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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公开迫害法轮功之前就在违法造事

中共从未打算对法轮功讲法律,从其开始无事生非、意欲打压到如今迫害法轮功超过十二年都一直是如此。本文所要讨论的是,1999年7月20日中共公开迫害法轮功之前,其意欲加害法轮功而不断制造事端,以政府的名义公开和暗中进行违背宪法和触犯法律的各种恶行,包括使用喉舌媒体公开攻击诬蔑法轮功,禁止法轮功书籍合法出版发行,动用国家公安系统对法轮功进行非法调查,使用警力殴打、抓捕、审讯合法上访澄清真相的法轮功学员,和非法成立专门的迫害机构610办公室。

一、使用官方媒体攻击诬蔑法轮功,传播谎言

1996 年6月17日,中共用官方媒体《光明日报》发表《反对伪科学要警钟长鸣》的评论员文章,对当时被《北京青年报》评为“十大畅销书”之一的《转法轮》进行批判。这是中共首次用把持的喉舌媒体公开诬蔑法轮功。中共历次政治运动都是从利用媒体煽动仇恨开始,在《光明日报》上诽谤法轮功,显示中共的政治打手在 1996年就图谋迫害法轮功。

1998年5月北京电视台《北京特快》栏目利用该台记者在北京玉渊潭法轮功炼功点采访炼功学员时的镜头,播放何祚庥对法轮功的诽谤。何祚庥是中共政法委书记罗干的连襟,其人没有学术建树,靠投机政治成为所谓的“院士”。何祚庥利用不实案例进行栽赃的劣行当即被法轮功学员揭穿。何祚庥被揭穿后还不罢休,又于1999年4月在天津《青少年科技博览》杂志上发表诬蔑法轮功的文章,见下文(第四部分)。

中共在迫害法轮功之前和之后非法使用媒体,所有对法轮功的歪曲报道和诽谤性评论,都触犯了《刑法》、《民法》和《侵权责任法》关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法律条款,严重侵害了法轮功创始人、法轮功学员的合法权益。

二、下令禁止法轮功书籍的合法出版发行,阻断民众了解真实的法轮功

在《光明日报》首发攻击文章的一个月后,1996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下属新闻出版署以“宣扬迷信”为由,向全国各省市新闻出版局下发内部文件,禁止出版发行《转法轮》、《法轮功》等法轮功书籍。但是,这个禁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是否通过了正常的法律程序?显然新闻出版署拿不出法律依据,也不可能走正常的法律审核程序。

1996年《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北京日报》根据市场调查显示,1996年上半年《转法轮》一直是畅销书,这一事实也从客观上表明法轮功书籍的出版发行必然是合法的。而且,法轮功书籍的畅销表明,以“真、善、忍”为宗旨的法轮功书籍深受读者喜爱,法轮功修炼对提升社会精神文明起到了令人瞩目的积极作用,对民众的身心健康也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

中共企图通过禁止法轮功书籍的出版发行,阻断民众了解法轮功的真相,法轮功书籍究竟讲的是什么,使中共一言堂谎言大行其道。

三、动用国家公安系统进行非法“调查”,为迫害“搜集证据”

中共把自律、和平的法轮功修炼群体视为眼中钉,为了给法轮功扣上“×教”的罪名,中共分别在1997和1998年两次动用国家公安系统对法轮功无端进行非法“调查”,侵犯法轮功学员的合法权益,为非法打压“搜集罪证”。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三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公安机关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显然,公安机关行使侦查的权力是针对刑事案件,侦查前提是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法轮功学员们按照“真善忍”修炼自己做好人,更好的人,遇事检查自己,善待他人,努力修炼提升心性;了解法轮功修炼人的民众说法轮功群体是浊世中的一方净土。中共非法动用全国公安对法轮功“搜集证据”,纯粹是违法造事,筹划迫害。

在两次非法“调查”中,全国各地公安局调查后纷纷上报反映“尚未发现问题”,有的公安人员却通过调查了解了法轮功,也走入法轮功修炼。中共的非法“调查”不了了之。

对于未果的非法“调查”中共并未善罢甘休,其意欲以“×教”加罪于法轮功的非法行动并未停止。1998年7月21日,中共又以公安部一局的名义发出公政 [1998]第555号《关于对法轮功开展调查的通知》,《通知》无端诬陷李洪志先生,然后再提出要发现违法犯罪的证据,各地公安政保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在《通知》的误导下,江苏盐城市、辽宁朝阳市、辽阳市、凌源市,以及山东、河北邢台、新疆、黑龙江、福建等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发展到了违反国家法律,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地步,宣布法轮功学员的集体炼功是非法集会,强行驱散法轮功学员;非法查抄法轮功学员的私有财产;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拘禁、关押、打骂、罚款……法轮功学员遭到了极不公正的对待。公安部一局的《通知》及各地公安机关的所作所为,严重地干扰了学员正常的炼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四、使用警力殴打、抓捕、非法审讯合法上访的法轮功学员,不断制造事端

1999 年4月23、24日,中共在天津又非法动用数百名防暴警察制造严重事端。当时被人称为科痞的何祚庥在《青少年科技博览》发表诬蔑法轮功的文章,再次引用早已被揭穿的不实案例对法轮功进行栽赃陷害。身心深深受益于法轮功修炼的数千名法轮功学员,自发陆续前往天津师范大学《青少年科技博览》杂志编辑部澄清事实,就在出版社方面准备发声明更正之际,天津市突然出动防暴警察300多人,殴打并非法抓捕了45名法轮功学员。天津市政府对前去请愿的法轮功学员说,镇压是北京的命令,并说只有去北京反映才能得到解决。这也是万名法轮功学员集体和平上访坐落在中南海附近的国务院信访办的起因之一。

从亲人手术时气管被切开后的情景看中共骗局

文/大连大法弟子

我老伴由于气管病,呼吸困难,住院后被做了气管切开手术。开头十余天留于重症病房内监护。每日只给家属半小时的探视时间,而且每次只准进去一个人。探视者要穿隔离衣,戴口罩,脚上还要套一双一次性鞋罩。患者根本发不出声来,更别说说话。我老伴直到死(手术后三个月)也没说出一句话来。和家人交流靠手势、眼神或用手书写。饮食一直用鼻饲。而且在老伴同一个医院还有两个患者也是切管手术,情况都是如此。

由此想到,二零零一年中共导演“天安门自焚骗局”中的可怜的小女孩刘思影气管切开后,录像中看不但烧伤部位全部缠着纱布,记者采访可以随便进入病房,不用穿什么隔离衣。更奇怪的是刘思影说话声音清晰,还能唱歌,同样的手术,怎么差异这么大?!

这一点就足以说明“天安门自焚”纯是中共一手策划的骗局。只是编导者“精心”成度不够,没达到“天衣无缝”,结果就漏洞百出。如自焚者之一的王进东的身上和脸上从录像中看烧得黑乎乎的,但是最易燃的(而且装过汽油的)塑料瓶和头发却是完好无损,喝了多半瓶汽油的刘葆荣象喝水一样毫无异样不适,发现自焚后二分钟内就警察给灭了火,可见中国的警察天安门巡逻还要带着灭火器械。即使这样,由于中国人受恶党建政以来多次运动的洗脑,很多人已经不会用自己的目光和思维去看事物了。甚至有人看出了不对也会自行否认它。因为党是“伟光正”的,更不敢去想为什么要演这出戏。以两个人的生命为代价(刘春玲和女儿刘思影)。现在通过七年多对法轮功的血腥迫害和大法弟子们的讲清真相,多数中国人心里是明白了,它们的目的是挑动中国人对法轮功的敌视,达到他们迫害的目的。当然了,这也只有具备“中国特色”的九大基因-邪、骗、煽、斗、抢、痞、间、灭、控的共产恶党才能干出这种丑事来。

卫生部副部长的逻辑驳斥了中共1400例造假

文/欧阳非

科痞何××在2007年“全国科技活动周”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文化有先进与落后之分,我们要继承的是先进的文化,……中医和气功就是落后的文化!”,并称“陈晓旭就是被中医害死的”(陈晓旭是87版电视剧《红楼梦》林黛玉扮演者),引发争论。

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对何××的言论进行了严厉批驳,“这是借人们喜爱的影视演员攻击中医药的言论,很不严肃、很不道德、很不科学!”

王国强指出,“如果因为去世的人吃过中药,就认为是中医药有问题的话,那么,去世的人吃过西药,是不是也要认为西医药不科学?评价中医药,最有发言权的是广大人民群众,是得到中医药治疗、接受中医药服务的老百姓。一些人以欠科学的个人之见,武断地评判延续几千年至今并仍发挥重要作用的中医药,是不严肃的。”

何××是个什么人,大家都知道,这里无须多讲,读者可去看看九篇系列文章“‘非法’思想解剖——话说何××”(作者:轩辕鸿),就更清楚了。

这里,我要说的,是从卫生部副部长为中医辩护的逻辑,可以看到江泽民、何××之流诽谤法轮功的无理。当初,镇压法轮功所用的“炸弹”之一就是说“练法轮功死了1400人”。先不说这些死亡案例是如何收集的,就是按照上面卫生部副部长王国强的逻辑也可充份说明用所谓的“1400例”来诽谤法轮功是站不住脚的 ——“如果因为去世的人练过法轮功,就认为是法轮功有问题的话,那么,去世的人吃过西药,是不是也要认为西医药不科学?”

王国强认为评价中医药要看效果,最有发言权的是广大人民群众。那么,法轮功祛病健身的效果,是最有说服力的,那么多的人来炼法轮功,一个因素就是治病效果很神奇,所以,最有发言权的是受益的老百姓,而不是由江泽民团伙的政治机器来判断。国家体委曾有个估算,中国的法轮功学员有7千万之多。99年7.20以后,中共在宣传中故意把法轮功学员人数缩水为只有200万。据中国统计年鉴1998所载的全国平均死亡率,一千万人中每年约有六万五千人死亡。就是按 200万法轮功学员来算,死亡人数才1400例(92年到99年7年间),死亡率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死亡率,加上法轮功学员中老年人和原来身体有病的占相当比例,那么从死亡率看1400例,更凸显法轮功祛病健身之功效。

那些攻击法轮功的言论,实在“很不严肃、很不道德、很不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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