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涉及了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包括:限制宗教或信仰自由、限制言论表达自由、酷刑折磨、非人道虐待、对妇女的迫害、在押法轮功学员的死亡、活体摘取器官、滥用药物、经办法轮功案件的法官与律师受到当局的干扰等。
例如:二零零六年三月十日,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发表了由特派员曼佛克·诺瓦克教授(Professor Manfred Nowak)撰写的,题为《酷刑与残酷、非人道或有辱人格的虐待或处罚——中国》(报告号码:E/CN.4/2006/6/Add.6)(《Report on Torture and Other Cruel, Inhuman or Degrading Treatment or Punishment: Mission to China》, E/CN.4/2006/6/Add.6)的报告。
报告中说:“自从二零零零年以来,该特派员(作者注:即诺瓦克教授)与他的前任已经向中国(中共)政府提交了三百一十四个有关酷刑的案件,涉及一千一百六十人。”报告以表格的形式表明,在遭到酷刑折磨的受害者中百分之六十六是法轮功学员;近百分之七十的酷刑实施地点是在拘留所、劳教所和警察局;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酷刑实施人员是警察、国安官员、劳教所和监狱看守。
另外,在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九日,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发表的题为《推动与保护所有的人权,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与文化权利,包括发展权利》(Promotion and Protection of All Human Rights, Civil, Political,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Including the Right to Development, A/HRC/11/2/Add.1)的报告中,“中国:在押法轮功学员的死亡”一节中,收录了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案件,包括知名歌手于宙的案件。
在报告中,撰写人特派专员飞利浦·阿斯顿(Philip Alston)还附上了他在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三日写给中共当局的信,要求对这十六名死亡案件进行调查,对凶手绳之以法,并对家属进行补偿。
二零零六年,当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暴行公布于世之后,联合国三位特派专员于同年八月十一日,联名致函中共当局要求中国提供确凿的证据来反证此事。他们是联合国“酷刑问题”特派专员诺瓦克教授,联合国“宗教信仰自由”特派专员贾汉吉尔(Ms.Asma Jahangir)和联合国“倒卖人口”特派专员呼妲女士(Ms. Sigma Huda)。中共当局对于联合国的指控答非所问,一直没有提供相关的证据与数据。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中共江泽民集团动用国家机器对一亿遵循“真、善、忍”准则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残酷迫害,数百万人遭无端逮捕刑囚,数十万人被非法劳教,被关进精神病院强行注射损害神经的药物,妇女遭到强迫堕胎、强奸、轮奸、电击私处等非人折磨。七十余份联合国人权报告收集的相关案例也只是中共迫害亿万法轮功学员的“冰山之一角”。
报告下载:http://www.falunhr.org/Temp/UN/2010UN-ChineseReport.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