先生所给的银子。小子无知,任凭先生打骂!”先生笑着把他们扶起来,说:“这有什么关系?不要放在心上!”

病人的儿子问先生:“那一天我谗言污罪长者,为什么先生甘受污名而不说明,使我今天羞惭无地!今天既蒙先生宽怀,饶恕我们,是否能告诉我们,先生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呢?”

先生笑着说:“你父亲与我是乡亲邻里,我素来知道他勤俭惜财。正在病中,听说丢了十两银子,病情一定会加重,甚至会一病不起。因此我宁愿受点委屈背上污名,使你父亲知道失物找到,痛戚之心得以转喜,病自然会好起来!”

听到这里,父子两人都双膝跪地,叩头不止,说:“感谢先生厚德,不顾自己名声被污而救活我的性命。愿来世作犬马以报大恩!”先生把父子二人请进家去,设酒款待,尽欢而散。

这一天,围观人多如墙一样,都说长者的做为,确是众人所猜测不透的。从此魏善人之名声就传开了。

能够受污不辩,在众目睽睽之下蒙受不白之冤而不动心,已经是难得了。但魏老先生此时心里想的却是诬蔑他的人的病情,不惜自己名声扫地,背负盗贼的骂名,而希望对方病情缓解。当对方感恩戴德时,自己却谦逊有加,丝毫没有趾高气扬的神态,只是当作做人的本份,理所应当这么做的。

自古就有“德为福寿之本”、“仁者寿”的说法。行善积德、一心为人的魏老先生福报连连,而且福泽后代,其儿子魏廉访高中进士后,又做了某省的臬台。在老先生八十大寿时,多次受皇上诰封,他的孙子也都显贵。当时的人都说,上天对善人的施报,的确不假啊!

派出所所长的宗旨

文/辽宁大法弟子

在辽宁锦州地区某乡派出所,新调来一位所长,上任一年多了,多次接到诬告法轮功的,每次都去,但是从没抓人。最近,他又接到第二次诬告某一位法轮功学员的,听后他开车直接来到这位法轮功学员家,进屋就对这位学员说:

“我这是第一次来你家,可我认识你,因以前有人告过你,我开车去了,车就停在你附近,我看见你在贴,在发,但我都当没看见,等你贴完了,发完了,我也完成任务回所了。

“今天,我来你家是想和你交个朋友,同时也告诉你,这是我第一次来你家,也是我最后一次来你家,让你放心。你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做吗?因为我知道你们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所以我有一条宗旨:就是不给法轮功找麻烦。”

民间传说:黄鹤楼与仙人

唐诗云:「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诗中的「昔人」指的大概是仙人王子安或费祎。不过,到了宋朝,黄鹤楼又仙人与吕洞宾联到了一起。

传说,有一个姓辛的老板在蛇山上开了一家酒店。一位道士常常来喝酒,但从不给钱。辛老板也不以为意。一次,道士临走之前,用橘子皮在墙上画了一只黄鹤,如果客人对着黄鹤拍手,黄鹤就下来翩翩起舞。如此一来,酒店的客人越来越多,生意也非常兴隆。

十年后,道士再次来到酒店,从腰间取出笛子,吹出悦耳的音乐。黄鹤徐徐飞出墙壁,道士骑上黄鹤缓缓飞走。据说,这位仙人就是吕洞宾。

为了纪念仙人和黄鹤,辛老板出资在山上兴建了黄鹤楼。后人每每登高至此,总会想起这美妙的传说。

天定还是人定

古人讲究“乐天知命”,修炼人讲究“随其自然”。在《朝野佥载》一书中,记载有这样一件事,足可见人的一生在冥冥之中皆有定数,确实象法轮功创始人李老师所说:“是你的东西不丢”,“人算不如天算”。

唐朝的魏征当时在还没有当宰相以前,曾经担任过仆射之职。当时他手下有两人为他办事。有一次,魏征听那两人在窗下谈话,其中一人说:“我们的官职,都是由这个老翁(指魏征)决定的。”另一个则说:“都是由上天定的。”

于 是,魏征第二天就写了一封信,叫说“由老翁定的”那个人送去侍郎府,信的内容是让给送此信的人一个好的官职。送信人并不知信的内容,他刚一出门就心痛,于 是就找了那个认为“由天定”的那人替他去了。第二天批注下来,“由老翁定的”那个人被流放了,“由天定”的那个人得到了好官职,被留任。

魏征后来知道了事情的经过,不仅大为感叹道:“官职俸禄是由上天注定的,大概不是假的啊!”

明白真相避灾祸

2008年11月6日下午6点30分左右,顺江地区公路壁垮塌,条石、泥沙、石子一拥而下,瞬间堵满街道,通行受阻,人车难行。垮塌处靠右前方有一商店,楼上墙壁被砸成大筐小洞,墙体歪歪斜斜、横七竖八。店主一人在家,塌方时正在楼下店内坐着,却安然无恙。

去年,有位大法弟子给她讲真相,并劝其“三退”,她爽快地退出了曾加入过的少先队。退出邪党的组织后,真的能得到上天护佑,遇难呈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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