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荣
(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半,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丽新、李秀荣非法庭审。两名法轮功学员当庭讲述自己为什么修炼法轮功,为什么不放弃信仰。二位正义律师为王丽新、李秀荣分别做了严谨的无罪辩护,指出修炼法轮功无罪。

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家人听了正义律师的辩护之后如梦方醒:修炼法轮功不犯法,法轮功是受诬陷的,亲人没有犯罪。中共就是邪,以权代法。家人们都感到很气愤,同时内心也充满了正义感,更加坚信家人并没有过错。

发放真相资料遭绑架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九日,王丽新、李秀荣在发放真相资料时遭人诬告,被长青派出所警察绑架。七月二十一日长青派出所警察非法闯入王丽新家中,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非法抄家,事后王丽新的家人去派出所索要扣押清单并要求查看搜查证等相关证件时,被长青派出所的所长赵明、警察金泽华等人蛮横拒绝。

二零一零年八月末,家人接到郊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刘晋国的电话,称王丽新、李秀荣已被非法批捕,但不给任何手续,家人多次去检察院索要未果。

王丽新、李秀荣被绑架后一直在看守所羁押至今。在看守所期间,王丽新在有关领导检查时当众抗议自己被非法关押,要求无罪释放。当时,负责看管王丽新的一名女警察立即跳过去狠狠地打了王丽新几个耳光。看守所还在中共有关部门的授意下给律师辩护设置障碍:开庭前的十月十六日,律师前往看守所准备会见当事人王丽新,看守所却借口会见必须有看守所所长签字,故意阻挠律师会见。律师据理力争,但看守所坚持不许会见。律师说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无理要求。

法轮功学员当庭讲真相 律师辩护铿锵有力

开庭后,公诉人刘晋国对王丽新、李秀荣进行了非法指控。在法轮功学员的答辩和申诉过程中,王丽新、李秀荣堂堂正正、平静从容地分别讲述了自己修炼大法以来的身心变化,以及在高压下为什么不放弃修炼,始终坚称自己无罪,信仰真、善、忍无罪。

律师当庭无罪辩护:“信仰自由,法轮功无罪”。重申本案涉及的信仰自由的普世原则和政教分离原则。阐述了公安部文件宣布为邪教的十四种宗教中没有法轮功,中国公开颁布的关于法轮功的一系列文件,不是法律,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律师认为,王丽新、李秀荣的行为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

律师从法律的角度阐明法轮功学员不具备犯罪的四个要件。最后,律师以同是法律人的角度,希望法庭在座的每个人都能够守住做人的道德良知,从个案做起,即从法律原则而不是个别领导人讲话或者当局媒体的论调出发去对待每一个当事人。

律师义正辞严、有理有据的辩护使在场的每个人都感到震撼,使法官及公诉人理屈词穷。
王丽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