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莫測多少撲朔迷離事 天地蒼茫真相指南不愁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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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话上网 人事股长遭关押半年多

(明慧通讯员湖北报道)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交通局人事股股长黄彬,男,43岁,修炼法轮功后,处处按“真、善、忍”做好人,工作认真负责,不吸烟,不喝酒;也没因为职务之便收受他人钱财。然而这样的好人却遭到中共的迫害,现在已经被非法关押半年多,就连亲人想见面都困难。

黄彬被当局非法抄家、关押,还三次被非法庭审。黄彬的母亲受到精神的打击,现在在住院,需要人照顾。

据悉,黄彬只因在网上发表了几篇文章,说了自己想说的话,就被国安的网络特务(简称“网特”)跟踪一年多。

在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四日下午,湖北省“610”、咸宁市“610”、咸安“610”、咸安国保、咸安十好桥派出所等相关部门配合北京的国安,以核对一件事为由,将黄彬骗到派出所非法抓捕、关押。“610”即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类似希特勒的“盖世太保”,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迫害法轮功学员。

随后,几名恶警将黄彬的办公室档案柜全部翻遍,强行拿走几张光盘做所谓的证据。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二日上午和下午,咸安区法院两次对黄彬非法开庭,其亲友连开庭的日期都不知道。但还是有很多正义之士进到了法庭旁听,结果开庭不久警察就慌忙将黄彬又带到看守所。三月二十六日上午再次非法开庭审判。由于不让请律师辩护,黄彬只好自己做了辩护。

黄彬至今还被非法关押着。

长春黑嘴子劳教所超期关押优秀教师

(明慧通讯员吉林报道)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应在三月十九日释放法轮功学员雷晓婷,可是,他们却拒不放人。雷晓婷于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九日被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一年。目前她已被超期关押二十多天。

雷晓婷,女,三十九岁,长春人,北京大学西语系英语硕士毕业,曾任教于北京工商大学,被绑架前任教于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人文学院。雷晓婷聪明伶俐,性格恬静,孝敬父母,为人坦诚,细心周到,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受到同事和学生的好评,是学院由学生评选的最受欢迎的教师之一。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九日下午,长春市桂林路派出所的几名警察,闯入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人文学院,将正在上班的雷晓婷绑架,并到她的寝室翻抄,抢走大量个人财物。此前,雷晓婷在街上不慎丢失了自己的挎包,里面不仅有身份证、工作证、图书证等个人证件、钱物,还有法轮功真相资料。挎包被拾到者送到了桂林路派出所,引发这次绑架。

在桂林路派出所,雷晓婷受到翟长森、徐继峰等警察的威胁、辱骂和推搡。雷晓婷的父母在给她送衣物时,看到她脸上有被打过的痕迹。当晚,雷晓婷被送进长春市看守所。在看守所,提审雷晓婷的朝阳分局国保大队警察李春阳(音)和一位五十多岁的科长将她双手反铐在椅子扶手上,对她野蛮殴打、刑讯逼供。

为抗议长春警察对自己的绑架、非法关押和刑讯逼供,为抗议对大法的诬蔑和对自己的侮辱,为抗议警察的执法犯法,文静平和的雷晓婷开始绝食。三月二十三日,雷晓婷绝食五天后,桂林路派出所给雷晓婷父母打电话,称雷晓婷情况危急,已送入医院。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桂林路派出所警察把被折磨的身体虚弱的雷晓婷强行送入长春黑嘴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在黑嘴子劳教所二大队,雷晓婷拒绝所谓的“转化”,不写所谓的“五书”,被狱警用电棍电,靠墙罚站。二大队队长刘莲英还让朱家辉对雷晓婷洗脑,雷晓婷不理这一套,被关小号体罚。

三月十九日,仅仅因为信仰遭受一年折磨的雷晓婷本应回到父母身边,可是,黑嘴子劳教所拒不放人,非法超期关押雷晓婷。

黑龙江依兰县兄妹被非法判刑

(明慧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依兰县法轮功学员陈继忠、陈继环兄妹,因为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被依兰警察绑架、抄家,非法关押。近日,依兰县法院对兄妹二人秘密判刑,陈继忠被非法判刑六年,陈继环被非法判刑四年。

陈继忠,69岁,陈继环,56岁,兄妹二人都是依兰县道台桥镇永合村村民。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陈继忠五次被绑架,曾在佳木斯莲江口监狱被非法关押五年。此前,陈继环由于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曾被非法劳教三年。

陈氏兄妹因为向民众讲清法轮功受迫害真相,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被依兰县道台桥派出所王旭东、姜俊等人再次绑架。第二天,兄妹二人又被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郭庆吉、宋宇哲等恶警抄家,十二月二十九日被依兰县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四日,依兰县法院对陈继忠、陈继环兄妹进行庭审,正义律师冲破威胁、阻挠,为二人做了无罪辩护,对检察院公诉人宁岩指控的罪名和出示的所谓证据做了的批驳。辩护律师明确指出:陈继忠兄妹修炼法轮功,宣传法轮功属于信仰自由的范围,是公民的宪法权利,他们的行为也没有破坏任何一部法律的实施,依法应当宣布陈继忠兄妹无罪。

面对有理有据的事实,公诉人和法官都无言以对,最后法院草草宣布休庭。之后不久,依兰县政法委、“六一零”、公检法串通一气,在没有证据、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法院不开庭秘密对兄妹俩非法判刑。目前兄妹二人仍被关押在依兰县看守所。

一位残疾老太在法庭上的辩护词

河南开封市杞县63岁的残疾老人王赞美,家住杞县青龙街。自幼患小儿麻痹症,左腿失灵,几十年每天都要跌倒数次;因车祸残腿又粉碎性骨折,住医院动两次手术均未奏效,拄拐度日;后又得了心脏病、脑供血不足,医断:脑血栓前兆。她生不如死,苦不堪言;在修炼法轮功之后,疾病痊愈。

可是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一个身患多种疾病的残疾人,为修炼真、善、忍,做好人,道德升华的她却多次遭迫害,一次次被绑架,关押,劳教,勒索钱财,坐牢等。二零零九年六月份,在开封女儿家,又被绑架,被开封市“六一零”非法关押在通许县看守所。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四日上午开封市龙亭区法院对王赞美老人开庭,老人做了自我辩护。辩护完毕后,法庭上寂静片刻,审判长问有什么要求吗?王赞美说:“1、要求无罪释放。2、要求法官们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无罪释放所关押的法轮功修炼者。”

下面是王赞美老人的部份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及在座的各位法官:

我是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是一位曾在极端病痛中度日如年、想自绝人生的,而得法轮大法后变得无病一身轻的残疾老人。只是因为我修炼了法轮大法,以真、善、忍为准则,做一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做一个无私无我,处处为别人着想的好人,却一次次遭迫害,一次次被绑架,关押,劳教,勒索钱财,坐牢,而今天又在人民的法庭上非法受审,我感到很痛心。对那些为了一己之私,不顾良心道义、正邪不分、只执行上边的命令而不执行法律的所谓的执法者感到悲哀、耻辱。

我没有触犯国家的任何法律,所谓的“破坏法律实施”这一罪名是不成立的。《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因此,公民信仰有神论、法轮功等都是合法的。请问各位法官,我破坏了哪条法律实施?如果无法指出,那么你们的指控就是诬告。

起诉中对我的指控与事实不符,完全是迫害。说我多次被抓是“惯犯”这不成立。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我多次遭到迫害,遭到邪党执法机关耍流氓的拐骗、抢劫、绑架,坏人的构陷,这是事实。但是究竟谁在犯法?下面是我每次被绑架的真相。

2000年我去北京上访,想从自己的身心巨变告诉政府大法的美好。却被警察抓到北京西城看守所非法关押十八天,回杞县后又被关押一个多月,被杞县“610”和公安局国保大队,敲诈我家3000元钱才放出。

在 2001年1月18日,农历腊月24日下午,我正在家做饭,县公安局国保科再次用谎言把我骗进公安局,送进拘留所非法关押。当时儿子说,让我妈回家过个年吧,他们说拿5000块钱就让你妈回家过年。儿子实在拿不出来,因此,又被不法人员们扣上个“扰乱社会秩序”的帽子送进看守所长时间非法关押。一直关到 2001年5月25日,又敲诈我家500元钱才把我放出去。

2001年8月13日深夜一点多,杞县城镇派出所所长杨玉梅指使恶警把正在睡觉的我抬到警车上,绑架到该派出所,并跟几个只穿着三角裤头的男犯人同关一室。这种没有任何依据的随便入民宅抓人关押的行为,不仅非法而且极为流氓可耻。于是,我就把这种侵犯人权的行为写出来,递给当地的各级政府。可是每递一次,当时是没什么结果,随后等待我的,不是秉公处理,而是一次甚过一次的绑架和折磨。有时是正在睡觉,有时是正在做饭,就平白无故的被一帮警察给抬走,还有被骗去的。

如:2002年9月26日深夜,我在家睡觉,睡梦中听到急促的打门声。随着丈夫开门,闯进来六、七个彪形大汉,既没穿警服,也没有任何手续,进屋就象土匪一样乱翻,而后又把我抬走,强行被劫持到县看守所。在看守所我因不放弃信仰,遭到了邪恶的各种残酷的酷刑的折磨。

2003年10月17日下午5点,我正在舅舅家照顾年老多病的舅舅、舅母,杞县城关镇派出所所长杨玉梅,又带领十几个警察突然闯入,土匪般把我舅舅家翻了个乱七八糟,后又到我家抄家,在任何证据都没有的情况下,又以所谓‘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非法关押了50天。

2004年9月13日下午2点我到上一级机关开封市政法委,递交几年来对我迫害的申诉材料。可是那里官员对我的材料看都不看就给撕了个粉碎,还叫杞县公安局把我带走拘留了8天。

2005 年12月6日前夕,开封市“610”和市公安局人员曾接连两次到我家骚扰,都被我的讲真相、摆道理说得个个哑口无言。他们恼羞成怒,唆使杞县公安局国保科抓捕我。杞县公安局国保科的恶警都知道,直接到我家里抓人,每次都被家人和街坊邻居们指责得狼狈而归。这次,他们设计让杞县城内派出所给我打电话,谎称要给丈夫办理户口。以前多次到派出所为丈夫办户口(丈夫的户口不在本地),派出所不给办理。这次恶人以为办理户口为诱,将我骗到派出所后再绑架。就这样,我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强行送往郑州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迫害。

我每一次被迫害都给九十多岁的母亲及家人带来痛苦和病灾。可怜母亲、老伴于 2009年1月相继离开人世。因我无经济来源,靠给人家当保姆维持生活,在2009年5月去开封女儿家。为了减轻女儿的经济负担,又给人家当保姆。但是不到一个月又被开封市“610”和开封龙亭区派出所构陷以“破坏法律实施罪”绑架,以所谓的“惯犯”被非法批捕、非法开庭。

尊敬的法官先生们,这就是邪党说的“惯犯”。从我辩护词中你们会很清楚,是谁在犯罪,是谁在违法,是谁正,是谁邪,谁善、谁恶,谁好、谁坏。所以对我起诉的“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是不成立的。

我一个60多岁的残疾老婆子,修炼法轮功只求有一个好的身体,摆脱疾病的痛苦折磨,修心向善,对得起自己的人生,少给儿女们增添麻烦,过个好的晚年,不料却一次次被迫害,现在又坐在人民的法庭上受审,所以我感到痛心,难过。不止为我自己,也为11年来在中国大陆那些和我一样无辜受审的所有法轮功学员痛心和难过。

尊敬的法官先生们,望你们听到我的陈述以后,主持公道,伸张正义,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为民做主,做一个公民的好法官。不要为了一己之私,助纣为虐,违背良心道义。要知道善恶有报是天理,只等来早与来迟。中共迫害好人残害善良,人不治天治,天灭中共,这是不可否定的事实,望你们给自己和家人留一条后路,不要当中共的殉葬品。再希望你们赶快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抹去兽记,才能远离灾难,给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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