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国家电视一台2005年3月14日在「时事评论」专题播放法轮功节目,其中揭露了中央电视台「自焚」伪案,质疑两辆警车为何备有(按中共媒体报导的)二十多个灭火器。
笔者2002年9月19日上午在天安门广场与一位来自延边地区的高先生相遇。高先生50岁左右 的年龄,在林场工作了近大半辈子。我们坐在广场东北角的一处闲谈,说到去年大年三十天安门广场 “自焚”。高先生说:“林场每年都做各种防火灭火演习,别说在天安门广场,就是在林场提前准备下沙子和土,对于身上浇了汽油、着了火的人,肯定会烧坏的。 用灭火器在几分钟内根本就不可能扑灭。况且在天安门没见一个警察拎灭火器巡逻的,怎么可能那么多警察那么快拿灭火器到现场呢?”

事实上,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ED)2001年8月14日在联合国会议上,就天安门“自焚”事件,强烈谴责中共的“国家恐怖主义行为”。声明说: 从录像分析表明,  整个事件是“政府一手导演的”。中国代表团面对确凿的证据,没有辩辞。该声明已被联合国备案。

按医学常识,大面积严重烧伤的病人,因为人体防御细菌的第一道防线——皮肤受损,最忌细菌感染,一定要严格消毒要隔离,可记者不穿消毒衣、不戴帽子就用最易沾染细菌的话筒近距离采访“自焚”烧伤的孩子刘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