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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诉江案再受各界关注

诉江案原告章翠英画家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八日,澳洲著名画家、法轮功学员章翠英女士以“酷刑”起诉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专门机构“六一零办公室”及罗干一案在纽省高等法院开庭,由多人组成的原告律师团在国际法原则上就为什么不能给予迫害元凶江泽民“外交豁免权”的问题进行了大约四小时的庭辩。由于需要进一步例证,法官在结束聆讯之前,请原告律师在一星期时间提交书面补充材料,并给与对方政府律师七天的时间做出书面答复。

原告章翠英表示:“江泽民一定要受到全球正义力量的审判,所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元凶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之所以要把江泽民控上法庭,这件事本身也是寻求道义上的公正,善恶有报是天理,这个案子也越来越受到全球正义力量的支持,所以我相信这个案子必胜。”

迫害见证人声援诉江案

当天,在法庭内外都有很多从墨尔本和布里斯本赶来悉尼支持诉江案的法轮功学员,包括刚从中国大陆来的法轮功学员。

从国内刚来悉尼几个月的三位法轮功学员亲身经历这场史无前例的邪恶迫害。吴女士对记者说:“我刚从中国大连来到澳洲。我曾经被内蒙古图牧吉劳教所劳教两年,曾经受到过酷刑折磨,最典型的是我曾被手脚相连的链子铐了三十天,曾经被绑在死人床上十五个昼夜。在大连不仅法轮功学员受到残酷的迫害,就连帮助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律师也受到残酷迫害。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已经不是一般的犯罪,是反人类罪、是群体灭绝罪,是人类的共同罪犯,怎么能让江泽民逍遥法外呢?”

陈女士说:“我们的被迫害只是中国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的冰山一角,中国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得太厉害了。我就曾被劳动教养,还被强行灌食,分别被关在大连和马三家教养院。今天我站在法庭前,想到还有这么多的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和受酷刑,其中有四个就是我所认识的亲人和同事。江泽民的人权罪恶行径真是罄竹难书,我希望澳洲政府不要让杀人元凶逃脱,应将其绳之以法。

江泽民不应享有国家主权豁免权

台湾人权律师、“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发言人朱婉琪表示:今天的国家主权豁免并不及于严重违犯国际刑事法犯行的“前国家元首”,没有给予他豁免权的空间。

朱婉琪说:“先不论,江现在不具有国家元首的身份,他原本就是以党的首领,党的领导人附着在中国政府这个国家机器上,所发动的一个违反中国宪法、中国法律、中国所签订的国际人权公约的灭绝性镇压。”

“从国际法上主权豁免原则来看,外国国家主权的豁免是对于‘国家主权行为’予豁免,我想没有任何一个中国人或者是国际人士会认为江泽民、六一零办公室那些帮助江泽民进行灭绝性镇压的人所从事的镇压是中国的主权行为。国家主权行为能够公然违反中国自己的法律、宪法和国际人权公约吗?当然不行,所以无论从被告目前的身份及犯行的本身来看,我们都看不出来,今天澳洲纽省高等法院有任何的法律基础,或者为了实现司法正义,来接受澳洲要求给与江泽民等的豁免权的决定。”

澳洲司法系统应维护国际人权

朱婉琪介绍说:“美国最高法院六月一日,就一件控告索马里高官迫害的民事诉讼,做出一个关于美国的外国主权豁免法案是否适用在个人被告的划时代的重要决定。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外国主权豁免法案并不适用于个人,今天被告对原告所犯下的犯刑,不在今天的外国主权豁免法案中所规定的政府机器和组织的定义中,否定了个人的当事人可以援用外国主权豁免法获得豁免的一个历史性的判决。”

她认为:“今天澳洲诉江案中讨论是否给予江泽民豁免权问题,其实成为了澳洲司法系统能不能维护国际人权的一个重要指标。澳洲的司法体系会不会在政治力和经济利益的胁迫下妥协,而接受澳洲外交部给前国家元首豁免权的要求,罔顾国家主权行为根本不适用本案被告的观点;还是愿意站在正义这边,看看西班牙国家法院为何不给江泽民豁免权,而且用普遍管辖原则和相关法律来起诉江泽民,而且也要了解一下阿根廷联邦法院也不给江豁免权,并发出了国际逮捕令。难道这些国家跟中国之间没有什么所谓的经济关系吗?为何这些国家却能从司法正义角度出发,这些没有给予江泽民豁免权的决定,可以使澳洲法院在政治力、经济利益及司法正义这些不同角度中的摆荡中做出一个正确的判断。”

诉江案背景回顾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原中共党魁江泽民违背国家宪法和法律,盗用政府名义,迫害法轮功,并动用一切国家机器作为喉舌,捏造事实,颠倒是非。

澳洲法轮功学员章翠英女士因修炼法轮功和为法轮功上访,在中国曾被非法监禁八个月,在狱中受到非人待遇和酷刑折磨。在澳洲政府和法轮功学员的共同努力下,她于二零零零年底被营救回澳洲。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五日,章翠英在澳洲纽省高等法院以“酷刑”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及“六一零”办公室。由于原告被中共关押在北京拘留所期间,罗干曾亲自审问迫害她,而且罗干在实施江氏对法轮功的“群体灭绝”政策上起主导作用,因此在二零零七年三月五日开庭时,原告向法庭提出增加被告罗干。

纽省高等法院受理了此案并多次开庭审理。原告要求法院对被告缺席判决。该案在中共极力干涉下,经历种种曲折。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五日再次开庭,两个月后,纽省高等法院判决给江泽民及六一零办公室“外交豁免权”。为了维护澳洲的司法独立,原告合法上诉。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纽省高等法院再次开庭受理原告反对澳政府干预诉江案的上诉,并决定将上诉的合法性和上诉本身的审理合在一起同时进行。这意味着法庭已默认上诉的合法性并希望加快案件的审理速度。

双峰会期间 法轮功学员和平抗议中共迫害

高速公路旁的横幅
二零一零年的八国和二十国集团峰会于六月二十五、二十六日在加拿大多伦多市举行。中共党魁胡锦涛访问加拿大首都渥太华后,于二十五日下午抵达多伦多。胡一行刚踏入多伦多,在高速公路上就看到了法轮功学员打出的“停止迫害法轮功”等横幅。

当地法轮功学员契普卡介绍说,几位法轮功学员租了两辆白色的大卡车,把卡车停在高速公路的旁边,守了四个小时直到胡的车队经过。当胡一行的车队下午五点十一分到达时,学员们立即站到大卡车的上面把准备好的中英文横幅打开,并且用喇叭喊出洪亮的“法轮大法好”和“停止迫害法轮功”。这是个很好的机会让胡及随行人员听到法轮功学员发出的声音,他们不仅在渥太华看到学员打出的横幅,而且紧接着在多伦多的高速路上也看到了法轮大法的横幅。

十年如一日的和平抗议

每年高峰会议期间抗议人士的活动都让安保人员严阵以待。在多伦多市中心的Allen花园,各式各样的抗议人士在聚集,他们说要让八国和二十国峰会的领导人听到他们的声音。

法轮功学员的和平抗议活动首先是两点三十分在中领馆对面举行。与前几天一样,学员在舒缓的音乐中炼功,和展出反对酷刑的演示,静静地表达诉求。下午三点三十分,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多伦多多家媒体做了采访,主流媒体的CP24电视台做了现场直播。几名身着黄背心的警察只是偶尔指挥一下交通,看不出一点紧张。

多伦多法轮大法学会会长张照进说:“我们在海外这十一年来,一直是在中领馆前,和平呼吁制止中共当局迫害法轮功。今天我们选择在这个地方,也是同样地让胡锦涛和来访的中共官员能够听到的和看到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停止迫害法轮功。最近我们得到各界民众的支持,已收到四万五千多个给加拿大总理的签名,呼吁他帮助制止迫害法轮功。”

张照进表示,胡锦涛在多伦多停留期间,法轮功学员每天都会在中领馆前和平抗议。

希望加国的政府能够坚守道义和原则

法轮功学员宋宇飞发言说:“今天我们站在这里集会,在中共的首脑到访加拿大之前,强烈要求中共政权立刻停止对法轮功长达十一年的迫害,立刻停止这人类历史上最大的罪恶。”

“我在中国总共被非法关押了一年零四个月,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二零零三年的四月了。原来的工作单位拒绝我回去工作。因为我被劳教,我父母的精神几乎崩溃,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在我被释放后半年,我母亲就半身瘫痪了,此后便得了抑郁症,并产生了严重的自杀倾向。”“二零零八年,在北京奥运会之前,我身边的六个法轮功学员又被秘密抓捕了,我父母听到这个消息之后非常恐惧,他们害怕悲剧再次发生在我的身上。敦促我立刻离开中国。”

“来到加拿大,我深切地感受到了自由的宝贵,在加拿大,这是一个人的基本权利,而在当今的中国,很多人却要用生命去换取。在这里,我要感谢加拿大的政府和人民,自从法轮功被中共政权迫害开始,加拿大政府和人民几乎是第一时间向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提供了保护和支持,在制止迫害和营救法轮大法弟子的行动中展示了高尚的道德境界。加拿大政府和善良的加拿大人民在为维护人类道德、维护人间正义做出的杰出的贡献,也将会作为人类楷模而延续。”

民众纷纷在给总理哈珀签名卡上签名,呼吁“制止中共迫害法轮功”。在多伦多大学就读的大学生安格拉(Angola)签完名后对记者说:“我都记不清有多少年了,我基本上是每天都看到法轮功学员在中领馆前的和平抗议,因为我就住在中领馆的附近。他们只是在炼功和打坐,很平和,为什么要迫害这么一群人呢?还持续了这么久,该结束了,希望所有的人都能来制止这场迫害。”

联合国特派专员就法轮功学员受迫害质询中共当局

联合国“宗教或信仰自由问题”特派专员近期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交了年度报告,公布了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至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期间向各相关政府发出的质询函,同时也收录了截至二零一零年二月八日各国政府的答复和特派专员的评论。

在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三日发出的致中国政府的信中,特派专员提请关注十六名法轮功学员在中国被拘禁期间,因被伤害而致死的案例。尽管死亡的情况各异,但所有这些受害者都是法轮功学员,而且他们都是在执法人员的监管下死亡,或者在拘禁释放后极短的时间内死亡。特派专员认为,这些人被逮捕及死亡的唯一原因,是他们是法轮功学员(而遭到迫害)。报告中提到的十六名法轮功学员是:胡艳荣,黄富军,熊正明,白鹤国,宗秀霞,于宙,顾建敏,顾群,范德震,刘权,吴新明,陈玉梅,钟振福,杨景芬,侯丽华,孙爱梅。

特派专员于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八日发出紧急呼吁,要求中国政府关注辽宁大连前律师王永航的案件。二零零九年七月四日,王永航为法轮功学员辩护,被二十多名大连警员以“利用邪教破坏社会和法律制度”罪逮捕,遭到毒打,导致右脚踝骨折。王永航被拘留在大连看守所,在那里遭到殴打,家属和律师不能探视他,因为据称他的案件涉及国家机密。王永航的律师执业执照在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一日年度考核之后被政府拒绝更换。

特派专员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八日再次发出紧急呼吁,提请中国政府关注李峰和于溟的案件。二零零二年十月四日,由于电视插播法轮功真相,李峰被判刑十五年,在石家庄市第四监狱服刑,在监狱受到酷刑折磨。

特派专员呼吁中国政府,根据《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和《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所阐述的原则,确保宗教或信仰自由的权利。

特派专员很遗憾迄今为止没有收到中国政府就上述指控作出的答复。特派专员对法轮功学员信仰自由受到侵犯感到忧虑。

特派专员特别提到联合国大会六十三届会议一八一号决议案(General Assembly resolution 63/181),该决议敦促各国政府加紧努力保护和促进思想、良心、宗教或信仰的自由,并力求达到以下目标:(a)尤其,通过提供思想、良心、宗教或信仰的自由、或自由实践宗教信仰的权利(包括改变宗教或信仰的权利)受到侵犯的案例有效的补救措施,确保宪法和立法制度不加区分地对所有人提供思想、良心、宗教和信仰自由充份、有效的保障;(b)确保无人在他们的管辖范围内因为宗教或信仰被剥夺了生命、自由或人身安全的权利,以及无人因为宗教或信仰遭受酷刑或其它残忍的、非人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惩罚,或任意逮捕或拘禁,并依法查办所有侵犯这些权利的罪犯。

自二零零一年以来,联合国特派专员对一些法轮功学员遭受中共迫害的严重案例进行收集,作为历年呈递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年度报告的重要组成部份。按照国际惯例,中共对于联合国的质询必须作出回复。这些年度报告连同中共的回复随后都会按照程序转达各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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