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在阳羡县(在今江苏宜兴县)任职时,士人邵民瞻,为他购置了一座住宅,用钱五百缗(缗:穿线的绳子,后指成串的钱,一千文为一缗),苏东坡倾其囊中所有的钱,才凑齐了钱,准备把宅子买了过来。正打算选一个吉日良辰,便开始迁居。

不料,在一天晚上,苏东坡与邵民瞻,二人借着月光,到一个村庄去散步,忽然听到一位老妇哭声悲恸。他们二人忙推门進去,探问缘故。

那位老妇说:“我们的房子,已传数代百年,儿子不肖,竟将它卖给了别人,我正是为此事而悲伤的。”

苏东坡问她的旧居何在?方知恰是自己刚买的那处住宅。苏东坡就再三安慰道:“老太太,您不必悲伤。我这就将房屋归还给你。”

苏东坡随即让人取回屋券,当着老妇的面烧毁,并让老妇的儿子,接母亲重返故居,自己不再索要购宅的钱,老家仍然住在昆陵(地名,即苏东坡老家的住地)旧居,从此不再提买房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