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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被迫害致死 九岁女儿喊冤

法轮功学员张立田遗照

【明慧周报讯】辽宁省朝阳市年仅三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张立田,被非法囚禁在锦州监狱才一个多月,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七日被二十监区监区长程军、副监区长张宝志与二名犯人毒打致死。以下是张立田九岁女儿的呼吁信。

各位检察官:

我叫张辛桐,今年九岁,是被锦州监狱警察打死的法轮功学员张立田的女儿。十一月十八日那天,听到爸爸突然去世的消息,我震惊的说不出话来,我不愿相信这是真的,我嚎啕大哭:“爸爸啊,我天天想您呀!我和妈妈商量好就要去监狱看您呢,您为什么不等我呀!”

妈妈抱着我劝我别哭,可她自己却哭个不停。我们怎么也不相信爸爸是心脏病死的。爸爸没有病,他平时连感冒都不曾有,怎么说死就死了呢?!

爸爸是个好爸爸,修大法后他为人更加善良了,遇事从不斤斤计较。他很疼爱我,从我记事时爸爸就对我说:“世界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还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还宽阔的是人博大的胸怀,为人处事不要计较个人的恩怨和得失,凡事要做到忍让,为别人着想。”

爸爸是这样说的,平时也是这样做的。爸爸遇事从来不争,不和别人计较什么。从我记事起,爸爸和我在一起的日子不多,他经常被警察抓走,但我知道爸爸是最好的 人,警察不象书中说的那样好,他们抓好人还打我爸爸,把我这么好的爸爸给打死了,我难过极了,心里有好多好多的“为什么?”。

自从爸爸今年四月份被抓,我一直没有见到过他,锦州法院是秘密审判他的,没有通知我们家属。可我天天思念爸爸,每当看见有同学的爸爸来接孩子时,我心里难受极了, 常常偷偷的哭泣,我还在日记中写下了对爸爸的思念。妈妈告诉我,这次爸爸被判了五年,因此我就经常翻日历,用手指掐算着爸爸哪年能回家,半年多过去了,爸 爸还有四年多就能回家了,到那个时候我已经上初中了。我经常幻想爸爸会去给我开家长会……我爸爸好英俊呀!

可是现在,我见到了爸爸的遗体, 才真正意识到爸爸真的永远离开了我,我哭得伤心极了,爸爸呀,你那双睁大的双眼是不是想看看我呀,爸爸,我想你啊!我看到了你身上的伤痕,你告诉我你是怎样被坏人打死的。现在已有知情人告诉我们,您是被二十监区监区长程军、张宝志和犯人李勇、刘裴岩一起动手活活打死的,我们要求自己请法医尸检,查明死因, 严惩凶手,可锦州检查部门却说必须由他们找他们的法医尸检,为什么不让我们找人尸检?这样做不公正,我们决不同意!

以前虽说见不到爸爸,可还有个盼头,想想四年后就能见到爸爸,心里便有了安慰,可如今……爸爸没有危害社会的行为,为什么打死他?爸爸是好人,他不应该坐牢,共产党为什么迫害好人,我再也不相信教科书上的谎言了。

检察官叔叔,我知道好些好心人都在关注着这件事,听说国际社会也在关注。你们自己的孩子每天都能见到爸爸,可坏人却使我永远失去了爸爸。如果检察官叔叔你们也都是好人,你们就应该伸张正义,把凶手抓起来,这是你们应该做的。如果你们不抓凶手,还帮助凶手掩盖罪恶,将来你们一定会受牵连的!

任何一个好人都不会忍心让我爸爸冤死,如果你也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失去自己的爸爸,那就请你主持正义,查清爸爸的死因,缉拿凶手,以慰爸爸的在天之灵。

张立田女儿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张立田的女儿张辛桐

只许一名家属旁听的“公开庭审”

陈新野
【明慧周报讯】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法院开庭,非法庭审赵湛波、陈新野两位法轮功修炼者。虽名为公开开庭,但法院做贼心虚,理亏见不得人,选择了一个很小的房间做法庭,并以房间小为由,只许一名家属进入,不许其他人进入旁听。



当天,两位法轮功学员赵湛波、陈新野历经七、八个月的关押,看上去都显得很消瘦,但凭着对真善忍的信仰,精神状态还很好。赵湛波、陈新野当庭否认各项犯罪指控,坚持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罪。

几位律师经过会见当事人和阅读全部案卷,对两名当事人认真调查后,一致认定作为当事人的法轮功修炼者,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法规。

非法庭审十二月二十二日上午十点开始。在历时六个多小时的非法庭审中,法官林风雷迫于压力,曾限制第一辩护律师江天勇的辩护时间,双方辩论激烈,曾被迫两次休庭。在江天勇律师的辩护过程中,市委党校的陪审员对法官们说:这是在给我们上课呀!

江天勇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出了“宪法至上,信仰法轮功无罪”为主题的无罪辩护,指出了中共对法轮功迫害的违反宪法,指出公诉人的所有的犯罪指控都是站不住脚的。江天勇律师辩护时说:信仰自由是普世规则,而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第三十六明确对信仰自由予以保护。信仰自由包括信仰和传播信仰的自由,故法轮功学员讲真相,传《九评共产党》都是宪法保护的合法行为。

江天勇律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角度辩护,说明法轮功学员不具备犯罪四个构成要件的任何一个。法轮功学员按真、善、忍原则做好人,没有任何危害,没有破坏任何法律施行,公诉人对法轮功学员的犯罪指控不能成立,应当无罪释放。

江天勇等律师还在辩护中指出,在沈阳市皇姑公安分局和三台子派出所在办案中,对赵湛波、陈新野等两位法轮功修炼者刑讯逼供,取得证据的程序违法,证据应属无效。

最后,辩护律师希望法官尊重宪法权利,敢于面对真相和自己的良知,做出无罪的公正判决。

非法庭审于下午四点三十分结束。当庭没有宣判结果。

江天勇律师等有理有据的辩护,令在场的法官及公诉人理屈辞穷,法官林风雷最后不再听取律师的辩护,趴在桌子上不吱声,在场的法警及陪审员等受到正义气氛的感染,当天非法庭审结束,有的法警走出法庭后,对等候在大厅的家属、法轮功学员、及前来的正义人士伸出手,做“V”手势,并风趣地说:今天庭审的胜利属于你们法轮功。

据悉,二十二日当天,许多法轮功学员和支持正义的人士来到庭审现场,一些鬼鬼祟祟的恶党特务便衣在场外监视。
赵湛波

布满刀口的毛衣

全姨那件布满刀口的毛衣
【明慧周报讯】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中共迫害法轮大法后,千千万万的大法学员和家属处于红色恐怖中。湖南省郴州市有一位大法学员叫李梅芳,她曾三番五次被公安局、国安局恶警绑架、关进牢房,她家中财物屡次被抄,现已早是空空如也。

二零零三年一天,李梅芳去看望一位遭受迫害的同修兼老乡。这位同修家住郴州邪党市委宿舍,李梅芳向路过的三个干部模样的人打听同修住的哪栋楼,谁知其中一人就是当时郴州市邪党市委书记李大伦,他蹦出一句:“法轮功是×教,某某整成这个鬼样子就老实了。”

看到此人如此的不明真相,李梅芳正言相告:“看你也是读了很多书的人,我向你问路,你怎么说起法轮功的不是来?法轮大法是正法!按真、善、忍做好人有错吗?” 李大伦恼羞成怒,指着自己的鼻尖叫嚣:“你知道我是谁吗?敢在这里跟我谈法轮功。”“不管你是谁,都不能诬陷大法,都要知道事实真相。” 李梅芳不亢不卑的说完就走。

李大伦象发怒的禽兽一样,通知门卫去抓李梅芳,门卫找到李梅芳后好心劝道:“阿姨啊,你怎么和市委书记李大伦讲法轮功,赶快离开!在家好好带孙子,要不然又要受苦了。”然后把李梅芳送出市委门外。但李大伦紧追不舍,又指使恐怖组织郴州市“六一零”查办李梅芳,致使李梅芳的处境更加雪上加霜。

郴州市“六一零”勒令苏仙区“六一零”恶徒伙同国保大队恶警廖爱清一伙又窜到李梅芳家行恶,李梅芳机智走脱,但被迫流落在外。家中一双儿女孤苦伶仃,无人照料。

李梅芳还在上学的大女儿只有暂时寄居在一大法学员家。为了找到李梅芳,“六一零”和公安局恶警还经常骚扰、恐吓、跟踪她。

二零零三年底的一个晚上约八时,李梅芳的女儿背着一个小包,行走在一条没有路灯的街道上,突然从黑暗中冲出四名年轻男子围住她,抢她手中的包。她本能的护住包并大喊:“救命!”见抢不到包,其中一歹徒抽出一把锋利的剁骨刀向小姑娘的双手砍去。

远远护送她的大法学员全阿姨见状立即冲上去抱住她,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寒光逼人的刀口,并大声喊道:“人家一个读书的学生有什么钱?”四名歹徒一言不发,抽出刀来一顿乱砍,包抢到手后,迅速的逃离现场。吓的路边的几名民工大气都不敢出。

六十多岁的全姨身中三十多刀,小姑娘的背部和手上也被砍的皮开肉绽,鲜血喷涌。全姨镇定的告诉惊惶失措的小姑娘:“没事,念‘法轮大法好’,求师父保护。”此话一出,血就止住了。然后小姑娘被送到医院,缝了十九针。



说来也神奇。全姨身上除了有一拉开的皮外伤外,无其它任何伤痕,可是她穿的四件衣服(外衣、内衣、二件毛衣)全被砍烂,照片上的这件布满刀口的毛衣还是她留下的“最完好”的一件,其它三件都不得不扔了。

第二天全姨再去现场寻找丢失的钥匙,人们看到她都不敢相信:“您老还活着,我们以为您早没命了。”  善恶有报是天理。那些追随中共邪党积极迫害大法弟子的恶官、恶警,有些已经遭到了上天的报应,如:原苏仙区国保大队长廖爱清于二零零四年底患肺癌病死;市委书记李大伦于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三日被抓后,因巨额贪污、受贿等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妻也判刑十年。那些暂时还没遭报的迫害者,赶快警醒吧,把握上苍给的机会,立即停止迫害,弥补罪过,退出中共邪党组织,善待大法学员,选择光明未来。

狱警的转变

文/大陆大法弟子
我被非法关在劳教所时,认识一女狱警,在与她打交道的几年中,发现她有很大转变。

我开始认识她是在二零零一年。那时,她被作为某劳教所“转化”大法弟子的所谓“先进典型”,甚至还到北京做过所谓的先进个人演讲。当然她对大法都是极尽诬蔑之能事,因此而受到了劳教所内被非法关押的坚定的大法弟子的抵制。而且,她也收到了来自多方的大法弟子们给她寄去的劝善信。

那时的她还是不能从正面认识法轮功到底是什么,麻木地干着迫害大法的事。

我第二次见到她是在二零零七年,我因为坚持修炼大法,再次被非法劳教。一次,劳教所搞了个活动,让每个人写几个个人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在这一活动中我再次跟她打过交道。我将自己对劳教所非法关押大法弟子的不合法和自己要求立即被无罪释放的要求写下来。警察在念我的条子时有少数吸毒人员在讥笑我的要求。

当场有吸毒人员问这位年轻女狱警:法轮功到底好不好?

那位女狱警当众这样回答:“法轮功好已是不争的事实。”于是,再没人笑我写的要求了。

我想,这位年轻女狱警认识上的转变,一定与狱中大法弟子的艰苦付出、与国内外大法弟子通过各种途径向劳教所及这位女狱警本人劝善、讲真相有很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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