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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遭十年迫害 北京年轻夫妻家破人亡

杨小晶离世,父亲悲愤
(明慧通讯员北京报道)2009年10月1日凌晨6时,年仅45岁的北京大法弟子杨小晶,在中共当局长期骚扰、恐吓与残忍迫害中,含冤离开人世!其丈夫曹东被非法关押在甘肃省天水监狱。据知情者说,曹东目前在甘肃天水监狱被封闭隔离迫害,被迫害的头发大量脱落。

杨小晶与曹东,这对本应该非常幸福、令人羡慕的夫妻,从2000年至今,不断遭受中共邪党的非法关押迫害,结婚九年,俩人在一起的日子仅有几周,不是她被非法关押,就是他被中共当局劫持迫害。杨小晶两次被非法劳教4年;曹东两次被非法判刑,一次四年、一次五年;夫妻俩在劳教所与监狱受尽各种折磨。

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大学法语专业的曹东为了营救当时正遭受关押迫害的妻子,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一日与欧洲议会副主席史考特见面,讲述了自己和妻子及身边熟识的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残酷迫害。会面之后两小时,曹东即遭中共国安特务绑架迫害,被劫持到他老家甘肃,于二零零七年二月八日被邪党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新婚蜜月是在恐惧、焦虑中度过

大法弟子杨小晶,女,45岁,1990年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信息管理系,毕业后分配到北京供电设计院计算机室工作,随着计算机应用的普及,工作要求比较高,工作任务一直比较繁忙,是单位的骨干,到1999年,她的月收入已达3000元。1999年“4.25”后,只因她在企业网上刊登了李洪志师父的文章,被单位无理调离计算机室。

2000年2月24日,杨小晶与大法弟子曹东结婚,2000年3月5日,曹东回甘肃庆阳老家办户口,在回北京的火车上,同大法弟子高峰一起被火车巡警无理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内蒙戒毒所17天。

杨小晶的新婚是在恐惧、焦虑中度过。杨小晶所在单位北京供电设计院、邪党支部书记王秀岩多次找她所谓的谈话,逼写不炼功“保证书”,并以上级单位的要挟:如果你单位有一个大法弟子不“转化”,单位领导的奖金扣除、职工奖金、住房福利等待遇消减,对杨小晶施压。邪党人员恶毒的将矛盾全部转到杨小晶头上。为避免单位职工受株连迫害,杨小晶被迫离开单位。而其单位却以杨小晶违反劳动纪律为由,非法解除杨小晶劳动合同。

2000年10月1日,建国门派出所片警到杨小晶家,让杨小晶、曹东去派出所,被他俩拒绝。从这一天起,夫妻二人被迫离开了单位、离开了家,就没有了经济来源。

第一次被绑架劳教,丈夫被非法判刑四年

2001年5月21日,流离失所的杨小晶回家洗澡,被长期蹲坑的建国门派出所恶警乌利亚绑架,非法劫持到邪党迫害大法弟子的临时洗脑班——东城凤凰宾馆。杨小晶为抵制迫害,绝食抗议七天七夜,第八天杨小晶被送到东城分局看守所,因不“转化”,恶警怕她去上访,非法内定劳教一年半。

杨小晶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女子劳教所第五大队,大队长陈爱华,直接参与、指使犯人对不“转化”的杨小晶进行残酷迫害:长期罚站、晚睡、早起、喝凉水、吃窝窝头。一直到2002年5月12日,中共央视《焦点访谈》中播出嫁祸诬陷法轮功的所谓东北“关淑云杀女案”,北京女子劳教所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加重,杨小晶被高压迫害,被逼迫违心“转化”,自此导致思维混乱,一直持续到2003年才逐渐恢复正常。2002年11月30日才回到家中。

2002年12月底,拖着虚弱的身体,杨小晶到甘肃平凉看望被非法关押在平凉监狱的曹东,曹东当时被非法判刑四年半,杨小晶就在平凉租住了十一个月,期间的苦楚不堪言表。

第二次被劳教迫害二年多

2004年4月,北京朝阳区亚运村派出所、朝阳分局国保大队五六个警察非法闯入杨小晶父母家中,非法抄家,而后又抄了杨小晶家。杨小晶又一次被绑架、非法关押到北京女子劳教所第一大队。

2005年2月,杨小晶被劫持到“攻坚队”迫害:早上5点起床,坐“高板”(60多厘米高的塑料方凳),只能坐在边上,两脚并立,两脚、两腿之间不能有缝,有缝就的挨打,两手五指并拢放在大腿上,双目直视,闭眼也遭殴打,只要犯困就遭包夹犯人殴打。除过吃饭时间,一直连续坐着,不让涮洗,有的学员几天就从“高板”上掉下来,屁股上的肉被坐烂。期间,吃的非常少,一顿只给一两米饭。

2005年9月,杨小晶被送回一大队,身体已极度虚弱,在大队长陈立的直接驱使下,被逼做奴工劳动,长期低着头,眼睛又近视,造成严重的颈椎病痛。

为丈夫申诉,遭骚扰、恐吓、绑架

2006年8月底,遭受了两年多牢狱的杨小晶回到家中;而曹东当时正在被非法关押迫害,遭受惨无人道的折磨。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一日,曹东在接受完欧盟副主席麦克米伦-史考特先生有关人权问题采访后回家的路上,被北京市国安局二处共匪便衣突然绑架,并在北京秘密非法关押了三个多月。期间在长达一个多月的时间内每天用手铐把曹东铐在审问室椅子上十几个小时,曾六天五夜一百三十多个小时铐着不让睡觉,同时每天七、八个人轮流对曹东辱骂、恐吓、威胁,警察不让他合眼,并将曹东左眼打伤。

在残酷折磨下,曹东开始吐血,每天大量便血,曾昏死过去一次,三次被送往医院。警察还把曹东送到北京市朝阳区洗脑班实施精神迫害。恶警坐飞机到庆阳找到曹东父母,威逼其父母到北京给曹东施加亲情压力,迫使曹东就范。当这一切都没能达到目的后,为了逃避国际社会的关注,三个月后曹东被转到偏远的甘肃省,秘密的关押在甘肃省安全厅看守所。

杨小晶为给丈夫讨回公道,开始往来于北京、兰州、平凉、庆阳之间奔波,遭到中共当局的恐吓。2007年8月,杨小晶与曹东的朋友于宙在北京找律师寻求帮助。2007年9月11日,于宙被非法抓捕,杨小晶的家又一次被北京丰台国保所抄,杨小晶幸好提早离开。

好友被迫害致死,杨小晶含冤离世

2008年2月份,传来于宙、许那被捕的消息,3月传来于宙已被迫害致死的消息,杨小晶心痛得直哭。杨小晶与丈夫十年来,一直遭受着中共恶党人员的迫害,两次被非法劳教4年,受尽各种折磨,多年遭邪党北京东城区分局国保大队长刘正刚,以及建国门派出所警察吴利亚、刘江,街道办事处“610”人员杨文仲等人的骚扰、恐吓,长年居无定所,无法正常生活,身心遭受极大的伤害。杨小晶的承受达到极限,很快身体虚弱下来。

杨小晶年迈的双亲,因邪党的迫害,无法颐养天年,为女儿担惊受怕,长期以来街道办事处社区书记李和平,经常给家中打电话骚扰、跟踪、敏感日到家监视,街道“610”小头头随意到家乱翻东西。父母用微薄的退休金常年扶持着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杨小晶。2008年4月起,72岁的父亲,颠簸在异地他乡,悉心照顾生活无法自理的女儿,远在北京的母亲无时无刻不揪心着女儿。

2008年7月,杨小晶左颈部、腋窝被发现有肿块,并伴有疼痛。2008年8月初,在西安西津医院检查结果为:淋巴癌细胞。她的身体急速恶化,最后导致全身黄染,下肢水肿,腹水,左乳房肿胀、结块,并溃烂流脓,剧烈的疼痛使她根本无法进食,她却以坚强的毅力,始终没有喊叫一声。

就在杨小晶病重期间,中共邪党人员还在不断的监控、骚扰,致使她的病情极度恶化。2009年10月1日半夜2点,开始休克,凌晨6点停止了呼吸。家属恳求监狱准许曹东去见妻子的最后一面,遭到拒绝。
杨小晶与丈夫曹东

大卫·麦塔斯:西班牙诉江案证据强有力

加拿大著名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
(明慧记者英梓采访报道)西班牙国家法庭日前做出裁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迫害法轮功的首恶江泽民及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五名中共官员,在国际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加拿大著名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认为,西班牙起诉是个积极的进展,诉江案证据强有力。

关于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大卫•麦塔斯和大卫•乔高撰写的《血腥的器官摘取》一书不久前正式发行。该书通过大量的证据论述了迫害法轮功开始以后,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在中国大量存在。

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是群体灭绝

麦塔斯上周一(十一月十六日)在加拿大国会举办的新书发布会上说,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是群体灭绝犯罪。去年六月九日,在乔治梅森大学(George Mason University)举办的“国际群体灭绝学者”会议上,麦塔斯以“在中国迫害法轮功:群体灭绝的新面孔”为题,论述了迫害法轮功的实质是群体灭绝犯罪。

他说:“在中国,大量的法轮功学员已被杀害。已经有超过三千名有名有姓的法轮功学员被折磨致死,(这样做)是为了让他们放弃信仰。此外,数以万计的人被杀,以便拿到他们的人体器官,卖给来做器官移植的游客。中国政府否认所有这一切正在发生的事。它否认活摘器官;它否认杀戮;它否认酷刑。但是,有大量确凿的证据显示这些侵犯正在发生。”

接着大卫麦塔斯谈到了为了打压法轮功江集团成立的“六一零”办公室,他说:“1999年11月30日,‘六一零’办公室召集3000名官员聚集人民大会堂讨论打压法轮功的运动,当时打压进展不顺利。天安门广场每天都有法轮功学员的抗议。当时,‘六一零’办公室头目李岚清宣布打压新政策‘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

群体灭绝罪犯无法为自己辩解

中共官员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谋杀,基本上有两种,酷刑折磨致死以及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人体器官。

针对第一点,麦塔斯说:“被控酷刑的官员可能会说,他或她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对‘蓄意无视酷刑的相关信息’这一条,他们无法为自己辩护的。国际刑事法庭法规提出,上级应当为在其有效权力和控制范围内下属的犯罪负法律责任,如果他们没能对下属实施合适的控制,或上级知道、而有意忽略那些明确显示出下属正在执行或即将执行这些犯罪,而相关的犯罪活动是在上级的有效的责任和控制下进行的。上级没有在自己的权力范围之内采取必要和合理的措施,防止或约束他们的下属,或将其提交主管当局进行调查和起诉。”

针对第二点,麦塔斯举了一个例子,曾对犹太人进行人体医学实验,被纽伦堡军事法庭的“医生审判”判处反人类罪的卡尔-加波哈代(Karl Gebhardt)。麦塔斯说:“在他的辩护中,他的律师辩解说,他用于实验的对象都是被判处死刑的人。”

麦塔斯说:“可以说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这个同谋者(的罪行)是一样的。中国政府行可能说器官的来源是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但是很多人从个人的经验知道,并非如此。这些人包括,那些在监狱给法轮功学员测试血液的、那些选择法轮功学员做移植的、那些将他们运到巡回攫取器官源的轻型客货车中的人。”

麦塔斯说:“即使是那些在程序的最后都没有亲眼看到自己面前的人是法轮功学员的人,如果轻轻一问,就会知道这个(将被活摘器官的)人是谁。通过中共体系外的调查员给医院及医生打电话询问,大卫-乔高和我可以很容易就了解到事实。那么,该体系内的人一定可以做得到。”

他说:“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证据是如此普遍,并非常容易拿到,那些声称他们不知道的系统中的人是故意避而不见。”

军团规模的煽动犯罪

他提到迫害中的煽动罪,他说:“煽动能够造成群体灭绝犯罪。”他表示,中国政府通过审查媒体和堵截互联网进行大规模的反法轮功煽动宣传。在煽动宣传中,共产党和政府的各级官员,包括海外使领馆是以集团规模参与犯罪的。

最后麦塔斯总结说:“通过酷刑、活摘器官,并通过煽动导致这两种犯罪,已经构成了对法轮功的群体灭绝。犯罪的元素——大面积谋杀有身份的人群,有摧毁该团体的意图都具备了,群体灭绝罪名可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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