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莫測多少撲朔迷離事 天地蒼茫真相指南不愁歸宿
最近存檔目录: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真相

按:任何国家机构都无权对信仰定性,包括被中共作为橡皮图章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共政权以及所谓的“人大代表”并未经过人民的选举和授权,所以不具有合法性。但即使根据中共自己制定的用来装点门面的宪法和法律,“人大”也没有给法轮功定性,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而迫害法轮功则是触犯法律的犯罪行为。本文从法律条文的层面对此进行阐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都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1999年10月25日,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侯宗宾,将法轮功诬陷为“邪教组织”,并且做了一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防范和打击邪教组织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以下简称(《草案》的说明))的法案提交人大审议。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会议否定了侯宗宾的法案。1999年10月30日,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作出《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以下简称《防邪决定》),很多人看过《防邪决定》找不到法轮功,因为里面根本就没有提法轮功,所以,也就看不出来《防邪决定》与法轮功究竟有什么关系,怎么回事?侯宗宾的法案被否决了。怎么能看出来?从《草案》的说明和《防邪决定》的内容上比较,《草案》的说明当然是针对法轮功而来,围绕的话题是法轮功如何。侯是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来给法轮功定性,以达到动用国家机器迫害法轮功的目的。而《防邪决定》就是针对邪教组织,却根本没有提侯的《草案》的说明,说明九届人大常委会12次会议否定了侯宗宾对法轮功的诬陷。注意: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否定决议同样是法律。《防邪决定》产生的本身就在告诉人们:法轮功不是邪教组织。这就是立法。(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而一直对民众洗脑和迫害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

1998年5月 15日,国家体育总局局长伍绍祖亲赴法轮大法发祥地长春考察。1998年9月国家体总抽样调查法轮功修炼人12553人,疾病痊愈和基本康复率为 77.5%,加上好转者人数20.4%,祛病健身总数有效率高达97.9%。平均每人每年节约医药费1700多元,每年共节约医药费2100多万元。到 99年7月全国有一亿多人修炼法轮功,每年要节省医药费多少亿?……

1998年下半年,以乔石为首的部份人大离退休老干部对法轮功进行了数月的详细调查,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并于年底向政治局提交了调查报告。

全国人大对法轮功的调查,很清楚法轮功不是邪教,在高压逆境的情况下,既不违背良心道德,又不招惹杀身之祸,因此,就玩了一个“猜谜”。当时参加表决的人大常委会委员,所有的人都是很清楚这个结果,谁都不敢说。因为,在几十年的历次运动中,中共迫害死八千多万人,和平时期比两次世界大战死的6500万还多。(参见《九评共产党》),连国家主席都不能幸免,又一次文革式的运动,谁知刀会不会落在自己头上。将一个不伦不类、说不清、看不明的《防邪决定》明哲保身的甩出来,让世人自己去猜。查清《防邪决定》法案的来源,真相也就浮出了水面。持续十三年对法轮功的迫害完全是非法的!造成无数冤案,给无数的家庭和全社会带来巨大的灾难。

无论你是何人610、警察、特警、武警、检察官、法官、狱警、政法委、……以任何借口:执行上级命令、执行公务,实际上都是参与迫害法轮功,你已经触犯了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决定(触犯国家法律),已构成犯罪。

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抄抢家产、绑架、刑讯逼供、敲诈罚款、开除工职、拆散家庭、监视跟踪、家族亲友区域株连、强行转化、不择手段的百余种酷刑、非法拘禁洗脑班、强行送精神病院、劳教、判刑、活摘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就地焚尸灭迹……这是个别人利用手中的权力,操控媒体造谣欺骗,强加罪名,制造自焚,煽动仇恨,利用国家机器强行剥夺信仰的迫害。

有人不以为然,以为是执行上级命令。与历次运动一样,卸磨杀驴,平解民愤,是中共的惯用伎俩。《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共迫害法轮功使上亿人被推向对立面,人为的制造出无数的冤案惨案,已构成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所有参与迫害的人都已经触犯了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天理的惩罚。

“自焚”谎言无法蒙蔽理性思考者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一月四日刊登了一篇读者投书“我的觉醒和转变”,文中说到:我在一家运输公司的汽车班上班。我刚来时,一个同事跟我讲法轮功的真相,说电 视上对法轮功的报导都是假的,所谓“天安门自焚”就是拍电视剧。我听了他的分析觉得很有道理。天安门我去过几次了,没看见哪个警察背着灭火器巡逻呀,怎么 一有人自焚就能在一分多钟内背着灭火器赶到?再说怎么那么巧,这一个突发事件,就让中央台记者赶上了,而且自焚的那瞬间,就能把镜头对好了拍个正着,又能 把细节都取上?简直是天方夜谭呀!就是撒谎骗老百姓!……我在背地里观察公司的那几个“法轮功”,我发现他们个个都是好样的,表里一致,说到做到,干什么 什么行……最让我觉醒的是,这些公司的书记、领导们居然和一个法轮功说:“你干别的,什么赌、嫖,我们都不管,可是你要炼法轮功我们就得管。” 你说这是什么世道?黑白颠倒!

十二年来,和这名大陆读者有过类似经历的人不计其数。本来中共针对现代中国人的各种心理,设计了各种各样诬 陷法轮功的谎言,并且利用现代媒体的高度覆盖、迅速传播,要想逐个澄清每个谎言,的确不是容易的事情。可是很多人一旦了解了“自焚”伪案,就知道中共如此 卑鄙阴险,其它的谎言不攻自破。
荷兰国家电视一台2005年3月14日在「时事评论」专题播放法轮功节目,其中揭露了中央电视台「自焚」伪案,质疑两辆警车为何备有(按中共媒体报导的)二十多个灭火器。

“铁锹杀父”案是如何出笼的?

王安收离婚的民诉判决书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初期,为了达到栽赃、抹黑法轮功的目的,中共曾抛出了所谓“1400例”,利用其对媒体的绝对控制,愚弄全国人民。现在十三年过去了,广大中国人民早已认清了中共的邪恶本质,很多当初被中共蒙蔽、对法轮功有误解的人也早已明白真相,但还有一些人仍然被谎言毒害,对法轮功不理解。今天我们继续来看一看中共是如何抹黑与迫害法轮功的。

在中共炮制的“1400例”死亡案例中,有一则“王安收铁锹杀父亲”的事例。据中共官媒一致口径说:王安收原本有一个和睦的家庭,一九九八年元月开始练法轮功,同年四月八日,王早上练功时,被其父亲阻止,他因而生气,拿扁担和铁锹把父亲砸死。中共喉舌说:王安收是因练法轮功导致精神分裂,将阻止他练功的父亲和妻子当成了老虎精和狐狸精。这起事件和许多其他精神病人杀人的事件被合列在一起,共同出现在中共控制的多家媒体、网络上诬蔑法轮功。

那么事实真相到底如何?究竟是谁让王安收得了精神病?让我们来看一份来自王安收家乡山东省新泰市法院的判决书,这是一九九九年五月,王安收的妻子尹彦菊向法院起诉与王安收离婚的民诉判决书。

在这份判决书中,我们看到原告尹彦菊提出的与被告王安收离婚的理由是:“被告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精神病复发多次,病情没有任何好转,无法与被告共同生活下去,要求与被告离婚。”

新泰市法院对此案的审理结果是:“1988年被告(王安收)曾患精神病,在泰安市精神病医院治疗两个多月,1996年后被告精神病复发,多次去泰安市精神病医院治疗。1998年被告开始练习法轮功,同年四月精神病复发,将其父用铁锹打死,被送往泰安市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至今,诊断为偏执型精神分裂症。”最后法院以“被告婚前患精神病并隐瞒,婚后精神病多次复发,且经久治不愈,曾因精神病发作杀害自己的父亲,原告坚决要求离婚,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为由,判决王安收夫妇离婚。

从法院判决书中,我们很清楚的看到:一、王的精神病并不是因练法轮功所致,他早在一九八八年就患精神病了,换言之,在练法轮功前,他已经有十年的精神病史了;二、王安收从一九九六年开始精神病反复发作,多次被送精神病院治疗;三、王的妻子指证他“婚后精神病复发多次,病情没有任何好转”。从这些我们能明白的得出结论:王安收在一九九八年练法轮功时,根本就是个精神病人,并且正处在精神病反复发作,久治不愈中。他杀死父亲和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这一点法院的判决结果也已经定论:“因精神病发作杀害自己的父亲。”

我们再把中共官媒对此事件的报导和新泰市法院的判决书对比,不难看出,两者的最大区别是:中共官媒的报导中,完全没有提到王安收本是精神病人的事实。为什么中共要刻意掩盖这一点呢?道理很简单,因为谁都知道精神病人随时都可能做出过激的事情(包括杀人),如果说出真相,那谁还会相信王安收杀死父亲与法轮功有关系呢?那不就达不到陷害法轮功的目的了吗?所以为了抹黑法轮功,就必须隐瞒他曾是精神病患者的事实,同时还要把他现在的精神病推到法轮功身上,这样才能顺理成章的嫁祸法轮功。

象这样用精神病患者栽赃法轮功的类似案例还有许多,如曾经轰动海内外的“傅怡彬弑父杀妻案”中的傅怡彬,实际他早在一九九三年前后就已经是精神病患者了,经常一丝不挂地到处乱跑。还有“剖腹找法轮”中的马建民等等,都是有精神病史者,但却都被中共颠倒黑白的用来栽赃法轮功。

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他自一九九二年传出至今,已经传遍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上亿人在修炼法轮功中身心健康。他们中有名牌大学的校长、教授,也有目不识丁的布衣百姓,有地位显赫的政府高官,也有默默无闻的普通民众,每一个人都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好人。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前的七年中,大陆的多家电台、电视台、报纸都对法轮功有过正面的、公正的报导,在全国并没有出现一例因为炼法轮功自杀、杀人或患精神病的事件。政府部门,包括公安部对法轮功及李洪志大师也都是高度的评价。一九九八年以原人大委员长为首的中央老干部在调查后做出结论说“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这一切都表明,法轮功是有益社会、有益百姓的。

而恰恰是中共邪党十三年来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导致了数不清的人间惨剧,几千人被迫害致死,无数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还有许多正常人被中共迫害成了真正的精神病。
王安收离婚的民诉判决书

“四·二五”万人上访是怎么回事?

中共从1996年起,就暗地里开始了对法轮功的打压。先是中宣部1996年发通知禁止出版法轮功书籍,紧接着,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授意公安部,发出通知在 全国对法轮功進行秘密调查,为“取缔”作准备。随后在1998年又多次发出通知,秘密网罗罪证欲定法轮功为“邪教”。这些秘密调查虽然并未发现一条法轮功 的罪证,各地却发生了公安强行驱散炼功群众、非法抄家罚款等严重干扰法轮功学员正常修炼的事件。三年中打压不断升级。最后由天津公安局无理逮捕、殴打十多 位法轮功学员的“天津事件”,天津的警察告诉法轮功学员,你们有问题去找北京。这样引发了“4·25”法轮功学员万人和平上访。

1999 年4月25日法轮功学员集体到位于府右街的国家信访办上访,而信访办就在中南海附近。上访过程中,法轮功学员极其的平和安静,没有标语、口号,对当地的行 人和交通没有造成任何影响。可后来中共为了给全面迫害大造舆论,却将法轮功学员的和平上访描述为所谓“围攻中南海”。事实上当时法轮功学员站在府右街和中 南海围墙的街对面,哪有什么围攻?当天总理朱镕基还在中南海门口接见了法轮功学员代表,并使部分问题得以和平解决。真有围攻的话,总理怎么可能出来接见? 这都是中共造谣,为迫害找借口。
中共动用喉舌媒体罔顾事实对法轮功进行污蔑攻击、禁止法轮功书籍正常出版、动用公安非法骚扰甚至殴打法轮功学员等等,都是1999年4月25日万名法轮功学员集体和平上访起因。图为当时法轮功学员集体和平上访(注意街道上汽车、自行车都可以正常行驶,社会秩序正常)。

明慧網版權所有 © 1999-2012 ZHOUBAO.MINGHUI.ORG 歡迎轉載,但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