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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政法委派九人监视七旬老太

此图为警察跟踪王柳珍实拍相片
(明慧通讯员重庆报道)法轮功学员王柳珍女士,七十多岁,是重庆市江北区长安厂冶金科的退休工程师。近期,江北区政法委指派一个名叫张军的二十九岁男子,负责带领“五里店保安公司”的八个人,每日三班、二十四小时跟踪王柳珍老人,并限制她的人身自由。

该保安公司跟踪王柳珍的这八个人,工资是由区政府支付,每人每月一千三百元,签合同半年至今年九月份。

王柳珍老人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不久身体上的各种疾病不治而愈,因坚持修法轮大法,按真善忍原则要求自己,做好人,她多次遭到当地专司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机构、雨花村派出所、群工处和居委会等机关的多次绑架。

王柳珍老人两次被非法劳教,在劳教所被毒打多次。劳教所还在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食物中拌入不明药物,因此,进去不久的法轮功学员都会出现觉得心里闷得慌,头脑不清醒等等症状。而王柳珍为了反对这种迫害,就进行了绝食,从而遭到更严重的折磨而造成生命危险,被送到三二四医院进行所谓的治疗,她还被强行送到精神病医院三次,被注射不明药物。直到王柳珍骨瘦如柴,生命垂危,中共人员才允许她回家。

从劳教所回家后,当地中共人员经常到她家里骚扰,家里的法轮大法书籍被掠走。老人为了讨回公道,去政法委去诉说自己的冤情,政法委却花重金雇用张军和八名保安监视、跟踪已经年过七旬的王柳珍。
此图中的岗亭为监视、迫害王柳珍而修建

福建省高级法院女法官被劫持近一年

(明慧通讯员福建报导)福州法轮功学员、福建省高级法院法官雨静,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三日被绑架至今已近一年,现仍被非法关押在福州第一看守所。

官雨静女士在福建省法院工作已有二十多年,为人正直、善良、热情、无私无畏,一身正气,在单位是个好法官,在家里是个好女儿、好母亲、好妻子。

官雨静因为坚持对“真、善、忍”真理的信仰和追求,在一九九九年和二零零零年先后两次被福州“六一零”和公安强行送入精神病院。二零零一年官雨静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四年官雨静被鼓楼区法院非法判刑4年。

在福建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期间,官雨静不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受尽了非人折磨。以福建省监狱管理局教育处副处长冯宁生为首的邪党人员,伙同监狱的恶警,强迫她放弃信仰,对官雨静进行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官雨静在女监曾经被双手吊铐,只让脚尖着地,连续时间长达三天三夜。在受到种种非人的迫害后,官雨静以文字向监狱长反映,却如石沉大海。二零零八年初官雨静出狱后,直接到监狱管理局纪检部门反映受迫害的真实情况,但没有任何回音。

那些年中,官雨静的丈夫因不堪忍受强大的精神压力而与她离婚,福建高级法院无理的开除了她的公职。二零零八年初官雨静回到家中,在承受了那么多的苦难之后,面对失去了家庭,失去了自己所热爱的职业,她依然坦荡。周围的亲朋好友衷心的希望她从此能过上平静的生活,但还不到一年半,官雨静再次被国保恶警绑架。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三日上午八点三十分左右,官雨静从家里出发去上班,刚走到楼下,被国保绑架,一直被非法关押在福州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零年一月份,福州台江区法院非法庭审官雨静。目前福州台江法院对官雨静还在非法的审理中。

办案公正的前法院副院长被羁押

王占所
(明慧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晚,青岛市法轮功学员王占所一家遭绑架。青岛市黄岛检察院欲对王占所起诉,王的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当事人,遭当地专司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机构无理拒绝,一名本地律师受株连,其所属律师事务所在“六一零”施压下非法开除了他。

王占所先生曾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现山东省青岛市经济开发区恒信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他为人正直,办案公正,从不收受贿赂。他因为修炼法轮功、做好人,遭到青岛市黄岛开发区“六一零”及黄岛公安分局长江路派出所十余名警察绑架。

长江路派出所已于三月下旬将此案移交给薛家岛派出所预审中队。四月中旬,黄岛区检察院侦查监督处签发了对王占所律师的非法逮捕令,五月底,薛家岛派出所预审中队将本案移交到黄岛检察院公诉处,目前案件已经进入所谓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王占所仍被非法关押在黄岛区看守所(柳花泊看守所)。

当案件还在公安局进行所谓“侦查”时,王占所的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当事人就遭到公安局和“六一零”的无理拒绝;五月份王占所的亲人去世,要求办理取保候审回家奔丧的合理要求也被野蛮拒绝。根据中国的《刑事诉讼法》,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有权随时会见当事人,王占所的辩护律师于六月七日到黄岛检察院公诉处调阅案卷,遭到拒绝,但公诉处同意辩护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王占所。

当辩护律师和一名当地律师(因为中国法律规定会见当事人至少要有两名律师在场)赶到黄岛看守所时,看守所在请示“六一零”后说不允许会见,并将两名律师的情况汇报给了“六一零”。黄岛检察院得知“六一零”不允许会见的消息后,也表示这完全不符合法律程序,但是他们也没有办法,这足以证明“六一零”是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一个非法机构。“六一零”当即向黄岛司法局施压,司法局直接命令那名当地律师所属的律师事务所开除了这名律师。仅仅因为这位律师参与了陪同会见,而且还没有会见上,就把他开除了,这便是当今中国“法治社会”的真实写照。

王占所的辩护律师与当地“六一零”交涉会见事宜时,“六一零”的人员公开表示: “这个案子不允许律师代理,如果你们参与的话,就达不到我们的目的了。”看来,“六一零”不仅凌驾于法律之上,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更是为所欲为。

至今为止,已经有一百天没有见到过王占所律师或知道他的任何消息。

贤妻良母被判刑四年

明慧通讯员黑龙江报导)大庆东风新村法轮功学员迟贤道于2010年2月26日被大庆国保支队、东安分局合谋绑架,历经三个多月的非法关押与大庆公、检、法系统以法律为名的构陷,被非法判刑4年。

迟贤道家住东风新村五区,四十六、七岁,毕业于大庆石油学院,是三环钻井队机关买断职工。她原来浑身是病,修炼法轮功后都神奇地康复。她有一个令人称羡的小家庭,丈夫宽厚善良,儿子品学兼优。大法不仅给了她健康的身体,也教她学会了宽容、忍让,她成为一个贤妻良母,她的小家庭更加和睦。

2010年2月26日(正月十三)下午3时左右,大庆公安分局东安分局社区五队片警丁彩凤冒充物业人员敲门,谎称楼下漏水,欺骗迟贤道打开家门。丁彩凤进门后,国保支队大队长冯海波与东安分局副局长孙万库带十多名警察相继入室,强行绑架、非法搜查长达4小时。

警察要带迟走,迟说:“我不能跟你们去,我妈明天要做手术、我爸不能自理,孩子上学。你们能给孩子做饭吗?我爸妈谁照顾?”

迟贤道的父母都已七、八十岁,身患重病。母亲因腿骨骨折拄双拐才能行走,父亲得了脑血栓,生活不能自理。她为尽儿女孝道,二零一零年新年期间,将二老从山东老家接到身边亲自照顾。可怜的老母亲抱着女儿哭着不放手,祖孙三人流着眼泪恳求警察不要带走迟贤道。

一个善良的警察忍不住说:“就这样的还抓她干啥?”

副局长孙万库对迟说:“我们带你回去问话,三个小时就送你回来。……我们是人性化执法。”并再三郑重承诺:“我保证,三个小时就把人放回来。”

老母亲拽着女儿不放手,被拽倒在地,因为腿不好使站起来又倒了。迟贤道光着袜底、未穿外衣,被拖到楼下,抬上警车。祖孙三人失去依靠,日日以泪洗面。

被冤判十二年 农业局副股长申诉

(明慧通讯员广东报道)据各方综合信息,二零一零年四月份左右,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第三监狱(即梅州监狱)的梅县法轮功学员弟子谢汉柱,委托其父就当年梅江区公安局、国保大队薛清文等对其实施刑讯逼供及因此造成冤判十二年徒刑的问题,代向省高检申诉控告。据悉,相关材料最近已转给梅州市检察院。

近一年多来,谢汉柱的亲人一直都要由监狱的狱政科寄出“通知”才能“会见”,今年五月也一直没有接到见他的“通知”。目前仍不知与他申诉有无关系。自二零零五年九月,谢汉柱被非法劫持到梅州监狱至今。

遭劳教迫害

谢汉柱,男,一九六二年生,原为广东梅州市梅县农业局农村能源股副股长,国家公务员,工作兢兢业业,成绩突出,屡受表彰奖励。一九九九年底,只因坚持按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法理修心做好人、公开炼功,在梅县“六一零”办公室(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操控下,谢汉柱就被开除公职,并被劫往广东三水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一年底,谢汉柱被非法劳教期满后,梅县“六一零”恶人和县公安局警察在未通知家人的情况下,直接把谢汉柱从三水劳教所强行劫持到梅县扶大拘留所、看守所及市警官学校洗脑班等场所非法关押,强迫其放弃信仰。

直到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经绝食反迫害近二十天,身体非常虚弱的谢汉柱才回到家,恶人还向他的老父亲勒索了二千多元的所谓伙食费。回家后,谢汉柱坚持修炼大法,身体很快恢复健康,接手经营沼气器材生意。

被非法判十二年

二零零五年二月三日,谢汉柱被梅州市、梅江区“六一零”恐怖组织绑架后,遭受了严重的刑讯逼供。同年七至九月间,在市、区“六一零”非法组织的操控下,梅州市、梅江区两级公、检、法机关罔顾事实,采用刑讯逼供得来的所谓“证据”,对谢汉柱非法庭审,并重判他十二年刑期,所谓的“审判”完全是走过场(“一审”还是偷偷摸摸进行的,未通知家属参加)。

谢汉柱在被绑架后,遭受了梅江区公安局国保大队薛清文等残酷的刑讯逼供,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加上在此期间和被劫往梅州监狱后,中共机构的极力封锁、施压,谢汉柱的家人对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一直都不太清楚,有关他的消息也一直很难获知。薛清文等对谢汉柱实施刑讯逼供的恶行,在被掩盖近半年后,最终得以辗转公诸于世。

据说,谢汉柱是在与他的老父亲“见面”时亲口提出申诉的,他还在家信中一再讲明申诉的理由,并描述了一些当时的案情和被屈打成招及陷害的情况,进一步揭露梅江区公安、国保大队刑讯逼供的恶行以及有关机构对他的非法判决,让老人家放心去申诉。

内蒙古警察害死王雪梅 十万元脱罪

(明慧通讯员内蒙古报道)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法轮功女学员王雪梅,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一日被害死在阿里河看守所,年仅四十六岁。王雪梅死时身体头部、肋部、腿部有伤。王雪梅家中留下两个正在上学的孩子,在家属争取下,公安局给了所谓的私了费十万元。

王雪梅,女,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街西居民。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六日中午,大杨树镇公安局局长侯清杰伙同交警队队长高金辉动用了五六台警车将王雪梅家经营的商店门堵住,暴力绑架王雪梅,并抢走家中的电脑等私人财物,当晚把王雪梅劫持到阿里河看守所非法关押。

看守所中还非法关押着二零零九年十月左右被绑架来的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鄂伦春自治旗在大杨树镇成立了以恶警李本学为头目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所谓“专案组”。

王雪梅被非法关押期间,其家人曾要求会见被阿里河看守所以各种借口拒绝。阿里河看守所伙同专案组以各种借口拒绝所有法轮功学员的家属看望。

二零一零年三月九日,在非法庭审王雪梅时,其家人最后一次见到王雪梅。王雪梅的丈夫一直打听判了王雪梅几年,什么时候将送往监狱。可恶警们一会说四年一会儿说六年,什么法律文书也不给。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一日,王雪梅被迫害死在阿里河看守所。阿里河公安局局长找到王雪梅的丈夫说:人死了私了,钱太多公安局拿不出来。最终同意给十万元钱,并让王雪梅的丈夫在一张纸上签了字。

听到王雪梅被迫害致死的消息后,王雪梅的邻居们都说:多好的人呀!怎么就给害死了呢!

在二零一零年六月三日,明慧网报道了王雪梅迫害致死的消息后,王雪梅的丈夫遭当地恶警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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