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陆振岩

直到今天,有许多人依然对法轮功1999年425的上访不解:谁不知道在中国搞政治是多么的危险?难道你们不知道小胳膊拧不过大腿?还有人认为:坚持要上访,是不是没做到忍?为了社会稳定,难道不可以牺牲一下“小我”,不要去上访吗?

对此,作为法轮功学员,作为当事人,我们也希望读者能听一听我们的真实想法,然后自己作出明智的判断:

1. 善良不是懦弱,宽容不是苟且,也不是对行恶的纵容。我们不懂也不参与政治,但是我们懂得善与恶,是与非。

从中宣部1996年禁止出版转法轮,到北京电视台、光明日报无端诬陷法轮功修炼,到公安部罗干先定性再“调查”,再到“天津事件”(见本版“天津事件和中南海上访简介”),虽然政治“风声”越来越紧,但作为中国社会的一员,一方面我们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验,中国的事情一旦涉及到政治,一旦涉及“上面的决定”,那就没有什么对和错,是与非可言;而另一方面,作为修炼人,我们只是炼功,我们的原则只有一个,那就是按真善忍修自己这颗心。我们不懂也不参与政治,但是我们懂得善与恶,是与非。“忍”不是苟且,忍中还要有善、有真。如果人人都认同小胳膊拧不过大腿,那这个社会就失去了基本的善恶、是非标准,没有基本的公义和社会良知,最终受害的是每一个人。

2. 修炼人只能在任何情况下,坚守原则做一个好人,人人都这样,那就是社会的希望。

修炼的人在哪里都要做一个好人,在对和错、是与非面前的苟且也许能换得暂时的平安,但那是懦弱,绝不是忍。一个社会道德崩溃的开始,正是从社会的每个成员放弃善恶的原则开始,如果人人都认同强权就是真理,或者把现实利益当作行为准则,那这个社会就失去了希望,因为人们都不相信这世间还有个公道,那只有个人利益为大了。在今天的中国,我们看到这个社会的诚信丧失、良知麻木,不都是这个原因吗?!

3. 人人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才能真正维护社会的稳定。

作为一个社会的公民来说,每个人都有义务维护公民基本的合法权利,这个义务,如果不是说大话的话,首先就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这样做也是维护这个社会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如果说为了所谓的“稳定”,人人都在利益或压力面前放弃原则、放弃公民的合法权利,那等于是帮着践踏法律,这个社会真的能稳定吗?

的确,中国过去六十年的风风雨雨中,这样的教训太多了。在历次由中共发起,全民参与的政治大动荡中,如果社会中多一些这样坚持原则,不畏强权的人群,那些混淆善恶、颠倒是非的荒唐悲剧也许可以少发生一些,这不是国家之福、民族之大幸么?

对于修炼人来说,受到不公、甚至受到非法对待,法轮功学员作为个人其实并没有怨言、也不仇恨谁。作为有信仰的人,不论怎么样都相信天理公道不灭。但是如果一个人、一个政党做错了,错的太离谱了,错到连基本的信仰自由都要被压制,如果一个国家连信仰“真善忍”都不能允许,那修炼人也有责任告之,不要一错再错,因为修炼人讲劝善。其实在中国,很多人经历了中共的历次政治斗争,经历了“六四”,也清楚中共的残暴声名。虽然最后中共会作出一个什么样的决定,那是它自己的选择――也许是善的,也许是恶的,但这个选择改变不了善恶有报的天理、也改变不了人世间的公道。可是不管是什么党,不管是什么人当政,作为法轮功学员只希望其了解真相,从而作出理智的选择,善的选择,这对国家和民族都有好处。法轮功学员无意改变社会,但是作为修炼人,所做的任何事一定是对这个社会有益无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