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律师刘如平
(明慧通讯员山东报导)在经六个月的构陷后,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法院在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二日再次非法庭审,进一步加害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刘如平律师,非法判他七年徒刑。刘如平在法庭上表示自己无罪,并强调说法轮功总有一天会重见光明。

这是刘如平律师自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七日以来第四次被公安、“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绑架、迫害。而刘如平的妻子张承兰至今被非法关押在臭名昭著的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遭受摧残。

当天上午,法院周边各大路口安排至少十名警察,法院门口戴钢盔、穿防弹衣的警察、普通警服的警察、便衣、在大型警车上随时待命的警察(共两辆,每辆车至少二十五名警察)总数在两百名以上,令往来的人们纷纷侧目。

非法庭审于九点开始。刘如平的辩护律师为来自北京的李长明律师和张传利律师。审判长王芳,审判员为刘勇、李虎。公诉人为房玉芳。两位律师为刘如平做了无罪辩护,主要提出以下几个观点:1. 检方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全为刘如平所有,因为在盛放证据的容器未封闭的情况下,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增减物品;2. 从七月二日刘如平被绑架到侦查程序直到最后的审判程序,司法机关存在诸多程序问题;3.检方出示的部份证据并未提供给律师;4.用于定罪的刑法第300条是针对“邪教”,而包括公安部等所有部门规定的诸多“邪教”中均不包含法轮功,即法轮功不是邪教,不适用刑法第300条。两位律师在辩护过程中曾多次被法官打断。

刘如平在法庭上表示自己无罪,说法轮功总有一天会重见光明。法院当庭宣判有期徒刑七年。

济南大法弟子刘如平,男,五十岁,曾是济南市长清党校的法律研究室主任兼律师。自中共对大法迫害以来反复遭受迫害。他曾经在王村劳教所遭受八九个恶警的电刑迫害达数小时之久,当天刚穿的新背心被恶警在电击迫害中已撕得全部是洞。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党校校长欺骗刘如平到学校去一趟。刘如平在去学校的途中被孝里派出所恶警绑架至济南市“六一零”办公室,随后被非法抄家。在“六一零”办公室的七天时间强行洗脑后,二零零九年七月八日被非法关押到长清第三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