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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炼人面对“三公消费”

中国大陆每年9000亿人民币的“三公消费”(公款出国、公车消费、公款招待)一直以来为百姓所痛恨,而作为既得利益的中共当权者却又不愿拿出真正的有效措施治理这一财政大漏洞。本版刊登的几个公务员修炼人面对三公消费如何处理,以及周围人如何受到影响的故事,类似的故事很多,从中或许能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看到所谓“三公消费”问题的实质以及希望之路。

二零一二年七月五日,明慧网以“修炼大法 阳光灿烂”为题刊登了一位大陆法轮功学员的修炼故事。这位法轮功学员在一家国企担任部门领导职位。她写了这样几个小故事:

利益面前不动心

我们这个部门每年都会有几次迎检任务,每次迎检除了安排衣食住行,还得送红包,或者是买礼品,这些都由我来负责。记得有一次,我拿了一张一万元的支票到商场去给检查人员买衬衫,花了不到七千元,当我到总台开发票的时候,开发票的人却教我怎么把余钱换成购物卡,然后给我开全额发票,我一听就拒绝了,开票的女士还很不理解的看看我,司机在旁边笑着对我说:“这活儿给你白瞎了(意思是不贪不占)。”

我在这个岗位上已经干了十几年的时间,从来没贪占过单位的一分钱,如果不是修炼,我的浑身上下肯定都是用公钱买来的名衣名包。说起送礼,这么多年,我们只遇到过一位不收礼物的检查人员,一了解也是一名大法弟子,这件事让我身边的同事更是对大法弟子刮目相看,他们每次送礼都会想起这件事儿并感慨一番。

同事逼着我报销

中国大陆曾经流行过这样一句话:“科级以上干部拉出去全枪毙了,有冤死的;隔一个枪毙一个,还有漏网的。”腐败已经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百姓也是敢怒不敢言,就只能是默默把领导的一举一动,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已。

在我的身上,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儿。有一次上北京汇报工作,单位的姐妹与我同行,回来的时候,她递给我一张长长的清单,上面详细的记载着此次公出的全部花销,这些花销每笔费用都不大,但累加起来就变成了大数。我修炼这么多年,花自己的钱已经成了习惯,所以没有太大的支出,零零散散的小钱我基本上是随手就花,根本也不报销。这次有同室姐妹同行,她已经“看不惯”我的做法了,递给我单子后,竟然瞪着眼睛“狠狠的”说:“赶紧的,你赶紧把它报了。”

公车私用与私车公用

十几年来,我身居领导岗位上,除了正常的工作用车外,我基本不使用公车,也不把公车占为己用,有时候赶上司机家里有事儿,我的私车就变成了公车。而在我们单位,公车几乎就是私车,有的司机除了帮领导加油、洗车外,平时连车都摸不着;自家车每年的油钱、过桥费、高速路费加上各种维修、保养的费用少说也得一万多,而如果使用公车,这些费用就全由单位买单了,所以给我开车的司机总会自豪的向别人炫耀,而这也令其他司机大为羡慕。

有一次,我拉着领导的妻子去省城办私事,一路上的油钱、过桥钱都是我掏的,她知道我平时从来不报销这些东西,因此在回来的路上一再叮嘱我把这次的花销报了,我嘴上答应着,但是,最终所有的费用还是自己承担的。

随着时间的流逝,大家在人前背后对我的言论由不以为然变成了赞扬连连。二零零七年年底,部门全体人员聚餐,席间,一位男士大声的说:“我媳妇说,从来没见过象你们领导那么大气的女人。”话音一落,全体人员向我热烈的鼓起掌来。

说起这些小事儿啊,我感觉一宿也说不完,中共总拿危害社会公共治安罪来迫害法轮功学员,而我们师父教我们的却是做个好人,事实上我所接触的和所听说的法轮 功学员也的确都是好人,不但自己做好人,还影响着身边的人做好人。曾经有位同事说过这样一句话:“我炼不了法轮功,我没毅力,但我希望我身边的人都炼法轮 功。”

一名厂领导的修炼经历

节选自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二日刊登的“一名厂领导的修炼经历”

文/黑龙江大法弟子英莲(化名)

我是一九九七得法修炼法轮功的。在单位里,自己是厂级副职,负责常务兼工会等职务,在权力上有很多可以为自己谋私利的条件,我都严守心性。如:我开始修炼时,国企效益开始下滑,别人都在为自己利益做文章,趁着单位还有条件,采取各种手段得到。和我同级别职位的,当时如没得到房子的,都找理由向上级申请,最少也得到两万元补贴,但不是公开的。可我没那么做,我想自己有房住,我是修炼人,不能弄虚作假、靠送礼等不正常渠道索得。当时我可以通过其它渠道为自己装修房子,我没那么做。后来老人去世,单位同事到我家来一看,说你家房子太旧了,也没装修,家具都是旧的,你这官是怎么当的?象你这个级别的,可能就你一个人没得到房子或钱。我想我得大法了,比什么都重要。我说正常该得的我要,不是正常得的我也不要。

他们知道我炼法轮功。我当时孩子上大学,母亲没养老金,我是独生女,靠我们夫妻微薄收入,生活确实很困难。我平时都在帮助别人解决困难,但我从不提自己的难处。正因为这样,后来职工到上级部门反映领导腐败问题,回来后对我说,我们反映的领导中没有你,我们知道这么多年你什么也没捞着,你是好人。也为我以后给职工讲真相、劝人“三退”(退党、退团、退队)打下了基础。

二零零三年单位面临国企改制,职工上访,原来的几位主要领导都相继调走,就剩我们两位领导,几乎天天都有人到厂里来找,主要领导不在或有意躲开,有的人就把怨气发在我身上,有的骂我,甚至要打我。我耐心听他们反映自身情况,并到上级为职工争得切身利益。过后有人找我道歉,有的买东西送我,我都拒绝了。当时办公室在场的人说我,你也太好欺负了,要是我们早跟他们干起来了,我们可受不了这个气。我只是一笑。很多人在我身上看到了大法的美好,说我身体好,人越来越年轻,有四人相继得法。

副县级干部:大法教我清廉公正

文/山东大法弟子

1995年6月初,我有幸接触了法轮大法。看完李老师在济南讲法录像后,我感到一下子进入了一个广阔而又美好的崭新天地。自己就像是在黑暗中摸索了几十年的盲人突然见到了光明,从一场惊悸恐怖的噩梦中猛然醒过来一样,激动与喜悦的心情是难以形容的。

得法不到一个月,我就尝到了无病一身轻的幸福。以前沉重的象灌了铅的双腿,变得异常轻快,有时走路都想蹦个高。亲身真实不虚的体验,更加坚定了我修炼的信心和决心。

在工作单位,按照师父讲的那样,把心态摆正,本本份分、尽 职尽责地干好本职工作。对能意识到的不符合“真善忍”要求的事不做。

1997年下半年全市公安局长易地交流任职,我带一个 考察组到7个县市区考察公安局长。几个地方给考察组送礼品都被我拒绝了,告诉他们我修炼法轮功,不能办这种失德的事,并且这也违反规定。有一次,在某市考 察结束后正赶上礼拜天,当地公安局长派他的专车送我们回家。送完其他人,车开到我家门口时,司机下车从后备箱拿出一盒东西往地上一放,不等我说什么,就急 急地开车跑了。我不得已提回家打开一看,该盒礼品标价1500元。我便打电话给这位局长,用比较严肃的口气让他派人来把东西取回去。他半开玩笑地说:“你 还真这么认真,说到就做到啊?”我说:“是的,炼功人讲真,不说假话,我说不收礼就是不收。你如果不派人来取,我就坐车给你送回去。”这位局长一听我动了 真的,有些慌,怕事情闹大了影响不好,不知该说什么,只是尴尬地向我道歉,请我原谅。我觉得他已经知道自己做错了,就别难为他了。于是,我便温和地说: “这样吧,你也别派人来取了,我也不去送了,我把这东西送给‘希望工程’办公室,让他们变卖后救助贫困学生怎么样?”那位局长连忙说:“行,行!”几天 后,我妻子便将那礼品送给了当地“希望工程”办公室。

1998年8月我参加了市里一个4人考察组,到几个县市区考察某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 员,组长是市直某部门的负责人。每到一个新地方,我解释不喝酒、不收礼的原因,便是我弘扬大法的过程。有时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考察组的其他人把给我的那 份礼品也放在后备箱里捎回来了。谁替我捎回来的,我便让谁处理那些东西。考察了10天左右后,那位组长对我说:“听你介绍法轮功,开始只是觉着这个功健身 效果不错,没怎么太注意。可通过这段时间与你的接触了解,才发现这个功确实不简单。做到滴酒不沾虽不太容易,但有可能做到,而在现在的这种环境下要做到坚 决不收礼,这一点太难了。上边整天吆喝,可谁能做得到?就是他表面做到了,暗地里他也做不到。而我观察了这么长时间,你还就真做到了,这一点就了不起。你 说法轮功是‘心法’,我看这个功还真是能从内心改变人,而XX党只能做到从表面改变人。这个功好!我们三个人刚才背着你开了一个小会,决定向你这个炼法轮 功的学习,以后不再收礼了。”他还表示如果不是应酬太多他也要炼法轮功(他后来虽然没修炼,但对大法很有好感,曾在多个场合称赞大法。而考察组的一位科级 干部则从那时开始得了法)。以后去的地方,他们3个人还真是极力地拒绝收礼,但拒绝不了的时候,也就收下了。

接受吃请,在当今社会一般人都 觉得这很正常,已见怪不怪。以前我也乐此不疲,认为此举不仅能解口腹之欲,同时,也能满足虚荣之心,何乐不为!所以有请必到。修炼后,我做到拒绝参加一切 不正当的宴请。有一次,我参与考察了一位拟担任某区政法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干部。他私下托人请我的客,我没答应。后来他又委托我单位的某领导出面请我赴宴, 我便向这位领导解释我不去的原因,虽然该领导觉得我让他没面子,但还是称赞了我的做法,并对大法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1998年11月,我暂时离开机关到某重点乡镇(副县级镇)挂职镇党委书记,并带一个扶贫工作组在一山区农 村蹲点扶贫,时间一年半。住村后,尽管手头有10万元可供自己支配的扶贫资金,但我带头掏饭费,不在我们自己身上花一分扶贫款。在用了多个白天、晚上与村 干部、村民集体座谈、个别交谈,摸清底子、选准路子后,我与扶贫组的其他几个人就铺下身子,实打实地帮村民解决困难。村里的人见我们办事实在,不玩花架 子,渐渐地就把我们当成了自家人。春节过后我们返村时,村干部与一些村民站在村口燃放鞭炮迎接我们。

法院庭长笑谈公车消费

【编注】原文是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八日由明慧网发表,原题为《一位法院庭长的修炼故事》,下面是节选其中的一个小故事。

一天,我去孩子的班主任家找他讲真相,他看我是骑自行车去的,就开玩笑说:大法官怎么没开四个轮的,骑自行车过来了?我也笑着说:四个轮的开销太大,养不起啊!他说:“不是‘大檐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嘛,干你们这一行的,还养不起私家车?”

我收敛了笑容,正气的说:那是共产党当官的做的事,他们把收受贿赂勒索百姓,贪污公款聚敛钱财当作做官的目的。我是修“真善忍”的,我师父教导我们做一切为别人着想、先他后我、无私无我的好人。我可以堂堂正正地说,从拿到《转法轮》的那一刻起,我就从来没有因私事或者公事收过一次礼、送过一次礼,更没有为自己和家人假公济私谋求过一点私利。

他说:你给他办事,他给你钱,这很正常,也很公平。

我说:人要想让鸡下蛋,就给它把米;要让狗看门,就给它块骨头。为了让我给他办事给我送礼,我觉得是对我的侮辱!共产党的无神论,使人们不再相信“善恶有报”的天理,社会道德迅速下滑,政风不廉,民风不朴,当官的贪污受贿,老百姓偷盗抢劫,把整个社会搞的乌烟瘴气。只有法轮功真正是一片净土啊!只有法轮大法能够纠正一切不正的因素。不远了,社会恢复美好的时候不远了!我的一席话,让在场的人都露出了钦佩的眼光。后来他不但退出邪党组织,还表示有事找他,他会给我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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