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星,原冠县县委副书记。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刘明星多次在大会上造谣诬蔑法轮功,拼命督导迫害,用冠县人民 的血汗钱建法制学校关押法轮功学员,致使冠县有上千人被绑架,非法关押,二十九名在职人员被停发工资,多人被非法劳教。 

 刘明星因迫 害法轮功得到中共的赏识,升为聊城市民政局局长,但是这时医生查出他身患肝癌。二零零五年十月,他给医生磕头,求医生一定要挽救他的命,说自己有的是钱, 不想死。他花一百多万元的医疗费换了两次肝,但无济于事,于二零零六年五月身亡,时年五十八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