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中生,男,一九六八年出生,原中国民航大学英语副教授,北京岳川翻译中心企业法人。早年患过肝炎、肺结核等病,体质一直较弱。饱受牙疼之苦,虽然那时单位报销药费,但经常隔一两周犯一次,有时疼得夜里睡不着觉。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病痛不治自愈,身体健康。同时,由于修炼大法,原本善良的他,心性更好了,二零零三年被评选为“中国民航学院优秀教师”。
二零零六年初,中国民航学院保卫处处长刘路江、教务处处长于剑以收到《九评共产党》的真相材料为由,向东丽公安分局举报。二月十六日,东丽区六一零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和东丽公安分局常万新、陈某、孙某、刘强,伙同新立村派出所刘宝清等人以及民航学院保卫处刘路江、王长杰、廖某等人到岳中生家里,将他绑架,非法关押于东丽看守所。岳中生提出会见律师或请家属代请律师的要求,遭粗暴拒绝。中共警察甚至扬言:“ 如果有律师敢为你辩护,我们先把律师抓起来!”
岳中生被非法劳教一年零三个月。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七日,岳中生被转至天津市青泊洼劳教所。三月七日,转至天津市双口劳教所。因岳中生不写所谓“悔过书”,被罚一天到晚坐马扎(一种可折叠的小凳子)。三月十日,岳中生表示自己不应受到这种待遇,拒绝再坐马扎,包夹人员李斌(又名李斌斌)恼羞成怒,当即叫来时书泽等三、四名包夹人员对岳中生拳打脚踢,并用马扎狠砸,暴打约二十多分钟,造成他的左侧与右侧共八根肋骨骨折。
岳中生获释后,原单位领导不仅未对其遭遇表示任何同情,反而拒绝恢复其工作。最后学校做出行政开除决定。
二零零九年二月上旬,岳中生离开天津,赴京为中国联合航空公司(中联航)商务部翻译资料,晚上住在海淀区万美达招待所。十一日晚,海淀公安分局曙光派出所警察,未出示任何证件即搜查他的房间,搜出《转法轮》书一本,不听解释,更不出示法律依据,强行将其拘留。
在未下达聆讯告知书的情况下,北京市劳教委以所谓的“妨碍法律实施、扰乱社会秩序”为借口,对岳劳教二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