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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二五”十周年 各界声援法轮功

法轮功学员在旧金山中领馆前,呼吁制止迫害
【明慧周报讯】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上万名法轮功学员到位于中南海附近的国务院信访办公室集体上访,要求释放被天津当局非法抓捕的四十多位法轮功同修。在“四二五”十周年之际,全球各地法轮功团体纷纷在当地举办活动,纪念四二五,谴责中共近十年的血腥迫害。

大纽约地区近千名法轮功学员与支持者在法拉盛举行盛大游行和集会。纽约州众议员麦克尔•菲兹派翠克(Michael Fitzpatrick)先生在集会上表示:“我很荣幸能够在这里表示对法轮功的支持。法轮功学员的信仰自由必须得到保障。我将尽力抵制中共对美国的渗透。我希望对法轮功的迫害尽早结束。”

纽约市皇后区社区领袖马萨(Marsha)女士特别强调:“法轮功学员长期以来坚持自己的信仰,用和平的方式讲真相、制止中共的邪恶迫害,为我们的社区树立了典范。”

《北京之春》主编揭露了中共诬陷法轮功的谎言

针对中共以“四二五” 为借口迫害法轮功,《北京之春》主编胡平先生以自己的经历,揭露了中共的谎言。“四二五事件最令人惊异的是,中共当局事前居然‘毫不知情’。于是很多人怀疑法轮功有一个秘密组织。不过我很快就了解到事实并非如此。一位基督教牧师的朋友亲口告诉我,在四二五事件前两天,他正好住在北京一位朋友家中,听朋友说起法轮功要向国务院请愿。他这位朋友并不是法轮功学员,也不是在什么机要部门工作。可见法轮功(学员)这次行动事前并没有保密。”

至于中共把邪教的帽子扣给法轮功,胡平说:“由于中共强制的无神论教育,很多中国人对宗教或信仰都很不了解,所以容易被中共的宣传所迷惑。殊不知和其他不少宗教或信仰相比,法轮功要算很温和的了。有些宗教信仰要求食素、禁欲、出家。如果按照中共的说法,那不是破坏家庭、破坏社会吗?而法轮功一不主张禁欲,二不主张独身,三不主张吃素,四不主张出家出世,五不主张上贡修庙,六不主张禁医禁药。如果连法轮功都要算×教,其他这些宗教或信仰又当如何论处呢?”


纪念“四·二五” 欧洲议会召开法轮功研讨会

四月十五日这一天,欧洲议会副主席麦克米兰-斯考特先生发起了有关中国信仰自由的国际听证会。在会上,欧洲议会副主席麦克米兰-斯考特先生谴责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犹如当年纳粹对犹太人的迫害。

来自世界各地的与会者都从自己的角度探讨了四二五法轮功和平上访事件。《失去新中国》(losing the New China)的作者——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先生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就在北京,他在中南海事件发生后作了深入的调查,他认为四二五事件就是中共对法轮功的构陷:“实际上我们曾经和一位中层领导谈过话,他当时跟中共非常的步调一致。他声称这场迫害,就是镇压的决定远远早于公开的镇压。所以说由此看来,四二五事件只是一个借口。”

加拿大的国际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人权无疆界主席威利•福泰(Willy Fautre)、旅德作家仲维光以及法轮功发言人张而平也在会议上发言,呼吁欧盟及国际社会共同发声,制止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
罗马学员在中领馆前静坐,抗议中共迫害法轮功。
四月二十四日下午四点至六点,多伦多学员在领馆前的Bloor和St.George 街拉起了横幅,让路人了解法轮功的真相。

十三岁养女:救救我爸爸

【明慧周报讯】雷正夏是重庆市沙坪坝区某中学的退休高级教师,现年六十三岁。可现在他却不能在家安度晚年。一九九六年,雷正夏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得到了很大改善。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这些年来,他多次被非法抓捕、关押、进洗脑班遭受迫害。二零零九年元月十四日下午两点多钟,被沙区国安局等人闯进家中绑架,在短短时间里就被折磨得不成人样;身体刚刚好一些,于二零零九年四月七日在家中被新桥派出所恶警绑架,又被非法关押在沙区白鹤林看守所。

雷正夏家里有一个十三岁的养女,还有老人需要他来赡养。下面是他养女的呼吁:

我爸爸叫雷正夏,是一个大好人,我是他收养的一个女孩,已经养了我将近十年了,十年是一个多么长的时间啊!我和爸爸的感情很深了,他还在零九年二月二十三日就把救了我的婆婆程普珍(七十三岁)、爷爷刘永政(八十一岁)两位老人赡养了。这两位老人都是五保户,每月工资一百四十元。婆婆双目看不见。我爸爸把婆婆照顾的无微不至。

二零零八年一月,我爸爸被新桥派出所的刘白平出卖,刘白平是凤鸣山中学所在地的片警。我爸爸被国保支队长李鸿打伤,在看守所待了几天就被送进医院。除夕那天被他的干儿子背出医院。

我爸爸在外流离失所一年多。妈妈为了照顾爸爸把我一个人留在家里,先是每个星期见一面,后来半个多月才见一面。我小学毕业了,才和爸爸妈妈在一起生活。

妈妈为了挣钱养家生活,又回家开了一个小食店,爸爸来了四次没事,第五次因为学校的保安出卖,被恶警陈林笑在零九年四月七日晚约九点绑架。女儿非常想念爸爸。我痛恨乱抓好人。

我希望好心的叔叔、娘娘救救我爸爸!救救我爸爸!求求你们了!

两位老人每天到沙坪坝新桥派出所要我爸爸,我婆婆程普珍天天哭着到新桥派出所,因为伤心过度,现在生病了。爷爷表示每天都到新桥派出所要人,直到爸爸无罪释放回家。

高级教师被非法开庭 律师抗辩

杨淑卿、李方芳母女
【明慧周报讯】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中共法院开庭构陷高级教师杨淑卿和女儿李方芳,北京律师韩志广、王雅军,沈阳律师孙文冰与家属李扬组成的辩护团为杨淑卿、李方芳做无罪辩护。亲属作为辩护人为自己的亲人辩护,这在大陆司法案例中是很罕见的。当天庭审没有判决结果。

母女被绑架

沈阳市三十八中学退休高级教师杨淑卿和女儿李方芳,于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四日下午被沈阳市和平分局十四纬路派出所警员从家中强行押走,后关押在沈阳市看守所,母女俩已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看守所长达十个月,杨淑卿现年六十九岁,一生从事英语教育工作,先后在沈阳市第五中学、一零五中学、三十八中学教书,曾被评为“优秀教师”。原本患有多种慢性病,经常腰酸腿疼,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后身体获得康复。

杨淑卿的女儿李方芳,毕业于沈阳大学,原是麦当劳东北地区营运经理。二零零四年始修炼法轮功,严重的胃病很快痊愈,人也更加善良热情。母女俩经常出钱出物帮助身处困境的朋友,熟悉的人都说她们是热心无私的好人。

律师当庭辩护

就在开庭前,主审法官告知辩护团:不能就法轮功的性质进行辩论,只能就本案的证据这些问题进行辩论。虽然该言论遭到辩护团成员一致的反对,但法院不听他们的解释。针对此一要求,李扬反问:法轮功到底是什么性质?法官无言以对。李扬表示:法轮功没有任何组织,没破坏过任何法律实施,无非就是祛病健身,做好人做好事,劝人向善,就是这些。

在庭审过程中,辩护团依照法律进行辩护,主审法官与合议庭人员再三打断他们的辩论,不让他们就法轮功的性质,适用法律方面的问题进行辩护。韩律师表示:“根据律师法,在合法的前提下,律师是可以充份行使辩护权的。作为法官根据刑讼法,他有义务保障当事人获得辩护。此外,律师依法办案是不受法律追究的,主审法官除了不断打断我们的话,并且威胁要将我们强制带出法庭,因此,很多内容无法在法庭上畅所欲言。”

李杨表示,有关当局的指控内容,从依法执法的根本上讲,已经属于法律错误行为,全案违背了国家制定的法律,但法院方面却刻意回避这个问题。自己以对法轮功的了解进行辩论时,只要一提到法轮功不是邪教组织,甚至说没有组织,也没有进行任何利用组织,也没有进行任何的破坏法律实施,话就会被打断,被无数次的打断。最后甚至因为在自由辩护时,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和信仰的自由,被法官姚宏以扰乱法庭秩序为由,请法警将他带离法庭。

王雅军律师认为:法庭虽然以法轮功性质与本案无关来打断他们的辩护,但我们说的都是有关的。

作为被告的法轮功学员杨淑卿和女儿李方芳自己辩护时,则是一再强调,之所以修炼法轮功,原来就是祛病健身,同时法轮功的真善忍道义又符合她们作为知识份子为人处事的一种诉求,她们得到了心灵的归宿感,而且之所以向别人宣传,也是让别人祛病健身,做好人做好事,更好的生活的幸福,使国家安定,富强。

技术骨干被非法判八年 公司停产

杜子国

【明慧周报讯】湖北大法弟子杜子国二零零八年六月在黄梅白湖附近贴真相,被恶人举报,随后被黄梅乡派出所和黄梅县国保大队绑架。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四日,被黄梅县法院非法重判八年。杜子国提出上诉,黄冈市中级法院违法操作,无视杜子国要请律师的要求,未经开庭,直接裁定维持原判。目前,杜子国不知被关押何处。

杜子国,男,三十多岁,湖北仙桃人,从大学化学系毕业,毕业后在上海某公司从事化学专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深得公司器重。后因当地公安骚扰迫害,被迫转到湖北黄梅县,继续从事其专业产品生产技术工作。他研究的特种化工树脂类产品主要用于出口,是国内独家生产,为国家创造了一定的外汇收入,为公司创造了很好的效益,而其潜在价值及效益,更是无可限量。现在因杜子国被迫害,失去了技术方面的支持,公司已经停产,工人面临失业。

马三家劳教所的野蛮“转化”

【明慧周报讯】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一分所设三个大队,其中的三大队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队,是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九日成立的,多时劫持了一百零二名法轮功学员,其中有从北京转来的。在那里,恶人对法轮功学员施行强制“转化”(即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采取的手段主要有:

一、制造恐怖气氛:对于刚被送到那里的法轮功学员,在一楼大厅里,会看到十余名干警,手执电棍,不时的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伴随着训斥声。交送完毕后,抱着行李上到四楼大厅,开始搜身,过程中,用电棍比划着你,急切地问你“写没写(三书,即悔过书、转化书,揭批书之类的东西)”、“写不写”,不等你提上裤子就让你表态,这时可能电你几下。

二、体罚:以面壁站立为主,要求脚跟并拢,脚尖挨墙,不准闭眼,由所谓“坐班员”、“民管员”看着。一般是从早晨六点站到半夜十二点,除了去食堂吃饭、上厕所、洗漱、找谈话外。例如受害者:陈岩(黑龙江)、孙书忱(鞍山)

三、强制洗脑:反复播放由“央视”等部门制作的诽谤、栽赃陷害法轮功及其创始人的光盘等。

四、电击:使用八十万伏的电棍电击,甚者用三、四根电棍同时或轮番电击,直至没电或表态为止。例如受害者:郑海涛(承德)、于溟(沈阳)、郑旭军(浙江)、赵建(河北)、崔德军(瓦房店)、杜志英(葫芦岛)、赵连凯(抚顺)、刘玉(抚顺)、罗纯贵(抚顺)

五、吊铐:长时间把双手用手铐吊在双层铁床的上面。例如受害者:崔德军(瓦房店)

六、“上床”:上下两层的铁床架,人在中间,把双腿捆在一起固定,双手分开吊在上面,弯着腰,再用绳子牵拉,此法非常残忍,受过此刑的人出现不同程度的肌肉、关节、神经损害,导致手指麻木、走路不稳等,很长时间不易恢复。例如受害者:崔德军(瓦房店)、李海龙(内蒙)、刘学志(锦州)、蔡超(锦州)、张树兴(大连)

以上仅举几例受害者名单,具体受害情况略。

总之,使用各种办法让你表态、写“三书”,还要在宣誓栏上签名,照着上面写的念两遍。这就是所谓的“转化”。之后不定期的答卷,同样的几个问题反复答,不按他们要求答的,就提出来再次迫害,直到妥协为止。

目前,在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一分所三个大队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大约有八十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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