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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体超被大庆监狱迫害致死

(明慧通讯员黑龙江报导)黑龙江延寿县六团乡大法弟子张体超被大庆监狱迫害至昏迷不醒的情况下被送回当地六团乡派出所,当地派出所通知家属把他带回家,张体超于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二日晚医治无效离世。

延寿县六团乡太安村大法弟子张体超生前曾经多次被恶警绑架到拘留所非法关押。

二零零一年秋收后,延寿县六团乡太安村支部书记王云龙与村长赵法钢强迫张体超放弃修炼,张体超不肯,他们竟将张体超家的黄豆18袋,玉米8袋,小豆4袋,共计30袋粮食全部抢走,连口粮都抢光;抢粮的过程中还将张体超按在地上下跪,打他嘴巴子无数,然后又将张体超送长林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张体超妻子有先天性痴呆症,生活上不能照顾孩子和家庭。家有三个孩子,当年大女儿十三岁,两个男孩一个十一岁,另一个七岁。中共人员们不但抢了张体超家的一年劳动果实,而且没收了张体超全家的口粮地,剥夺其家属与儿女的生存权利。

张体超在长林子劳教所受尽酷刑折磨,遭狱警指使犯人用大号钢针(纺织用的特长钢针,长达十余厘米)用力扎头部、脖子、背部、胸部等全身各处,犯人残忍的将钢针插入体内,有时针都拔不出来;恶警指使犯人把螺丝帽用毛线缠上,拴上绳子,用力抡起砸头部。而家中妻子和三个孩子只能吃发霉的碎米和靠邻居接济过活。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九日中午十一点多钟,张体超在家中被几名身穿便衣的人强行带走,被非法关押在延寿县看守所。据知情人说,绑架张体超的是以延寿县公安局长袁树君、队长赵君为首的一伙恶警。

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一日,张体超从虎林县回家一下车就被绑架。张体超被非法判刑,关在大庆监狱。

张体超早在二零零九年五月就被迫害得不能行动,生活不能自理。

刘如平律师被非法判七年

济南律师刘如平
(明慧通讯员山东报导)在经六个月的构陷后,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法院在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二日再次非法庭审,进一步加害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刘如平律师,非法判他七年徒刑。刘如平在法庭上表示自己无罪,并强调说法轮功总有一天会重见光明。

这是刘如平律师自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七日以来第四次被公安、“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绑架、迫害。而刘如平的妻子张承兰至今被非法关押在臭名昭著的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遭受摧残。

当天上午,法院周边各大路口安排至少十名警察,法院门口戴钢盔、穿防弹衣的警察、普通警服的警察、便衣、在大型警车上随时待命的警察(共两辆,每辆车至少二十五名警察)总数在两百名以上,令往来的人们纷纷侧目。

非法庭审于九点开始。刘如平的辩护律师为来自北京的李长明律师和张传利律师。审判长王芳,审判员为刘勇、李虎。公诉人为房玉芳。两位律师为刘如平做了无罪辩护,主要提出以下几个观点:1. 检方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全为刘如平所有,因为在盛放证据的容器未封闭的情况下,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增减物品;2. 从七月二日刘如平被绑架到侦查程序直到最后的审判程序,司法机关存在诸多程序问题;3.检方出示的部份证据并未提供给律师;4.用于定罪的刑法第300条是针对“邪教”,而包括公安部等所有部门规定的诸多“邪教”中均不包含法轮功,即法轮功不是邪教,不适用刑法第300条。两位律师在辩护过程中曾多次被法官打断。

刘如平在法庭上表示自己无罪,说法轮功总有一天会重见光明。法院当庭宣判有期徒刑七年。

济南大法弟子刘如平,男,五十岁,曾是济南市长清党校的法律研究室主任兼律师。自中共对大法迫害以来反复遭受迫害。他曾经在王村劳教所遭受八九个恶警的电刑迫害达数小时之久,当天刚穿的新背心被恶警在电击迫害中已撕得全部是洞。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党校校长欺骗刘如平到学校去一趟。刘如平在去学校的途中被孝里派出所恶警绑架至济南市“六一零”办公室,随后被非法抄家。在“六一零”办公室的七天时间强行洗脑后,二零零九年七月八日被非法关押到长清第三看守所。

被诬判十三年 伏艳遭辽宁女监迫害

(明慧通讯员辽宁报导)辽宁省大石桥市伏艳女士因为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被非法判刑十三年,目前被劫持在辽宁省女子监狱。伏艳因拒绝奴役劳动,被关小号迫害。

大法弟子伏艳,女,三十八岁,个体户,大专文凭,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修炼不长时间牛皮癣顽症痊愈,身心健康,一家三口在北京经商。

二零零一年二月伏艳的同修李艳华女士被恶警毒打致死,这个惨案在明慧网上被报导后,大石桥市恶警绑架了六位大法弟子,对他们非法判刑。其中伏艳被非法判刑八年,后来伏艳走脱,再次被绑架后又被非法加刑五年。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八日,辽宁省大石桥市南楼经济开发区东江村大法弟子李艳华(女,六十岁左右)走出家门向世人讲清法轮大法真相时,被恶人举报后带至南楼经济开发区公安局。南楼公安局的恶警们强行逼问真相资料的来源,李艳华坚决不说。恶警们为了请功,竟对这位瘦小的老人大打出手。他们用警棍完全没有人性地毒打李艳华老太太,最后把老人打得大小便失禁,浑身是伤,七窍流血,气绝而死。

这件事在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三日的明慧网上以《辽宁省李艳华老人被恶警活活打死》为题目已有报道。大石桥市的相关单位,在上级的指使下,不去查谁打死了李艳华,而是四处去查谁照的相,谁上的网。李艳华是被打死的,任何正义的人知道后都应该揭露、曝光邪恶,这是应该奖励的行为,而大石桥市的相关单位,却指使警察非法乱抓了六位大法弟子,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刑,判决日期是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七日,其中王长顺被非法判了十年徒刑,路国赞、刘方旭、徐强、伏艳被分别非法判了八年。

伏艳在大石桥市看守所被迫害时,患上了心脏病、高血压,由于冤情在上诉时没得到纠正,因而在医院走脱,两个月后又被绑架,并被非法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九监区二小队,大石桥市法院又追到辽宁省女子监狱,给伏艳非法又加了五年半的冤刑,共计伏艳被非法冤判了十三年半。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伏艳因不配合辽宁省女子监狱里的奴工劳动而被非法关进小号迫害,在里面被怎样迫害不知,已有两个月不让家属接见了。

优秀青年遭非法庭审 四亲人被劳教

张雷
(明慧通讯员辽宁报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辽宁省凌海市法院非法庭审锦州大法弟子张雷,不准他自我辩护。所谓的“庭审”在走形式中草草结束。不久前,张雷的父亲、母亲、妻子、岳母都被绑架劳教迫害。

锦州大法弟子张雷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二日在工作单位,被凌海市公安局恶警绑架,被非法拘押在凌海市看守所。第二天,张雷的父亲张德国、母亲李锦秋、妻子赵晓春、岳母何桂香等四人同时遭凌海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刘海旺等绑架。

据了解,张雷的父母、妻子、岳母先被劫持到锦州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警察还通知家属九月二十八日下午四点钟接人。然而到期家属去锦州拘留所接人时,警察又称:四人在下午二点多钟被凌海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送往沈阳马三家教养院,每人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凌海市法院对张雷进行非法开庭审判,所谓的主审法官李大明在非法庭审开始时就违法的提出无理要求,不许就法轮功定性问题上进行辩护。

在非法审判的过程中,张雷当众揭露“公诉人”陈述案情中有很多是虚假的,是伪证。他说明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自己没有罪,而且自己在单位兢兢业业的工作,不贪不占,连续几年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

李大明以“不准对法轮功定性辩护”为由,立即剥夺了张雷自我辩护的权利。被指定的辩护律师以“张雷态度很好,从轻处理”来配合中共对张雷的迫害。最后李大明宣布经合议后公布结果。

大法弟子张雷,三十三岁,在辽宁省锦州新华龙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女儿里 79-6号)任人事部部长。张雷善良淳朴、勤奋好学、有才华、有业绩,备受领导赏识、器重,委以重任。

十年来,张雷父母因修炼法轮功,累遭迫害。父亲曾被非法劳教两年,母亲也两次被非法劳教(共四年)。张雷深知父母修炼法轮功,身体健康,修心向善做好人,大法教他做人,伴随他成长,使他成为当今时代难得的好青年。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二日下午,张雷正在公司上班时被凌海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绑架,恶警掠走现金五千元,并抄走了他的办公电脑。当天单位领导就与凌海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交涉,欲保回张雷。国保大队放言:是法轮功的案子,谁也不行。

河北女子劳教所对冯晓梅的非人折磨

(明慧通讯员河北报导)河北省女子劳教所位于石家庄市石铜路,在这里,大法弟子们一直遭受着残酷的迫害。石家庄大法弟子冯晓梅就是在这里一直被野蛮迫害着。

冯晓梅于二零零九年五月被劫持到河北省女子劳教所。入所以后,女子劳教所奉河北省“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的命令就开始对她进行所谓的“转化”。河北省“六一零” 还专门派河北省监狱管理局的乔小霞来到女子劳教所对她进行“转化”。第一次“转化”用了三十多天,这期间,冯晓梅遭受了非人迫害。

因为冯晓梅抵制写骂大法的所谓“四书”,劳教所一大队恶警刘子维、王维卫、师江霞、谷红叶等人指使普教打手朱丽英、刘娟、齐小露、李力娟等人每天晚上折磨冯晓梅,不让冯晓梅睡觉,整夜整夜地罚站,还动用了邪恶的手段折磨冯晓梅:朱丽英、刘娟、齐小露、李力娟等人把冯晓梅的双腿强行盘起来,一直盘了好几个小时,盘到冯晓梅的双腿疼痛难忍的时候,几个恶人打手开始踩冯晓梅的双腿,剧烈钻心的疼痛使冯晓梅发出凄惨的叫声,楼道外面都能听得见。可是就在楼道大厅值班的恶警们却装作听不见。恶警谷红叶还嫌听了烦,让包夹把冯晓梅的屋门关上!

冯晓梅的双腿肿得不能行走,恶警刘子维不但不让她休息,还让她继续整夜罚站,不许睡觉,而且不许上厕所。从这时开始,冯晓梅就被长期憋大小便,不久就开始便血,恶警不但不让她去治疗,而且不许她会见家人,不让洗澡。

在劳教所这种非人的迫害之下,冯晓梅的身体出现严重病变:长期憋大小便使冯晓梅出现便血现象,初步检查患了直肠癌。劳教所不但不给治疗,而且病情根本不通知冯晓梅的家人。

因冯晓梅不承认所谓的“转化四书”,恶警刘子维气急败坏,对冯晓梅大叫:“我要让你死不了,活着难受!”从这时起,就不准冯晓梅接见家人,不准洗澡,不准随便上厕所,还强迫她和大组的人一起做奴工劳动,这时冯晓梅的身体已经非常虚弱,便血已经持续了几个月,可恶警还逼迫她每天干出五百个档案袋,这是连壮劳力一天都干不出来的任务数,干不出来就让全组陪她一起罚站。每天收工回来,冯晓梅累得趴在床上起不来,脸色非常不好。

为了不让一大队其他法轮功学员知道她的情况,每次冯晓梅出来上厕所,包夹普教就奉警察命令把其他组的屋门都关上,不让人看到她。

云南邰惠被秘密非法判刑

(明慧通讯员云南报导)二零一零年一月八日,云南法轮功学员邰惠被玉溪市华宁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邰惠不服法院判决提起上诉,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盘溪县看守所,看守所拒绝家属看望,恶警态度非常恶劣。

二零零九年九月中旬,云南法轮功学员邰惠在华宁县盘溪镇对小学生讲述法轮大法的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学生家长恶意告发,于九月二十四日早上被华宁县公安局恶警在自营小吃店绑架,随后恶警非法抄了小吃店并抢走法轮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

十月一日,邰惠的家人闻讯赶到盘溪派出所询问,才得知邰惠被非法关押在盘溪县看守所,恶警不准邰惠家人看望,连衣服也不准送进去,最后只留下两百元钱转交给邰惠。随后几天邰惠家人多次打电话询问相关情况,均遭到恶警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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