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到四十岁就身患重病,肺切除手术后身体极度虚弱,不能正常操持家务,无法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睡觉时不能自由翻身,走路时不能挺胸昂首,只喘半口气。九五年四月有幸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能和正常人一样工作与做家务了。我的生命焕然一新,充满了活力。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八日,我在给合江地区教师培训班上课,在谈到修炼界对“基因”科学的观点时提到了我是修炼法轮大法的。此事被一名听课学生反映到曲凤玉(时任副院长)那里。二零零二年三月,佳木斯大学勒令停止我讲课。随后四月十一日晚上,佳木斯大学保卫处带领佳市向阳公安分局的郑宝信、魏伟、夏景怀四人(便装)一同闯入我家,非法搜查后要将我绑架,送入了佳木斯看守所。
六月七日,佳市向阳法院非法判我三年,九月四日将我关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二零零二年九月四日十一时许,我与边凤兰、孙丽彬、董林桂被强行押解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因不认罪被恶警王亚力用杂志往脸上抽了十多下,后又罚蹲至下午六点多。之后我们每人再由两名恶警承包进行强制“转化”(即放弃信仰),不服从者继续罚蹲或送小号上刑,全天洗脑、训练。
二零零三年二月开始强制奴工劳动,定任务,每天至少奴工劳动十四个小时。每天早上五点起床,五点三十分出工奴役劳动,除了有限的十几分钟吃饭外,一般都是晚上十点多钟收工。中共加大迫害,拨款女监开始盖新楼,将犯人弄到车间去吃住。当时我被迫害的那个监区是二百多人住在一个二百多平的车间里,每人只有一尺宽的床位和一块能站住脚的地方吃饭。睡觉时是脸挨脸、脸挨脚。
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我们十几个大法弟子开始罢工,绝食抗议。我同当时的大队长杨华谈判时说:“犯人也是人啊,再者我们法轮功学员不是犯人,不应该这样对待我们的。”她恼羞成怒将我送入小号关禁闭、戴背铐、钉地环,进行新的迫害。
十二月份将我们拉出去冷冻,不让我穿棉衣,从早上八点到下午四点多钟,一直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雪地里冻着,如果站不住活动的恶警就让犯人打你。晚上回到监舍后继续罚坐小板凳至后半夜两点多钟。不服从的就送“小号”上刑或暴打。深夜罚坐时,困了闭上眼睛她们就用小细棍捅你眼皮或鼻孔,不让你睡着。
二零零五年四月我出狱后,佳木斯大学开除我的工作,我与校长、人事处长、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主任、纪检委书记、化学与药学院书记等作了近百次的讲真相、说道理的工作,最后同意我在校史馆做临时的保洁工作,每月七百元工资,入不敷出,生活举步维艰。目前我正在申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