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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法轮功必将受到全人类的追讨

文/舒真 

西班牙国家高等法院的法官近日决定,以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起诉江泽民等五名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开启了审判中共恶首的先河,也为所有追随邪恶的打手们敲响了丧钟。

——西班牙国家高等法院的这一决定,是在不断理清被告罪行的情况下做出来的。

这项针对迫害法轮功的元凶的起诉,于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提交给西班牙国家高等法院重罪法庭。当时法官因被告不在西班牙境内、罪行没有发生在西班牙等缘故,暂停了相关的法律程序。为了突破这种障碍,西班牙国家宪法法院于二零零五年十月五日特别裁定:西班牙法庭拥有司法管辖权去调查和起诉那些犯有群体灭绝罪的罪犯,即使这些罪行没有发生在西班牙,也不论被告或原告是哪国公民。根据这条法律依据,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八日,西班牙国家法院二号法庭的全体法官一致决定,江泽民等被告必须接受西班牙法院对它们进行的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反人类罪的调查。

又经过了整整两年的调查,西班牙国家法院做出决定,以上述罪名起诉江泽民等人。很明显,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种种邪恶手段、以及江泽民等被告在整个迫害中的关键作用等等这些至关重要的问题,都必定是西班牙司法系统充份研究的内容。

——该项起诉决定说明,任何以“党”的名义迫害法轮功者,都必须自己承担法律的审判。

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名义上是以维护中共的统治为借口的。它的“法轮功与共产党争夺群众”等谎言,并不能逃脱它自己作为邪恶之首的罪责。面对正义的审判时,它所仰赖的邪灵——中共,只能是它罪恶的旁证。

被告之一罗干是中共前政法委书记、迫害法轮功专门机构“六一零办公室“的负责人。整个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都是它总体上领导实施的,所以它必须为自己的罪行接受审判。

另外三名被告吴官正、贾庆林和薄熙来,都是在任职中共中央或者地方时,极力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政策,致使它们所在地区迫害极为严重。它们绝对不能以“执行政策”等等说辞逃避审判,就向当年的党卫军成员一样,绝对不会因为是执行希特勒的法西斯政策而逃脱罪责。

——迫害法轮功者,必将面临全人类的追讨

正如西班牙宪法法院二零零五年的判词说言:群体灭绝“超出了受害者本身的范围,涉及到国际社会这一整体。起诉与惩治犯罪者不仅是各国的责任,而且是所有国家所分享的共同利益。”

也就是说,作为司法部门,西班牙的宪法法院决定受理并调查江泽民等人的严重罪行,不仅仅因为法轮功学员受害了,更因为它们迫害法轮功构成了对整个国际社会的危害,因而全世界所有的国家都将从惩治这类罪犯中受益。

也正因为群体灭绝、酷刑、反人类等罪行的上述性质,被告若进入任何一个与西班牙有签订引渡条款的国家,西班牙都可依法将其引渡到西班牙国内受审。

更有意义的是,西班牙国家高等法院的这项决定,是根据“普遍管辖原则”(Universal Jurisdiction)法条做出的。根据这一原则,对于触犯群体灭绝、酷刑及反人类罪行的被告,无论它犯罪的地点在那个国家,任何国家的法庭都可以审理。所以,一当更多人明白了法轮功遭受中共的群体灭绝性质的迫害,就会有更多的国家利用这一原则,在全世界各个国家审判江泽民、罗干这样的元凶以及迫害法轮功政策的追随者。届时,追讨迫害法轮功就象追讨纳粹一样。

读西班牙国家法庭的决定有感

文/飞鸣 

据十一月二十日明慧网报导,西班牙国家法庭近日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起诉江泽民及其死党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和吴官正这五名中共头目。对于法庭的裁定,被告有四至六周的时间回应。届时,被告若进入任何一个与西班牙有签订引渡条款的国家,西班牙可依法将被告引渡到西班牙国内。

犯下群体灭绝罪与酷刑罪的人,不只是对中国社会,而且是对整个国际社会犯罪。西班牙国家法庭的上述决定,标志着国际社会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认清了江泽民一伙的罪恶,已经不再容忍江泽民一伙继续迫害善良。

中共江泽民一伙对法轮功修炼者的凶残迫害已逾十年。在过去十年里,至少有3336位无辜的大陆法轮功学员直接死于这场迫害,其中很多人是被酷刑折磨致死。而这3336个迫害致死的案例只是通过民间途径核实并突破网络封锁传出来的案例,实际被迫害致死人数远不止这些。除此之外,至少有六千人被非法判刑,至少十万人被非法劳教,难以计数的人被绑架到各地的洗脑班。无论在监狱、劳教所和洗脑班,法轮功学员都被强迫违心表态放弃信仰,如果他们拒绝,就遭到野蛮的毒打和酷刑折磨,很多人被折磨致残和致死。受迫害的不仅仅是法轮功学员,他们的亲友和孩子都直接或间接的遭受迫害。

这场迫害完全是中共江泽民一伙系统发动和推行的。对法轮功的公开迫害爆发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在此之前的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江泽民一伙就成立了一个名为“六一零办公室”的非法机构,这个机构是一个庞大的系统,遍布各级政府,遍及中国各省市县区,耗费着大量纳税人的钱,而这个所谓的“办公室”所办的公就是迫害中国公民中最善良的一个群体。这个六一零办公室在过去的十年里罪恶累累,是纳粹盖世太保在中国大陆的一个翻版。

这场迫害随着时间的推移所制造的苦难也与日俱增。浏览明慧网,每天都可以看到来自大陆的迫害案例和消息,其实很多遭迫害的人已经被绑架十余次,很多人已经被非法判刑两次,还有很多人已经是第三次、第四次被非法劳教。这样大规模的旷日持久的血腥迫害是对人类文明的侮辱,是不能被任何有起码的良知和正义感的人所容忍的。

尽管遭到如此长期残酷的迫害,法轮功修炼者对真善忍的信仰却愈发坚定和纯净。在大陆的法轮功学员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仍然冒着风险向大陆民众讲真相。海外的法轮功学员把真善忍的美好传播到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大陆和国际上越来越多的世人知道了法轮功的美好,知道了江泽民一伙的残暴的罪行。越来越多的世人站到了正义的一边,摆正了自己的位置。

中共江泽民一伙为了逃避被谴责和惩罚,一方面竭力封锁迫害消息、封堵网络、掩盖真相,并利用喉舌媒体歪曲事实、散布谎言,一方面以经济利益对各国政府施压。江泽民一伙的谎言欺骗和利益驱动貌似强大并能得逞一时,可是真相和正信才真正具有持久和永恒的力量。西班牙国家法庭近日的决定标志着国际社会已经认清了江泽民一伙的罪恶,已经不再容忍江泽民一伙继续迫害善良。我们相信,这样的法庭决定会在更多的国家出现。目前在大陆,越来越多的律师敢于为无辜的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在法庭上仗义执言。我们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江泽民一伙罪犯必将在中国的土地上受到法律的审判和严惩。

除了人间的法庭,江泽民一伙罪犯也必将受到天理的审判。暗室亏心,神目如电。江泽民一伙可以逞凶一时,但这未尝不是神明借此看世人如何摆放自己的位置。当天理的审判来临时,江泽民一伙首犯将受到严惩,而所有追随他们作恶的人也都躲不过天理的审判。所有的世人的所作所为也都会受到天理的衡定。西班牙国家法庭近日的决定,预示着正义必将清除邪恶,同时也给所有世人作出了一个美好的范例。

人权律师郭国汀:有划时代意义的起诉

中国著名人权律师郭国汀
(明慧记者王枚温哥华采访报导)西班牙国家法庭日前做出裁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迫害法轮功的首恶江泽民及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五名中共官员,在国际社会引起强烈反响。中国著名人权律师郭国汀认为,西班牙起诉有划时代意义,将对国际社会起到一个带头作用、示范作用。

西班牙起诉有划时代意义

现定居在加拿大西部的中国著名人权律师郭国汀认为,西班牙国家法庭正式以刑事诉讼形式,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五名首恶,目前可以说是第一例,有划时代意义,很可能在世界范围里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今后各国国家都可能用这个罪名起诉他。

郭国汀说,这次西班牙法庭起诉江泽民等五人,不是根据传统的法律,而是依据国际人权法来起诉的。国际人权法是在一九四六年二次大战以后,在德国纽伦堡国际法庭时确定的。从过去强调国家主权,到强调人权,这是国际人权法的发展。

国际人权法规定,犯有“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等反人类罪的罪犯,任何一个国家都可以管辖,受到人权侵犯的任何个人都可以起诉。就象海盗一样,是全人类的公敌,每个国家都有权直接判刑。

对犯罪者有巨大的威慑作用

虽然审判是在海外进行,但由于互联网的作用,信息的流通,也必然会传到大陆去,对中共当权者会起到很大的威慑作用。虽然中共肯定会采取不理不睬的态度,但是会对他们心理上、精神上产生巨大的压力,对抑制犯罪的作用肯定是存在的。

郭国汀说,法院既然已经受理,说明法院已经进行过基本调查,取得初步证据,经过法庭审讯、法庭辩护后,就会变成终结证据,也就是定案证据,法庭就会做出缺席判决,这是一个生效的判决,以后这五个人,只要走出国门,不管走到哪里都可能被逮捕。

而且这个判决是永久生效的,中共垮台以后,就可以执行。

对大陆民众是很大的鼓舞

此诉讼案对大陆的民众也是一个很大的鼓舞,郭国汀认为,此诉讼案会让中国民众知道,任何犯罪的人,不管是国家首脑、政府官员,都逃不出法律的天罗地网,逃不过正义法庭的审判。虽然短期来看,中共还在耀武扬威,利用经济利益、钱,收买国际社会,这些都是虚假现象,其实这个政权是非常虚弱的,稍有风吹草动,一个小小的突破口,就可能火山爆发。

为法轮功辩护的律师越来越多反映历史潮流

郭国汀律师在大陆时,是第一个公开站出来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零三年开始写文章为法轮功的信仰辩护,零四年开始直接受理法轮功学员案件,曾先后受理过上海法轮功学员黄雄(至今仍失踪)、瞿延来以及陈光辉(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被迫害致死)的案子,受到中共打压,被取消律师执照,最后被变相驱逐出国。

郭国汀说,凡是为法轮功辩护的律师在大陆都受到了打压。现在国内为法轮功辩护的律师已有五十来个,这在前几年是不可想象的。是因为越来越多的人了解了法轮功真相,国际上对法轮功的支持越来越明确,越来越多的律师敢于站出来为法轮功学员辩护。

虽然律师的辩护没有救出法轮功学员,因为迫害法轮功的是中共,法庭上审判法轮功的也是中共,法官只是个形式,走走程序,起决定作用的是政法委,是“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可以说,没有任何可能性使法轮功的案件得到公正、公平的审判,百分之百的法轮功案件,都是按照中共的意志乱判的。

但是律师能站出来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反映了历史的潮流,维护正义的历史潮流。

郭国汀认为,如果国际上许多国家,美国、加拿大、意大利……都起来起诉它,中共是害怕的,对它会有一个非常大的制约作用。根本的改变,还需要全社会、全体中国人的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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