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莫測多少撲朔迷離事 天地蒼茫真相指南不愁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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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火与“天安门自焚”

6月30日,位于天津市蓟县的莱德商厦发生大火。事后,当局迟迟不公布死伤人数,直到事发近一个星期后的7月6日,官方宣布:10人死亡,16人受伤。而民间舆论则认为,死亡人数达100多人;甚至有死亡达378人的说法。

有外地记者、作家和维权人士前往当地,民众纷纷告之“当地没人相信政府”。事发当日,作为当地最大商场,该商厦正进行学生用品促销,不少家长带孩子前往购物,但官方公布的10名死者中,9名是售货员,只有1名顾客;有16名伤者,却没有任何人失踪,令人难以置信!该商厦是座五层的老楼,柜台密集,空间狭小,上下层之间靠一部12人电梯和自动扶梯联系。有知情者说:“火灾时只有商厦一层的人逃了出来,三层以上的应该很难逃生……”有人在博客里披露:“厕所里尽是人,叠在一起死了;电梯里尽是人,叠在一起死了。”

为什么天津当地有这么多人知道真相,还能出现“死亡10人”的官方数字呢?

因为,从绝对数来说,知道真相的中国人还是少部分人。当地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严密封锁信息:在网上删除大火真相信息;从出事商厦到当地火葬场,公安严密把守,一般人不得出入;全城遍布便衣,严密监控任何外来人;蓟县全体党员被当局要求宣誓,不提这起大火;连当地小学生都收到了莫谈火灾事件的通知。在大部分人得不到第一手真实信息的情况下,中共官员才敢于在光天化日下说谎。

说到这种谎言加封锁的最典型案例,还要属“天安门自焚”事件。“天安门自焚”发生后,中共媒体一口咬定自焚者是法轮功学员,但很多海外媒体提出了质疑,并进行了调查和疑点分析。比如《华盛顿邮报》记者菲力蒲•潘亲自到所谓自焚者刘春玲的家乡河南去调查,通过她的邻居证实刘春玲是个三陪女,根本没有练过法轮功。揭露自焚骗局的纪录片《伪火》获第51届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荣誉奖。而且2001年8月14日在联合国会议上,国际教育发展组织就“天安门自焚”事件声明说:从录像分析表明,整个事件是政府一手导演的。

但由于中共一直在网络上极力封锁海外的真实信息,前些年很多大陆人还不知道自焚是精心设计好的骗局。因为人们大大低估了中共造假的能力,以为电视镜头那还能是假的?

然而近些年随着网络翻墙软件的兴起,很多大陆人看到了外面真实的世界,明白了法轮功真相。特别是《九评共产党》一书使更多人彻底看清了中共“假恶斗”的本质,现在中共再想欺骗中国人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尽管七月中旬,央视等中共喉舌媒体又出来给天津大火“辟谣”,但不管怎样狡辩、“辟谣”,众多民众都表示再也不信它了。网络上充满质疑、谴责之声。有人要求官方公布全部录像以及商场其它楼层的监控录像。也有网友说,一个著名的说谎电视台出来辟谣,你相信吗?
中央电视台播出的自焚假戏画面:所谓的“自焚者”王进东点火自焚后,两腿间盛着汽油的绿色雪碧瓶却完好无损,身后的警察等待王喊完奇怪的口号后才把灭火毯盖在王的头上。自焚本应是突发事件,央视却能拍到近镜头并录下喊口号的声音。
按医学常识,大面积严重烧伤的病人,因为人体防御细菌的第一道防线——皮肤受损,最忌细菌感染,一定要严格消毒要隔离,可记者不穿消毒衣、不戴帽子就用最易沾染细菌的话筒近距离采访“自焚”烧伤的孩子刘思影。

党媒的造假新闻就是这样出笼的

钟琼芳
1999年10月1日,成都《商务早报》登载了污蔑法轮功的报道。钟芳琼等六名成都法轮功学员一起到《商务早报》主编室讲清真相。当她们说明来意后,报社找来了电视台记者给她们摄像。当时她们天真地以为媒体要对法轮功进行正面报道,便讲述了修炼后身心受益的情况。

在摄像机前钟芳琼说:我身患右下肢先天性大面积肿胀型血管瘤,经多年医治无效,手术后还导致脑缺血后遗症,行走困难并伴有短暂失明。并且多年来脸上还患有大面积深度黄褐斑,经过6年美容耗资上万元都没有治好,结果炼法轮功一星期后,脸上的斑完全消失了;两个月后,右下肢血管瘤和脑缺血病不治而愈。当采访结束后,报社却通知东通顺派出所,非法抓捕钟芳琼等六人拘留了15天。

后来四川电视台播放了这样的录像:当钟芳琼说完自己是炼法轮功的,叫什么名字是哪里的人后,就听不见她的声音了,只有图像。而播音员解释说她因为炼法轮功,都炼出了血管瘤,法轮功不准打针、吃药,导致现在都瘫痪了,卧床不起……

2004年,钟芳琼在自传体纪实小说《疾风劲草》一书中把四川电视台造假的经过写了出来。而之后钟芳琼遭到了第30次非法抓捕,现在简阳养马河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看遍法轮功的书籍和录像,没有一句“不准学员吃药”的话。而法轮功书籍中更明确指出禁止杀生和自杀,真正的修炼人绝不会杀生或自杀。中共媒体说法轮功叫人“自杀”、“杀人”、“不让吃药”死了1400人,那些报道都是造假的栽赃。中共残酷地迫害向民众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就是因为它最害怕自己的谎言被揭穿。

和平上访被诬陷为“围攻中南海”

1999年4月25日,上万名法轮功学员来到国家信访办和平上访。中共江泽民集团为迫害法轮功,把这次上访诬陷为“闹事”、“围攻中南海”。事实是,他们既没有“围”,更没有“攻”,此事甚至与“中南海”无关,他们去的是信访办公室(信访办在中南海附近)。上访的起因,是中共的一再“闹事”。中共闹事在1996年就已开始。

闹事一:中共历次整人运动,都是从喉舌媒体的批斗抹黑开始,1996年6月17日《光明日报》诋毁法轮功。

闹事二:同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下属新闻出版署向全国各省市新闻出版局下发内部文件,禁止出版发行法轮功书籍。

闹事三:1997年和1998年,罗干两次指示公安部在全国进行调查,网罗罪证欲定法轮功为“×教”,但各地均上报反映“尚未发现问题”,调查不了了之。

闹事四:1998年5月,北京电视台《北京特快》栏目利用记者在北京玉渊潭炼功点采访法轮功学员的镜头,播放何祚庥(中共政法委头目罗干的连襟)对法轮功的诽谤。该栽赃节目播出后,通过法轮功学员讲述真相,1998年6月2日,北京电视台承认了节目的失误,播放了法轮功学员在公园里祥和晨炼的正面节目。

闹事五:何祚庥不甘心,继续寻衅滋事,又于1999年4月11日在天津教育学院《青少年科技博览》杂志上发文,再次引述1998年北京电视台用过的不实的例子诽谤法轮功。

天津法轮功学员于4月18日至24日前往天津教育学院及其它相关机构反映实情,整个过程平静,祥和。然而4月23日、24日,天津市公安局突然动用防暴警察殴打法轮功学员,导致学员流血受伤,40多人被无辜抓捕。

当法轮功学员要求放人时,在天津市政府被告知,公安部介入了,如果没有北京的授权,被抓的学员不会得到释放。天津公安向法轮功学员建议:“你们去北京吧,去北京才能解决问题。”

4月25日,上万名法轮功学员自发来到国务院信访办,依法上访。当时的总理朱镕基下令天津警察放人,重申了不会干涉群众炼功的政策。

当晚十点,大家静静地离去。整个上访过程秩序井然,离开后地上无一片纸屑,连警察扔的烟头都被法轮功学员清扫干净了。国际社会将4•25上访称作“中国上访史上最理性、最平和的上访”。

然而4•25当晚,江泽民出于妒忌,强行推翻了政府总理的开明决定,把和平上访歪曲成“围攻中南海”,并于1999年7月开始全面迫害法轮功。
中共动用喉舌媒体罔顾事实对法轮功进行污蔑攻击、禁止法轮功书籍正常出版、动用公安非法骚扰甚至殴打法轮功学员等等,都是1999年4月25日万名法轮功学员集体和平上访起因。图为当时法轮功学员集体和平上访(注意街道上汽车、自行车都可以正常行驶,社会秩序正常)。

成语故事“三人成虎”的启示

战国时,魏国大臣庞葱对魏王说:“现在有人说街市上有老虎,大王相信吗?”魏王道:“我不相信。”庞葱又说:“如果有第二个人也说有老虎,大王相信吗?” 魏王道:“我有些将信将疑了。”庞葱又说:“如果有第三个人还这样说,大王相信吗?”魏王道:“我当然会相信。”庞葱接着说:“街市上当然不会有老虎,可是经过三个人一说,好像真的有老虎了。希望大王明察才好。”

“三人成虎”的故事告诉我们,谎言重复多了就会被信以为真。

中共从1999年7月20日全面迫害法轮功开始,一改昔日媒体对法轮功的赞誉和褒奖的报道,不断推出各种杀人案、自杀案,并谎称这些是法轮功学员所为。同时,官方控制媒体,封锁网络,销毁法轮功书籍,不给法轮功学员任何讲话的机会,阻止人们直接了解法轮功真相。于是,在中共一言堂的不断灌输下,不明真相的人们误解甚至仇恨法轮功。然而,法轮功的书中明确写着“炼功人不能杀生”、“自杀是有罪的”,显然,这些自杀或杀人者不是法轮功学员;1999年之前,官方媒体报道有一亿人修炼法轮功,没有报道过一例自杀、他杀事件。为什么迫害一开始,一时之间却出现了那么多自杀、他杀事件?这一切的背后又掩盖着怎样的事实真相呢?

“四二五”上访完全合法

首先,公民有信仰自由权利,修炼法轮功完全合法。

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因此,人们修炼法轮功,追求身体健康、道德升华,这是完全合法的,修炼权利应得到宪法和法律的切实保障。

其次,公民有申诉、上访权利,法轮功学员因受到非法侵害而上访完全是合法的。

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利。国务院《信访条例》更进一步明确了这种权利。因此,法轮功学员采取上访形式向有关部门申诉,说明法轮功的事实真相,完全是在行使公民的基本权利。

上访人数太少,而不是太多

如果一个人受到了非法侵害,他应该怎么办?如果一群人受到了非法侵害,他们应该怎么办?

显然,如果非法侵害只涉及到一个人,那可能只需要一个人去上访就够了。

但是,如果非法侵害涉及到多数的人,那么是不是会出现多人上访的情况?能说因为多人上访就违法了吗?

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非法侵害涉及到一亿人的正当修炼权利,本应有一亿人去上访才对,“四二五”只去了一万人,怎么能说是多呢?哪个人受到了非法侵害不能去正当维权呢?

譬如强行拆迁事件中的非法侵害,如果涉及到许多人,那么他们有多人去上访就违法了吗?

可见,出现多人上访的根本原因是中共侵害了多数人的正当权益,是因为中共的坏事做过了头才导致了多人上访。中共邪党不反省自身的过错,不为上访群众解决问题,反而倒打一耙,把多人上访说成是“围攻”,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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