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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岁老人被河南新密监狱迫害致死

河南省开封县刘店乡梁寨村69岁老人、法轮功学员杨树才,2009年3月在家炼功时被中共恶警绑架,非法关押7个月后判刑四年,被劫持到郑州新密县监狱,于2010年10月被迫害致死。

2009年3月6日上午,刘店派出所与开封县“610”联手从家中把杨树才老人绑架,劫持到开封县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同时被绑架的还有数名当地法轮功学员。

杨树才老人遭非法关押7个月后,被劫持到郑州新密县监狱继续迫害,身体健康状况恶化。2010年9月29日被以“保外就医”形式从监狱接回家中,12天后含冤离世,终年69岁。

新密监狱位于新密市嵩山大道东段61号,99年7月20日以后被中共河南省610利用迫害被非法判刑的河南省男性法轮功学员,其中所谓的“教育监区”是迫害情况最严重的地方之一,以凶残暴恶的打骂强制转化为主。河南许昌县张泮乡民政所所长、法轮功学员孙培杰,2001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在新密监狱被折磨的生命垂危,于2005年元月底被送回家中,于2005年8月19日含冤离世。

幼儿教师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

(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湖北武汉市公安局、市“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水果湖派出所一伙恶人撬开魏兴芝的家门,强行闯入、抄家,并将魏兴芝绑架到武汉市第一看守所关押。二零一零年八月,又将魏兴芝从第一看守所劫持到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法轮功学员魏兴芝,是位于武汉市水果湖地区湖北省直机关第二保育院的幼儿教师,年五十四岁,因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功,几次被中共人员绑架劳教、洗脑迫害,被单位强行非法开除,扣发工资已八年之久。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晚九点多钟,武汉市公安局、市“六一零”、水果湖派出所一伙人撬开门强行闯入魏兴芝的家,非法抄家。魏兴芝被绑架到武汉市第一看守所关押。二零一零年八月,魏兴芝从第一看守所被劫持到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魏兴芝家中还有八十多岁的老母生活艰难,无人照料。魏兴芝因为修炼法轮大法,遭受着中共不公平的对待。

此前的二零零一年,魏兴芝到北京上访,曾被关押在北京郊区房山看守所,她绝食反迫害。二零零三年六月初,魏兴芝在单位上班时,被绑架到武汉市第一看守所迫害,同时家也被抄了,后又被劫持到武汉何湾劳教所迫害。二零零三年九月三日,魏兴芝又被转沙洋劳教所迫害一年后回家。回家时,人都变了样,骨瘦如柴。

高级教师被囚洗脑班达三年

张盛荣
(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开始后,针对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非法拘禁的私设监狱“洗脑班”(官方为掩人耳目通常称之为“法制学习班”)大量出现。去年十一月,总部设在纽约的“人权观察”发布报告并强烈谴责的“黑监狱”其实就脱胎于针对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换言之,洗脑班就是最黑的黑监狱。在成都,除了臭名昭著的新津洗脑班外,每个区几乎都有对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武侯区政法委的金花洗脑班设在金花镇草金路66号。

目前得知,法轮功学员徐筱蓉和七旬老人张盛荣现仍被非法拘禁在该洗脑班中。

徐筱蓉被非法拘禁在洗脑班长达三年之久

徐筱蓉女士是四川省成都锦城外国语学校(原成都十六中学)的优秀高级教师,在二零零七年成都当局对法轮功学员的大绑架中,她于八月二日被成都“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国保等劫持到武侯区金花洗脑班,被非法关押至今。中途曾辗转在新津洗脑班被非法关押过,现又已被劫持回金花洗脑班非法拘禁,自其二零零七年八月被绑架,迄今已被非法关押三年多。

为儿子请律师申冤,七旬老人张盛荣遭洗脑班长期拘禁

现确知,七旬老人张盛荣也被非法拘禁于金花洗脑班。张盛荣和其儿子陶渊均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功。九九年中共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之后,母子二人都受到了反复的严重迫害。曾经被多次非法拘留、关押,曾被非法关押于金花洗脑班三年三个月。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起,张盛荣便一直被晋阳街道综治办派人跟踪、监视、上门骚扰。

二零零九年三月,广元监狱电话通知张盛荣女士,其零八年被非法判刑的儿子陶渊在广元监狱颈椎错位。为查清事实,讨回公道,仍处于严密监控状态的张盛荣委托北京律师程海等调查并为儿子办理保外就医。但当程海等两律师到张盛荣家见她时,被监控张的晋阳综治办人员打伤。此事在国际上引起关注。程海律师曾就张盛荣长期被严密跟踪的情况帮助老人向相关责任人提起控告。就因为儿子请律师,张盛荣老人被成都晋阳当局加强了跟踪监视,并于去年五月再次被非法绑架至金花洗脑班,迄今已一年半。

金花洗脑班曾非法拘禁大批法轮功学员

金花洗脑班近十年来对大量信仰“真、善、忍”的合法公民非法拘禁、残酷迫害,其中包括已被迫害致死的郑友梅、四川大学外语学院讲师房慧,以及廖沛敏、刘贞海、张世清、倪月华(原监狱管理局的警察,六十多岁)、康泰菊、卢兴平、罗辉顺、赵瑜、王福英、郭世才、李银香一家三口、刘开华、向淑芬、黄淑媛、已被迫害致死的核工业部西南物理研究院何遗桂、西南民族大学家属范秀英,还有张祝君、罗小玉、陶渊,等等。

迫害手段

金花洗脑班的迫害手段包括暴力殴打、精神摧残、强制洗脑、经济迫害等等。

七十岁的四川省文物管理所退休干部廖永辉,就是因为在金花洗脑班被非法拘禁的十个月中,受到二十四小时监控、威逼、经济迫害等折磨摧残,致使其心绞痛频繁发作,回家后不久便含冤去世。

除此之外,金花洗脑班还成为滥用酷刑、逼供的场所。如,备受海内外关注的钟芳琼等十一人“案”中,钟芳琼、刘嘉等在所谓“侦查阶段”受到的酷刑迫害就是发生在金花洗脑班。去年成都电脑城公司的几名修炼法轮功的员工被绑架后,也被劫持到金花洗脑班,受到酷刑逼供。

青岛律师遭非法判刑四年

王占所
(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中级法院副院长、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恒信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王占所,被中共当局非法关押八个多月后,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遭黄岛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王占所已当场上诉,案件将被转到青岛市中级法院。

青岛市黄岛区政法委及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非法组织,黄岛区公安局,黄岛区检察院,与黄岛区司法局互相勾结,在无法得到任何证据,应该无条件释放于二零一零年三月份被他们绑架的王占所律师的情况下,为了邀功请赏,威胁王占所律师如果不承认他们编造的证据,就非法劳教王占所的儿子王侠;为掩盖他们在处理该案件中的种种违法犯罪手段,他们禁止北京的正义律师为王占所辩护,专门为王占所指定了两名当地律师。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对王占所律师的非法庭审中,当局涉及的违法及欺骗手段达十多处,为了达到给王占所非法定罪的目的而不择手段。王占所律师当庭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

在非法庭审结束后,黄岛区司法局违法扣押本案案卷,不让律师进行正常的案卷存档工作,当事人家属要求查看案卷的合理合法要求也被拒绝。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在黄岛区政法委及公检法司几家机构私下商讨决定后,由黄岛区法院刑庭庭长陈大平及李明等人秘密到黄岛看守所对王占所宣布了四年的非法判决。王占所当场上诉。

在此过程中,黄岛区法院没有通知王占所家属,也未向他们递送判决书。家属向刑庭庭长陈大平索要判决书,她宣称“法律规定不能给你们”,公然执法犯法。也看出中共对王占所律师的案件非常恐慌,这也从侧面证明了他们知道这个案件的办理过程都是违法的,所以生怕他们的非法行径被外界得知。

王占所,在公检司法系统工作三十余年,业务能力有口皆碑,为人正直,办案公正,从不收受贿赂。在当今这个司法腐败,权钱交易盛行,无数暗箱操作的中国,是难得一见的清官、好官。经他办理过的案件非常多,得到众多当事人的肯定和好评。这样的一个好人,却因为按照“真、善、忍”做一个更好的人,而被公安绑架迫害。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晚,青岛市王占所律师一家被绑架,妻子宋吉玲因为被迫害致高血压,已回家中,被监视居住;王占所及儿子王侠被非法关押在黄岛区看守所(柳花泊看守所)。

佳市法院非法庭审 律师做无罪辩护

李秀荣
(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半,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丽新、李秀荣非法庭审。两名法轮功学员当庭讲述自己为什么修炼法轮功,为什么不放弃信仰。二位正义律师为王丽新、李秀荣分别做了严谨的无罪辩护,指出修炼法轮功无罪。

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家人听了正义律师的辩护之后如梦方醒:修炼法轮功不犯法,法轮功是受诬陷的,亲人没有犯罪。中共就是邪,以权代法。家人们都感到很气愤,同时内心也充满了正义感,更加坚信家人并没有过错。

发放真相资料遭绑架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九日,王丽新、李秀荣在发放真相资料时遭人诬告,被长青派出所警察绑架。七月二十一日长青派出所警察非法闯入王丽新家中,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非法抄家,事后王丽新的家人去派出所索要扣押清单并要求查看搜查证等相关证件时,被长青派出所的所长赵明、警察金泽华等人蛮横拒绝。

二零一零年八月末,家人接到郊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刘晋国的电话,称王丽新、李秀荣已被非法批捕,但不给任何手续,家人多次去检察院索要未果。

王丽新、李秀荣被绑架后一直在看守所羁押至今。在看守所期间,王丽新在有关领导检查时当众抗议自己被非法关押,要求无罪释放。当时,负责看管王丽新的一名女警察立即跳过去狠狠地打了王丽新几个耳光。看守所还在中共有关部门的授意下给律师辩护设置障碍:开庭前的十月十六日,律师前往看守所准备会见当事人王丽新,看守所却借口会见必须有看守所所长签字,故意阻挠律师会见。律师据理力争,但看守所坚持不许会见。律师说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无理要求。

法轮功学员当庭讲真相 律师辩护铿锵有力

开庭后,公诉人刘晋国对王丽新、李秀荣进行了非法指控。在法轮功学员的答辩和申诉过程中,王丽新、李秀荣堂堂正正、平静从容地分别讲述了自己修炼大法以来的身心变化,以及在高压下为什么不放弃修炼,始终坚称自己无罪,信仰真、善、忍无罪。

律师当庭无罪辩护:“信仰自由,法轮功无罪”。重申本案涉及的信仰自由的普世原则和政教分离原则。阐述了公安部文件宣布为邪教的十四种宗教中没有法轮功,中国公开颁布的关于法轮功的一系列文件,不是法律,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律师认为,王丽新、李秀荣的行为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

律师从法律的角度阐明法轮功学员不具备犯罪的四个要件。最后,律师以同是法律人的角度,希望法庭在座的每个人都能够守住做人的道德良知,从个案做起,即从法律原则而不是个别领导人讲话或者当局媒体的论调出发去对待每一个当事人。

律师义正辞严、有理有据的辩护使在场的每个人都感到震撼,使法官及公诉人理屈词穷。
王丽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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