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莫測多少撲朔迷離事 天地蒼茫真相指南不愁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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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法庭以酷刑及群体灭绝罪起诉江泽民等五名中共高官
(明慧记者报道)西班牙国家法庭近日做出了一项史无前例的裁定,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包括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在内的五名中共高官。法院通知书表示,若被告的罪名成立,将面临至少二十年徒刑,并附带经济上的惩罚。

一九九九年,江泽民一手挑起了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运动,在中国大陆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群众施行“从名誉上搞臭、从经济上搞垮、从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等灭绝政策,导致十年来众多法轮功学员遭酷刑、失踪、被活摘器官、被用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据悉,与江泽民同案的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和吴官正等四名中共高官皆为江泽民的死党,对这场迫害的发生、推行和延续,有着不可逃脱的罪责。

对于法庭的裁定,被告有四至六周的时间回应。届时,被告若进入任何一个与西班牙有签订引渡条款的国家,西班牙可依法将被告引渡到西班牙国内。这项裁决是根据“普遍管辖原则”(Universal Jurisdiction)法条;无论被告是在何处犯罪,本法条允许各国法院审理群体灭绝罪及反人类罪的被告。

在历经两年详细的搜证调查后,西班牙国家法庭法官依斯马尔•莫雷诺(Ismael Moreno)在上周通知“人权法律协会”(Human Rights Law Foundation,HRLF)律师卡洛斯•伊格雷西雅斯(Carlos Iglesias),法庭同意向在中国大陆的五个被告递送调查信,信中就每个被告介入迫害法轮功的情况提问。法庭对原告有利的结论是基于人权法律协会的律师卡洛斯•伊格雷西雅斯(Carlos Iglesias)及协会其他成员提交的文件而做出的。

伊格雷西雅斯律师表示:“西班牙法官所做出的一项历史性的判决,意味着这些犯下如此残忍罪行的中共头目,越来越走近对他们的公正裁决。犯下群体灭绝罪与酷刑罪的人,不只是对中国社会,而且是对整个国际社会上犯罪。西班牙正在成为捍卫人权及普世正义的先锋。”

本案被告有前中共党魁江泽民,众所周知他在一九九九年一手挑起对法轮功修炼团体进行的“根除”式迫害。被告罗干是“六一零”办公室的头目。“六一零”是一九九九年专门为迫害法轮功而设立的特别组织,是一个全国范围的执行秘密警察任务、推行和实施这场血腥迫害的机构,其行为凌驾于法律之上。中国许多律师把“六一零”与当年的纳粹盖世太保相比。

另外三名被告分别为:薄熙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现任重庆市委书记、前商务部长、前辽宁省省长;贾庆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全国政协主席、前北京市委书记;吴官正,中共中央前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前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前山东省委书记。此三人分别在辽宁、北京和山东省,利用职权大肆迫害法轮功学员,而被西班牙国家法庭起诉。

在普力策奖的获得者,《华尔街日报》驻北京记者张彦(Ian Johnson)的文章中,记载了吴官正如何对其下级强征罚款,如果他们不积极迫害法轮功、带头实施酷刑甚至导致死亡。

“人权法律协会”律师伊格雷西雅斯表示,西班牙国家法庭法官依斯马尔•雷诺,是依照十五名法轮功学员的书写证词,以及七人的亲口证词所做出的裁定。这些证人,部份是曾在中国劳教所遭受虐待的被害人,有些则是遭到虐待致死的受害者亲属。雷诺法官还参考“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协会,以及联合国的“人权委员会”(U.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等国际团体所做的调查报告,做出了这一项突破西班牙法庭历史的判定。
读西班牙国家法庭的决定有感
文/飞鸣

据十一月二十日明慧网报导,西班牙国家法庭近日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起诉江泽民及其死党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和吴官正这五名中共头目。对于法庭的裁定,被告有四至六周的时间回应。届时,被告若进入任何一个与西班牙有签订引渡条款的国家,西班牙可依法将被告引渡到西班牙国内。

犯下群体灭绝罪与酷刑罪的人,不只是对中国社会,而且是对整个国际社会犯罪。西班牙国家法庭的上述决定,标志着国际社会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认清了江泽民一伙的罪恶,已经不再容忍江泽民一伙继续迫害善良。

中共江泽民一伙对法轮功修炼者的凶残迫害已逾十年。在过去十年里,至少有3336位无辜的大陆法轮功学员直接死于这场迫害,其中很多人是被酷刑折磨致死。而这3336个迫害致死的案例只是通过民间途径核实并突破网络封锁传出来的案例,实际被迫害致死人数远不止这些。除此之外,至少有六千人被非法判刑,至少十万人被非法劳教,难以计数的人被绑架到各地的洗脑班。无论在监狱、劳教所和洗脑班,法轮功学员都被强迫违心表态放弃信仰,如果他们拒绝,就遭到野蛮的毒打和酷刑折磨,很多人被折磨致残和致死。受迫害的不仅仅是法轮功学员,他们的亲友和孩子都直接或间接的遭受迫害。

这场迫害完全是中共江泽民一伙系统发动和推行的。对法轮功的公开迫害爆发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在此之前的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江泽民一伙就成立了一个名为“六一零办公室”的非法机构,这个机构是一个庞大的系统,遍布各级政府,遍及中国各省市县区,耗费着大量纳税人的钱,而这个所谓的“办公室”所办的公就是迫害中国公民中最善良的一个群体。这个六一零办公室在过去的十年里罪恶累累,是纳粹盖世太保在中国大陆的一个翻版。

这场迫害随着时间的推移所制造的苦难也与日俱增。浏览明慧网,每天都可以看到来自大陆的迫害案例和消息,其实很多遭迫害的人已经被绑架十余次,很多人已经被非法判刑两次,还有很多人已经是第三次、第四次被非法劳教。这样大规模的旷日持久的血腥迫害是对人类文明的侮辱,是不能被任何有起码的良知和正义感的人所容忍的。

尽管遭到如此长期残酷的迫害,法轮功修炼者对真善忍的信仰却愈发坚定和纯净。在大陆的法轮功学员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仍然冒着风险向大陆民众讲真相。海外的法轮功学员把真善忍的美好传播到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大陆和国际上越来越多的世人知道了法轮功的美好,知道了江泽民一伙的残暴的罪行。越来越多的世人站到了正义的一边,摆正了自己的位置。

中共江泽民一伙为了逃避被谴责和惩罚,一方面竭力封锁迫害消息、封堵网络、掩盖真相,并利用喉舌媒体歪曲事实、散布谎言,一方面以经济利益对各国政府施压。江泽民一伙的谎言欺骗和利益驱动貌似强大并能得逞一时,可是真相和正信才真正具有持久和永恒的力量。西班牙国家法庭近日的决定标志着国际社会已经认清了江泽民一伙的罪恶,已经不再容忍江泽民一伙继续迫害善良。我们相信,这样的法庭决定会在更多的国家出现。目前在大陆,越来越多的律师敢于为无辜的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在法庭上仗义执言。我们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江泽民一伙罪犯必将在中国的土地上受到法律的审判和严惩。

除了人间的法庭,江泽民一伙罪犯也必将受到天理的审判。暗室亏心,神目如电。江泽民一伙可以逞凶一时,但这未尝不是神明借此看世人如何摆放自己的位置。当天理的审判来临时,江泽民一伙首犯将受到严惩,而所有追随他们作恶的人也都躲不过天理的审判。所有的世人的所作所为也都会受到天理的衡定。西班牙国家法庭近日的决定,预示着正义必将清除邪恶,同时也给所有世人作出了一个美好的范例。
西班牙起诉江泽民等元凶是维护人类公义的正举
文/德元 

西班牙国家法庭近日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包括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及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和吴官正等四名中共高官在内的五名迫害法轮功元凶。法院通知书表示,若被告的罪名成立,将面临至少二十年徒刑,并附带经济上的惩罚。对于法庭的裁定,被告有四至六周的时间回应。届时,被告若进入任何一个与西班牙有签订引渡条款的国家,西班牙可依法将被告引渡到西班牙国内。

迫害法轮功犯的是反人类罪

一九八五年,西班牙通过了一项根本法,授予西班牙法庭以「普遍管辖原则」实行对国际犯罪的司法权——尤其是引起国际关注的犯罪——无论犯罪者的国籍或犯罪所在地是不是西班牙。

本次西班牙国家法庭裁定起诉江泽民等人,是根据「普遍管辖原则」(Universal Jurisdiction)法条;无论被告是在何处犯罪,本法条允许各国法院审理群体灭绝罪及反人类罪的被告。「普遍管辖原则」的核心价值在于,无论被控犯罪之人的国籍、居住国或与起诉国关系如何,即使该罪行是在起诉国领土之外犯下的,该国也可以对该人行使刑事管辖权。它针对于那些与每个人都有关,牵扯人类普世价值的犯罪,尤其是那些异乎寻常的,针对全世界的犯罪,并且罪行极为严重,不容有管辖权投机,因此任何国家都有权对其予以管辖。在此法条中明文规定的有群体灭绝、恐怖活动和海盗。

起诉的证据来自于经多方确认并核实的法轮功受迫害真相,有直接证人的证词,也有官方的调查报告。

法轮大法以“真善忍”指导人修心向善,从根本上祛除病疾、净化身心,给人指出一条返本归真的路。在短短的七年里,因其神奇功效,大法迅速传遍神州大地,修者上亿。迄今,法轮大法主要书籍已被翻译成三十八种语言,还有更多种语言文字的书籍正在翻译当中,法轮大法已弘传世界一百一十四个国家与地区。

江泽民等元凶利用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不局限于肉体和物质层面,针对法轮功学员的“真善忍”信仰的迫害威胁的是全人类的道德良知。江泽民等犯下的不止是群体灭绝和酷刑罪,其更广泛的罪行是对全人类普世价值和精神准则的犯罪。

西班牙法庭引渡罪犯早有先例

当政时独揽军政、祸国殃民,退休后则逍遥海外,安享当政时屯积的财富,这种许多独裁者都做过的美梦在皮诺切特被捕后开始破灭。西班牙法庭开了一个举世瞩目的先河,凡是犯了「残害人类罪」,「种族灭绝罪」等等人权侵害罪行的独裁者,在普世人权法典的规范之下,不受「追诉期限」、「不溯及既往」等法原则的约束,也超越国家司法管辖权的领域,人们得而在其他国家的法庭对其提起诉讼。

皮诺切特自我任命总统统治智利十几年。一九九零年卸任前,不但以不追溯其血腥既往为条件,甚至迫使国会任命他为终身参议员。因此一九九八年到英国就医时,他还是怡然自得的。一九九八年九月,皮诺切特持外交护照到英国接受手术,同年十月,西班牙法官签发二份国际逮捕令,指控他在执政期间犯谋杀罪、酷刑罪、串谋酷刑罪等等,即获英国警方与国际刑警组织拘捕,同时欧洲议会以压倒多数通过了支持西班牙引渡皮氏的决定。

智利政府曾两次向英国提出抗议,认为皮氏作为一名到英国访问的持有外交护照的政府官员和前国家元首,享有司法豁免权,要求立即释放;智利总统、外长也发表了类似的声明或谈话,强调智利人在智利所作的行为应由智利法院管辖。但英国上议院法庭最终裁定皮氏不享有英国的刑事管辖的豁免权,理由是他所犯的罪行十分严重,根据英国法律和国际法均应受到严厉惩处,最终不得享有豁免权。

英国政府后来虽然以皮诺切特生病为由,把他遣回智利,但普遍管辖权却首次受到实践的确认。有了这样的国际声势,皮诺切特被遣回智利后也失去了卸任前所安排的保护伞,虽然不曾坐牢,却在居家拘禁和法庭诉讼中度过余生。

权力不会让邪恶逃脱人间的正义

中国古训,“人间私语,天闻若雷,暗室亏心,神目如电。”“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江泽民等元凶利用中共迫害法轮功,迫害实践“真善忍”的好人,迫害一亿佛法修炼者的正信,这是直接的对神犯罪,天理不容。人生在地,恶人的气焰嚣张是暂时的,再长的黑夜也不可能遮住太阳的光芒。为非作歹,纵可横行一时,至终难逃天网。时间的长短只是相对的,而在对正义的审判的等待中,神一再给人们找到真相,作出选择的机会,神的等待决不代表人间的正义不会得到伸张。

对神犯罪的人要遭天谴,而犯罪的人在地上的法庭也难逃审判。中共江泽民一伙为了逃避罪责,动用手中的权力,用外交、经济等诸多手段来对海外各国拉拢和施压。几年前,江泽民被告到海外的法院,他想尽各种办法,利用驻外人员,或各种经济方面或是政治方面的管道,希望阻止这个案件,非常怕他的邪恶行为曝光。

本次本次西班牙法庭的决定,印证了法网难逃、善恶有报的天理,人间自有公义在,犯法的人,自有法律在制裁。中共一直在营造的党文化思维中,给人们灌输“权大于法,以权代法,无法无天”这类的观念;然而,中共的党文化不是真理,它可以横行一时,却不会取代人间的正义。

网开一面 回头是岸

二零零五年,法轮大法学会发出公告,公告中提出:「从即日起,各省市的主要官员及中共头目如再有参与或继续迫害法轮功者,从事新的犯罪行为,一旦其离开中国大陆,将受到世界各地法轮功学员原告的刑事起诉和民事控告,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寻求经济赔偿。逆天意而行的中共统治摇摇欲坠,迫害难以为继。对邪恶的最终审判越来越近。然而,大法的传出就是为了救度世人,包括社会各阶层的人士。即使曾经做过错事的人,也还有机会弃恶从善。以前犯过罪的,如想改过,可以在安全的情况下将保证书和悔过书转交到明慧网或各地法轮大法学会存档。决心改过的,可暂不追查,以观后效。」

佛法是威严慈悲同在的,对首恶的法律起诉,是其罪大恶极、天人同愤的结果,不管其地位如何,权力多大,也要为其罪恶负责。更多的中国人生逢红朝,因缘所致身居高位,却因为中共的谎言毒害,被动地成为邪恶迫害法轮功的工具,神一直慈悲的等待,网开一面。到了审判的一天,邪恶之首尚且难逃法网,何况是其指挥的一个个“棋子”?在此之前,每一天都是一个生命的机会,而每过一天,机会就少一次,希望每一个曾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级人员,不管官阶多高、权力多大,好好的思考一下,继续跟随迫害法轮功会给你和你的家族带来什么后果。
中国大陆各界关注西班牙国家法庭裁定
(明慧记者李静菲、苏青综合报道)西班牙国家法庭近日做出了一项史无前例的裁定,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包括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在内的五名中共高官。法院通知书表示,若被告的罪名成立,将面临至少二十年徒刑,并附带经济上的惩罚。

这一具有震撼性的消息正在迅速以各种途径传入中国大陆。各界人士深受鼓舞并拭目以待。

唐吉田律师:推动国内人权状况的改善

在中国大陆曾为多名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的唐吉田律师在接受明慧记者采访时表示:“我觉得这个案子从国际法层面,特别是从反人类、种族灭绝等等这些事情,在一定意义上说是具有普遍管辖的,也就是说,西班牙法庭受理,它是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也是基于受害者的请求,也有一定的事实依据。”“这就说明在国内一些法律救济渠道穷尽的情况下,借助于国际社会的力量来推动国内人权状况的改善上,还是有相当的空间可以利用。”

他认为:“对于中国普通民众来说,这个事情至少起到一种坚定一些人维护自身基本人权的信心。因为在中国大陆,由於目前一些侵犯人权的事件,在国内法上虽然是有一些救济途径,但是好多救济途径实际上会让一些人感到无奈,很失望,或处在一种无助的状态中。那么由于国际社会进步力量的存在,如果能够有效地采用一些联合国人权机制,包括相关的国际刑事法院等等这些机制,包括相关国家基于普遍管辖,采取的一些司法手段,会增加国内人权受害者维护权利的条件,拓展有利的环境。”

唐吉田律师说:“如果目前不是因为中外交流方面一些人为的障碍,应该说从收集证据这个角度有很多工作是可以做的,比如大量的受害者和受害者家属所经历的这种非法的侵害,应该说带有一定的普遍性。但是由于中国大陆这种特殊的制度,能够收集到决策者、指挥者实施侵犯人权的犯罪证据可能难度比较大, 大量的违法决策都是以电话、口头这样的一些方式传达的,所以说书面的或者说是一些可以物化的证据,限于中国大陆的国情,恐怕难度要大一些, 当然说如果有良知的人如果能通过人证,也就是证词的方式来证明相关违法行为实施决策指挥的人的这种事实的存在,这种事件的存在可能会更有帮助一些。”

对于此案件的后续进展,唐吉田律师表示:我们一起关注吧!

高级法律顾问廖双元:江罗罪恶滔天,必将绳之以法

贵州自由作家、高级法律顾问廖双元在接受大纪元记者辛菲采访时表示,对西班牙法庭秉持法律公正感到很振奋。他说,在中国大陆没有司法公正,但是国际社会的正义曙光不断在呈现,中国大陆民间的良知力量也在不断壮大,善恶有报的天理在人间终将完全实现。

廖双元指出,中共迫害法轮功是人类历史上最邪恶的暴行,包括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魔鬼恶行都是极其令人发指的,也是超乎尚有良知底线的人们的想象的。江泽民、罗干等一小撮罪魁祸首对法轮功学员、对所有中国民众乃至全世界民众都犯下了滔天罪行,一定要被绳之以法,否则天理、民心都不容。

他说,西班牙法庭的义举将对唤醒国际社会、中国民众的良知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大陆网友:江早晚会被扔进历史垃圾堆

尽管中共竭力封锁网络,但关于西班牙国家法庭近日裁定的消息,仍通过各种渠道传入中国大陆。很多大陆网友听到消息感到大快人心。

网友甲说:“控告的证据十分有理。如果这件事更多的人知道,在社会上将会引起一片热闹。另外你们为什么不及时将江泽民等五名中共高官在联合国法庭上控告?你们应该及时这样做。你想让我帮你做些什么?”

网友乙说:“(关于西班牙国家法庭近日裁定的报道)写的不错啊。这文章怎么不在各大报纸发表啊?”

网友丙说:“说实话,江在中国的口碑很差,中国腐败问题跟他有很大的关系!”

网友丁说:“江(泽民)早晚会被扔进历史垃圾堆。我天天盼着老共(共产党)下台。”
美国之音:江泽民等遭西班牙法院传讯
美国之音十一月二十一日报导,西班牙国家法院的一名法官下令,就法轮功学员在华遭受酷刑折磨案,对前中共主席江泽民等人提起公诉。中国人权律师说,西班牙法院的这项行动具有重要象征意义。马德里的教会人士介绍了西班牙的宗教自由环境。

*群体灭绝罪传讯*

西班牙马德里国家法院法官伊斯梅尔莫雷诺,在初步听取法轮功学员在中国所受酷刑折磨投诉后,下令前中共主席江泽民等人接受法庭讯问,以确定他们是否犯有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等重大罪行。据报导,被起诉的中共官员还有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等人。

如果认定有罪,上述人员将面临至少二十年监禁。报导说,法院很快向上述人员寄出法庭文件,并且要求他们六星期内答复,法官如果没有按时收到答复,即可下达逮捕令。

*法轮功案的里程碑突破

杨森是美国中部地区法轮大法协会主席,他说,法轮功学员在马德里的胜利是长期斗争的结果。

他说:“这个案子进行了大概已经有两年,被告都是现任和前任的中共高官,这些人是迫害法轮功负有直接责任的人;法轮功原告有十五个人,他们来自世界各地。”

*西班牙的司法环境

西班牙法院为什么能够受理对中共领导人的法律诉讼?戴维圣地亚哥是西班牙马德里国际教堂牧师,他说:“我认为,西班牙宗教自由以法律为基础,西班牙广泛宗教自由是总统所领导的政党实现的。”

报导说,西班牙马德里法院受理法轮功学员遭受酷刑案依据的是所谓“普世司法管辖”原则,按照这一原则,西班牙二零零五年以来不断受理世界各地种族灭绝案和侵犯人权案的调查。西班牙法庭曾经以践踏人权罪成功引渡并且审判过前智利独裁者皮诺切特。

*象征意义

不过,国外法院诉讼能否在中国执行还有待观察。江泽民等被告对马德里法庭要求不予理睬,很可能国外出行前往跟西班牙有引渡条约的国家时被引渡到西班牙。北京的人权律师唐吉田对美国之音说,马德里法院的裁决更多的是象征意义。

他说:“这项裁决具有象征意义,也就是说,提醒中国大陆,不管是决策指挥实施侵犯人权的人,还是具体执行这些命令的人,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即便在国内暂时得不到惩处,但是从普遍管辖角度,肯定要追究相关人的责任;很多人过去执迷不悟,现在一定要有清醒认识。”
法广:西班牙法庭向江泽民下传票
据法国国际广播电台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九日在对大巴黎和亚太地区的新闻节目中报道:西班牙国家法庭一名法官日前已将法庭调查委员会的一份文件寄给中共当局,要求就迫害法轮功的案子传讯中共前主席江泽民。

法新社发自马德里的消息说,西班牙法官莫雷诺根据法轮功的一份申诉向中国发出这份信函,国家法庭是西班牙最高司法机构,有权审理民众所投诉的重大罪行。据法轮功的一名律师说,法轮功指控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实行群体灭绝。西班牙国家法庭委托了调查委员会,已初步完成调查,并决定立案审讯,而法官针对江泽民发出的传票就是根据调查委员会的要求发出的。
海外华人律师学者谈西班牙法庭起诉江泽民等元凶
(明慧记者黄凯莉采访报道)近日,西班牙国家法庭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及其死党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和吴官正这五名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头目。就此,记者采访了纽约及华府人权律师叶宁、中国事务网站主编伍凡、和旅美知名宗教心理学学者孙延军教授。

法院通知书表示,若被告的罪名成立,将面临至少二十年徒刑,并附带经济上的惩罚。纽约及华府人权律师叶宁认为,这是一件划时代的、是法律界的一件重大事件。

西班牙开创了国际法律界的历史新篇章

他说,从一九九九年至今,以中共前党魁江泽民为首的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的大规模的迫害,根据统计,在没有战争的和平环境中,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达三千三百三十多人,而实际数字远远不止这个;还有,在中共的劳教所等集中营内被囚禁的法轮功学员大约有十五万至二十万。他认为,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骇人听闻的。

叶宁表示,以江泽民为首的这些中共官员确实对法轮功学员犯下了群体灭绝罪。而西班牙和中国都签署了联合国的反酷刑公约。西班牙国家法庭的这个决定就是在根据公约行使其权力。

叶宁指出,大家知道中共目前征服世界的手段不是使用枪弹、飞弹和导弹,而是银弹;这次西班牙起诉的五名中共官员中,包括中共高层退而不休的前党魁,也有在任官员。他赞扬西班牙国家法庭在此国际社会环境下作出起诉的决定,这在国内、国际社会都会引起非常大的震动,实际上是开创了国际法律界的历史新篇章。

中共的有罪审判是必然结果

叶宁律师对中共如何应对也作了分析,他说,中共如果不应诉,就会出现缺席审判,也就是对中共的有罪审判;不过,这也是必然的结果,而且审判的过程会加速。然而如果中共应诉,那这场开锣大戏就会很热闹,会增加国际看点。届时法轮功学员将列数中共犯下的罪行,而被告将要对此一一进行辩护。所以接下来这案子的发展是很值得令人关注的。

法轮功学员为人类作出了正义的典范

叶宁同时也指出,法轮功学员在这十年里遭受着严酷迫害,却前赴后继地在血泊当中,对邪恶的迫害一直进行和平理性的抵抗和反迫害;这给人类确实作出了正义的典范。

据统计,法轮功学员在欧洲、北美、南非和亚洲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以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起诉了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及罗干等主要帮凶。

旅美著名宗教心理学学者孙延军教授则表示,看到此消息后感到很振奋。这说明法轮功学员在国际上所做的一系列行为,对社会起了提升道德水平的作用,也是引导人类往正确方向的发展。

孙延军教授再次强调,看到此消息对自己的震撼很大。他认为,中国大陆的民众看到此消息后,明白法轮功真相的会觉得很振奋;而对那些被中共对法轮功的诬蔑宣传所误导的民众,则会令他们思考,法轮功群体受到这样的迫害应不应该?

孙延军教授表示,在二零零六年,中国与西班牙签署引渡条约,其实当时中共政府做的是一个欺骗世界和民众的小动作。不过,他们所做所为一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邪恶的力量最终一定是要受到正义的审判。

他说,此案对中共官员来说,可谓审判已经开始,对中共的官员具有震慑作用。而法轮功学员在此过程中向世人展示的是一个典范,在受到无理迫害时,如何应对,如果抵制邪恶。

西班牙国家法庭主持正义 其他国家应该学习

孙延军教授同时指出,对于国际社会,西班牙国家法庭确实起了一个典范的作用,就是对人类的善恶是非应该表态,对于中共迫害法轮功,不管是从法律、国际范例,或行为规范各种角度来衡量,都应该对侵犯人权的行为作出反应。

中国事务网站主编伍凡也表示,西班牙国家法庭的这个决定是在主持正义,其他国家应该学习。

伍凡说,西班牙法庭在九十年代末将智利总统皮诺切特从英国引渡到西班牙接受审判就是先例。他认为,做了坏事就是要受到惩罚,这是天经地义的。

参考资料

皮诺切特:任智利总统期间,曾大量屠杀西班牙人及家人。1998年,英国一家法庭做出裁决,前智利独裁统治者皮诺切特可以被引渡到西班牙,就凌虐指控接受审判。皮诺切特被指控在智利当政17年期间发动恐怖运动,残酷对待政治反对人士。
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等是搞政治吗?

修炼人不关心政治这是所有的人都知道的,法轮功在这方面的教导也十分明确,在法轮功的主要著作和李洪志先生的讲法中都有据可查。其实,修炼人根本就没有政治兴趣,对于今天谁上台了,明天谁下台了,又有什么政治新动向、新精神了,某项政策好还是不好了等等都不关心。因为修炼人把这些东西都看作是直接影响修炼提高的因素,他们关心的就是修炼,放弃一切执著,包括对政治的热心。

那么法轮功学员为什么面对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污蔑、“取缔”、镇压和灭绝不能保持沉默,始终坚持讲清真象、反对迫害,哪怕付出巨大、丧失生命也义无反顾的这样做呢?这就涉及到最实质的问题了——这场迫害的根本性质究竟是什么。

这场迫害的残酷程度、涉及被迫害人群数目都是惊人的

江泽民等所犯的罪行,是通过“名誉搞臭、经济截断、肉体消灭”的迫害政策,和非法层层设置的专门迫害机构610办公室,全方位落实迫害,把全中国的人都绑在了信仰灭绝的绞架上,逼迫在信仰“真善忍”、认同信仰“真善忍”和正常生存之间作出选择。要么你选择放弃和仇恨“真善忍”而享有正常生存,要么你就面临失业、失学、骚扰、监控、洗脑“转化”、经济敲诈,甚至非法抓捕、判刑、劳教、送精神病院、苦役、牢狱、酷刑折磨和死亡……。在迫害中,江泽民等强奸了所有人的意志,在彻底灭绝人的良知。

这种对广大人群進行的肉体和精神迫害的灭绝性犯罪,无论远古罗马的尼禄,还是近现代的希特勒,无论是非洲卢旺达的种族灭绝,东欧共产诸国对异己的大肆屠杀,还是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历史上留下来的警示已很多。

当今江泽民等的群体灭绝,无论在地域范围、人口数量上,还是在迫害的残酷程度上都是惊人的,前所未有的,随着全球的一体化,江氏通过国家宣传和外交手段,把谎言和迫害输出和延伸到海外,迫害在对整个人类的影响和危害上,都远远超过了以往的犯罪。

更重要的是,江泽民等疯狂打击的“真善忍”,是如同阳光、空气、土地和海洋一样人类所共有的精神理念,他是以人类的信仰和人性良知为灭绝对象的。

这场迫害比历史上的群体灭绝犯罪更邪恶、更具危害

让我们来具体看看江对法轮功的迫害中,为什么说它比历史上的群体灭绝犯罪更邪恶、更具危害。

在迫害中,除了采用近百种酷刑手段对法轮功学员進行肉体折磨,以摧毁人的意志、消灭人的肉体,导致大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致残外,还大量的采用各种邪恶“转化”手段对法轮功学员進行精神摧残,蹂躏人的心灵、灭绝人的精神,致使大批法轮功学员因受到严重的精神伤害而痛不欲生。

迫害中,那些因种种原因被胁迫、被裹挟参与了迫害,动手打人、施暴的公安、国安、武警,那些做了各种助纣为虐、致使法轮功学员及其亲朋好友遭受迫害的各级行政干部、党政人员,文化、医疗、教育、社会管理界人士,甚至普通平民,以及国家经济、外交官员,也在这场空前邪恶的迫害中被掏空精神、毁弃良知,成为既是迫害的打手又是迫害的受害者。

江泽民等以整部国家机器的力量在迫害中营造了巨大的恐怖、弥天的谎言和假象掩盖,经济“繁荣”是掩盖迫害真实的巨大假象,普通民众被诱导到“唯钱是举”、“人为财死”的洪流中。致使一些人对于发生在身边的残酷迫害,或有所不知,或被欺骗毒害,或心生仇恨,或助纣为虐,或避而远之,或麻木冷漠。没人能逃脱这场迫害的黑手,在江氏集团大搞“人人表态、人人过关”,“百万人签名”等等“群众活动”中,民众被驱赶成为“支持”迫害的巨大分子数,在不知之中丧失着可贵的人性。

因此,江氏制造的这场“群体灭绝”性民族浩劫和“反人类”的世界性信仰迫害,其邪恶性质早已超越了“政治”所能涵盖的内涵。

反迫害不是搞政治

其实,这里还有一个应当澄清的概念,就是——反对迫害恰恰不是在“搞政治”。法轮功学员所做出的巨大付出和不懈努力,是在维护世上所有人应当具有的选择正确信仰、固守良心道德、顺应和同化“真善忍”、做好人、修炼返本归真的天赋人权。不论从哪个意义上讲,从对世界范围内的国家关系、国际公德、法律准则、生存环境、意识形态、天赋人权的意义上讲,从对一个国家的历史、文化、政治、经济、法律、生活方式、精神构成等等,从任何意义上讲,都应当把当代最大的反人类罪犯江泽民等送上法庭,依法惩办。

法轮功学员所做的,是为了世上所有人的天赋人权,是为了人类的公德、道义、正直和公正的环境和“真善忍”所赋予每个人的选择生命提升的机会和权利。法轮大法教导修炼人要无私无我,为别人着想,善待一切生命。法轮功学员们在承受巨大的苦难中,以无私的付出,为世人开创着生命走向美好的机缘,虔诚而坚定的实践着“真善忍”。

为别人,在当今社会的人中,特别是中国那块土地上的人中,好像已经成为不可思议的事情,而今天法轮功学员做的,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事情。你能用“搞政治”来定义今天法轮功学员所做的这一切吗?

起诉江集团案与西中关系

有些人可能担心,西班牙国家法庭起诉江泽民团伙会“损害西班牙和中国的关系”,其实这正是中共惯用的偷换内涵的说法。必须澄清的是,西班牙和中国的关系是西班牙人民和中国人民的关系,不是西班牙政府和江泽民团伙之间的关系。西班牙和中国的关系是在西中两国宪法和法律之下,通过正常渠道建立起来的符合两国人民利益和国际关系准则的正常关系。

江泽民团伙干了这么多罪不可赦的大坏事,他代表不了中国人民的利益,更代表不了中国的未来。即使江在任的时候,也不是人民通过民选方式选出来的国家元首,而其利用强权迫害法轮功更是强奸民意、也违反中国宪法和法律的结果。

很久以来,西方力量一直试图帮助中国,使之成为更文明开放、更健康合理、更符合民生根本、更能与世界公益准则同步的世界大家庭中的一员,但事实证明,其意识形态转变的艰难程度,远远超过世界文明国家善良的愿望。一个国家有其作为世界一员所应当承负的对国际社会的责任,中国如果由于江泽民集团的肆意妄为,而不能为了中国和世界各国生存发展的共同根本利益作一个好的国际准则的履行者,最终受到伤害的则是广大的中国人民和国际社会。

因此从实质意义上来说,西班牙和中国根本而长远的利益,应当包括西班牙在中国出现严重危害人权的巨大危机面前,从维护国际人权准则的考量出发,伸张正义,依法严惩人权罪犯,真正帮助中国改变人权现状和国际形象,使中国走向真正的進步和发展。在这样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两国关系,才是健康的和符合两国以及世界各国利益的。对于邪恶的让步,无论对国家关系和国际社会,都将带来损害。

把江泽民集团送上法庭,就是对“群体灭绝”、酷刑和反人类罪行的最好表态,也是对国际人权准则、人类良知道义的最好维护。从中国的角度来说,回归道德传统和人类善良本性,重塑中华民族敬天知命、修心养德的纯正文明,这才是中国真正的“站起来”,这才能使中华民族真正走向美好未来。

现在对于知道了法轮功真象,了解江集团一系列恶行和广大良知未泯的中国民众来说,虽然目前还在中共高压的阴影下,但并不等于心里没有一杆秤,他们在看、在期望,期望国际社会包括西班牙在内,能够遵照国际公认的法律和道义标准,对江集团做出公正的审判。中国国内民间要求公审江集团的民愿不断高涨,人心法庭、道义法庭的审判早已经开始。

再纵观世界各国,对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及其追随者的法律诉讼已有数十例,他们被以「酷刑罪、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等罪起诉。这种全球化的审江趋势,已说明对于当今发生在世界一隅的中国的“群体灭绝”犯罪,已得到国际司法界、律师界和人权界的高度关注,并且,在对于此类犯罪必须受到法律惩罚和国际社会需共同制止的问题上已达成了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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