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国家电视一台2005年3月14日在「时事评论」专题播放法轮功节目,其中揭露了中央电视台「自焚」伪案,质疑两辆警车为何备有(按中共媒体报导的)二十多灭火器。
文/大陆大法弟子

有一天,监室来了一个大商人,姓徐,原来在北京市政府工作,现在他弃政从了商。没事闲聊,他向我打听天安门自焚事件。他的政治观念很强,我没直接表明我的看法,问他:“您看过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吗?”

他说看了,我对他讲:“政府硬说自焚者是法轮功修炼者,但国外法轮功修炼者不承认自焚者是法轮功修炼,要求国际上组成第三支力量到中国进行独立调查。可中国政府不允许,推说是内政。”


接下来,我给他讲远近镜头的问题。“从《焦点访谈》看,自焚录相有远景有近景,远景可来自天安门广场的监控器,近景则不可能来自监控器。”

他赞成我的分析,我接着给他讲。“中国官方最先说录相是从外国记者手中获得,可外国记者说他们根本就没录上,刚准备录就被在场的警察带走了,关了很长时间,中国官方后来又改口说天安门广场监控器。”

停了停,我接着给他分析,“监控器不会移步换景的,我认为中国官方的发言说不通。尤其是王进东的画面还录了音,天安门广场那么哄闹,10米以外肯定不能把音录得那么清楚。”

他是个有头脑的人,微笑着点了点头,问我:“那你的看法,自焚者是不是炼法轮功的?”我说:“不管是不是炼法轮功的,中国政府在这件事上肯定做了手脚。”

“你的思路很好,我赞成你的观点。这么着吧,出去之后,我请你给我的员工讲课,我招聘你。”我们俩人都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