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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个谎言编制的噩梦

文/华云

中共江泽民一伙在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迫害法轮功时,利用喉舌媒体,铺天盖地地散布谎言,如同文革再现。其中最为恶劣的谎言就是所谓的“1400例”。在这些例子中,中共把和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的自杀、杀人以及病死事件扣在法轮功头上,并把一幅幅血腥的画面强行灌输到大陆民众的脑海里,所谓的“1400例”其实是1400个谎言编织的噩梦。

如山东新泰市铁锨打死父母案:山东新泰市泰山机械厂工人王安收,因精神病发作将其父母用铁锨打死。王安收是一个精神病患者,这一点在当地法院判决王与妻子尹彦菊离婚的判决书上写得非常明白。山东省泰市人民法院(1999)新城民初字第245号民事判决书的部份内容:“本院认为,被告(王安收)婚前患精神病并隐瞒,婚后精神病多次复发,且经久治不愈,曾因精神病发作杀害自己的父亲,原告(尹彦菊)坚决要求离婚,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原告离婚请求予以支持。”

又如重庆永川双石镇龙刚跳河自杀案:重庆永川双石镇龙刚,家住双桥街七十号,精神病复发跳河死亡。龙刚死后,一个姓杜的记者采访他的妻子,把一些诬蔑法轮功的话写在纸上,叫她照着念,并给了她二百元钱。龙刚父母投书明慧网说:“儿子有没有精神病作为父母是最清楚的,天下哪有不心疼子女的父母。儿子确实有精神病,当时是精神病复发跳河死亡,与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这是谁也抹煞不了的事实,作为他的父母,我们必须说真话,不能昧着良心。”

再如辽宁盘锦市魏家杀母案:二零零零年辽宁盘锦市电视台曾报导“魏家杀母案”。事后了解到这位被杀的老年人是以拣破烂为生的,其女在海城游手好闲,打麻将,没钱了就找母亲要,母亲没钱给她,她在晚上将其母杀死。后来,公安部门的人给其女出主意:“你就说你炼法轮功,往法轮功上一推没死罪。”魏家老百姓都知道她不是炼法轮功的,但迫于中共强权的压力,只能背地议论。

剖析央视自焚栽赃案

文/章冬

本来这个是不需再说的话题,因为这是聪明的人稍微动动脑,都能想明白的事情。

可是不说还是不行,忙忙碌碌的人们,要是一不留神,脑子一不转弯,还真有可能给骗了!

2001年1月23日,在迫害大法的江氏集团穷途末路的时候,它们抛那个漏洞百出的天安门“自焚”伪案。妄图愚弄民众,混淆视听,为邪恶的迫害制造借口。

但是,无论谎言怎么的大,怎么的圆滑,都是经不起推敲和验证的。

大家想想,世界上修炼法轮功的人遍布世界六十多个国家,这本身说明了什么哪?如果法轮功不好,这些人为什么那么坚定信仰哪?因为法轮功好。

迫害法轮功的流氓集团,挖空心思的给法轮功抹黑,说法轮功如何的不好。同时,竭尽全力的封堵法轮功学员的心声,这样一面倒的宣传,本身不就是流氓举动吗?众所周知,衙门断案要双方说话,各诉陈词,搞一面之词的做法公平吗?

法轮功好与不好,把法轮功的书籍拿出来给群众看看嘛,群众自然会辨明好坏。为什么把法轮功书籍强行搜走、焚毁哪?还不是怕人们知道真象嘛。

如果喉舌媒体说的是真的,为什么极力的封锁世界新闻网络哪?为什么不敢让百姓看看外面的世界哪?真理是不怕阳光的,真理是经得起风雨的,真理是经得起推敲鉴别的。唯有阴邪的谎言,才关起大门,闭紧窗户,自吹自擂。

谎言哪,就是谎言,只要动动脑,多问几个为什么,其实人们都能识破它。那个多少垧地大小的天安门广场,为什么三五分钟时间内的突发事件的自焚惨案,能够拍摄长焦镜头,短焦镜头,特写镜头?记者与自焚者、灭火者配合得那么协调、默契。

戏上演得不错嘛。但是,细看一看,狐狸尾巴还是露出来了!

被“烧伤”的12岁的小女孩刘思影,按央视“自焚”节目中的大夫说,因为呼吸道灼伤而做了气管切开手术,术后4天就能接受央视采访,并在节目中清脆唱歌,又是一个医学奇迹!令医学专家目瞪口呆。就是大人在气管切开被插管后,大概至少需要半个月才能试探的发出沙哑的声音来表达感情的。可这个治疗情况很好的孩子接受采访后不久却突然被宣布死亡了!

在电视镜头前喊口号,最后被“烧”成重伤的王进东,两腿之间放著一个装过汽油的绿色雪碧瓶子,完好无损!汽油一烧,连成一片,雪碧瓶子完好无损?还要精心地夹在两腿之间,然后来个特写镜头。谎言的编造也不能太离谱哇!

谎言永远是谎言,只要动动脑,人们都会识破它。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失去了理智,大家可千万别被他们骗了。   
按中央台的说法,大夫给刘思影做了气管切开手术,可是四天后她就接受了央视记者采访,还声音清脆的给记者唱歌。气管切开手术是在声带下方,切开后声带漏气,怎么能正常说话?这是违背医学常识的。
央视“自焚”录像中,被大火烧过的王进东,面部严重烧坏,腿上的棉衣烧烂,但他两腿间盛汽油的塑料雪碧瓶却翠绿如新,最易着火的头发也还完整。

您知道吗?

“不让吃药"是个谎言

看遍法轮功的书籍,就会发现没有一句“不准学员吃药”的话。其实法轮功根本没有要求不吃药,只是讲出了修炼与吃药的关系。法轮功也不是用来治病的。法轮功告诉人们“物质和精神是一性的”,许多人修炼后,都有这样的亲身体验:真正按“真善忍”的原则提高自己的道德时,身体也获得了奇迹般的康复。一个健康的人,当然也用不着吃药了。法轮大法也明确地讲:“人不是不让你吃药,常人有病一定要医治。” ──李洪志《法轮大法  美国法会讲法》- 纽约法会讲法

法轮功不允许杀生和自杀

法轮功书籍中明确指出杀生和自杀都是有罪的,真正的修炼人绝不会杀生或自杀的。而且翻遍法轮功书籍,也找不到“不让吃药”的话。

大家是否想过,中共迫害法轮功前,为何没有大陆媒体报道过法轮功学员自杀,杀人,不吃药死人的事件?而且海外也有很多人修炼法轮功,这些事件为什么国外也没有发生过一起呢? 

一个柏林人眼中的“四·二五”

(明慧记者吴思静撰稿)1999年4月底的一天,里格(Lilge)女士在德国的一个电视新闻节目中,突然看到很多中国人站在中南海旁边的街道上请愿的镜头。她立即想到:什么时候中国有了集会自由?这不会是共产党政权设下的圈套吧?这些人很和平理性,他们向政府表达想法,说明他们有参与意识,希望自己参与决定自己的未来。一个独裁的国家需要这样的人。她看到的就是1999年4月25日万名法轮功学员的集体大上访。

亲身体验东柏林的恐怖

身为德国一份双周刊报纸的总编,里格女士对共产党国家事务的敏感,不仅来自于她的知识面和对时事的洞察力,更是来自于亲身经历。

里格女士7岁前生活在共产党统治下的东柏林。在大人的谈话中,她经常听到“不知道为什么,昨天夜里某某人被苏联红军带走了”的话。当她的父母听到敲门声时,第一个动作就是把西德的报纸藏起来,把西德的广播调到别的台,然后才去开门。

现已年近七旬的里格女士,谈起童年在东德的生活时,仍能感受到当时埋藏在心底的不安全感。当1999年4月,她在电视上看到,在中国那样一个管制非常严的共产党国家,居然这么多人在政府所在地旁边停留了这么长时间而没有遭到警察的干扰,而且还允许国外媒体拍摄下来时,她就开始密切关注着事态的发展,希望不要发生1989年屠杀学生和市民的事情。

看到“4.25”的报道和几份当事人的报告以后,她大概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1999年4月法轮功学员万人上访的起因,是天津的一家杂志上登了一篇诬蔑法轮功的文章,很多法轮功学员前去陈述真实情况。报社一开始态度很好,但后来突然态度大转弯,把警察叫来了。防暴警察抓捕了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有的学员被打伤。其他学员继而到天津市政府上访,市政府不管,让他们到北京去解决。这样,法轮功学员们来到了国务院信访办。其它地区的法轮功学员也加入了上访。信访办在中南海附近,警察引导他们站在了中南海周围的地方。没有人有过激行为。

另一种结果

在里格女士看来,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德国,在每一个步骤都可能是另一个结果。如果在德国有杂志登了一篇不符合实情的文章,有很多人和平地去报社讲理,报社不会对这么多读者的呼声置之不理,因为德国媒体是独立的,唯一给他们饭碗的“上帝”是读者。这么多读者来了,说不定报社的总编都得关注这件事。

退一步讲,就算德国杂志社叫来了警察,警察也只是在旁边观看。以里格女士亲身参加过多次游行的经验,除非发生暴力冲突和侮辱性的言行,否则警察是不会介入的。而中国警察抓捕人的标准,按照里格女士的看法,是共产党对此事的态度——以态度定罪,这就和当年苏共带走东德人一样,说带走你就带走你。

再退一步,就算德国警察错抓了参加和平集会的人,这些人可以去告德国政府,因为德国政府必须遵守宪法,保障公民言论和集会的自由,而且法庭是独立于政府的。

法律高于政府和任何个人,里格女士说,这在西方国家就如同面包和水一样重要。

借口与本性

当江泽民在“4.25”之后不到三个月便开始全面迫害法轮功的时候,里格女士再一次证明了她在60多年的岁月中作为西柏林人和一个世界公民对共产党的认识:把人逼到无路可走,当人合理抗争的时候,哪怕是和平、合理、合法的抗争,也要找借口迫害。

回顾她所看到的大量关于法轮功在中国遭迫害的报告和证词,里格女士的结论是,法轮功这样一群把对“真善忍”的信仰视为和生命一样珍贵的人们,就算没有“4.25”的集体上访,共产党也会制造迫害的借口。迫害法轮功不是因为“4.25”,而是因为“共产党控制、镇压人民的本性”。 

中共动用喉舌媒体罔顾事实对法轮功进行污蔑攻击、禁止法轮功书籍正常出版、动用公安非法骚扰甚至殴打法轮功学员等等,都是1999年4月25日万名法轮功学员集体和平上访起因。图为当时法轮功学员集体和平上访(注意街道上汽车、自行车都可以正常行驶,社会秩序正常)。

中共为什么迫害法轮功

法轮功讲“真善忍”,共产党讲“假恶斗”。法轮功是有神论,主张诚实、讲真话、尊重传统道德,鼓励人们通过实践“真善忍”获得身心的健康与升华。

中共的意识形态破产后,只能依靠腐败聚拢党徒,造成整个社会道德越来越败坏;而法轮功的“真善忍”象乱世中的清流,在短短几年间引来上亿人修炼。这是中共不能容忍的所谓“和党争夺民心”,使对权力极度偏执的江泽民集团本能地妒忌和恐惧。

当全国人大关于“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报告提交江泽民时,江大为不悦,当即批示(大意):写得玄玄乎乎,我看不懂。随后其一意孤行,利用手中权力,置宪法与法律于不顾,勾结帮凶罗干,全面策划迫害法轮功。

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

■江泽民和《人民日报》说“法轮功是×教”,而中国的法律对此从来没有明确定义,个人讲话和报载不能成为法律依据。实质上,政府(特别是无神论的政府)没有资格去认定谁是正教、邪教。

■法轮功属于信仰范畴,国际法律和中国宪法都规定了信仰自由。任何与宪法相冲突的东西都无效。

■中共起诉法轮功学员的罪名主要是“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可法轮功学员究竟破坏了什么法律实施?中共说不出来。

■法律只能针对行为,不能针对思想。2001年前后,中共媒体为了打压法轮功大谈日本和法国如何“通过立法打击邪教”,这完全是误导。其实那些国家的这些教派至今还是合法存在,法律针对的是这些教派的个体的暴力行为,而不是他们的信仰。法轮功学员即使面对中共这么邪恶、持久的镇压,也完全是和平理性的,无任何暴力和对他人的伤害。

■越来越多的正义律师站出来为法轮功学员无罪辩护,而迫害元凶江泽民已在18个国家和地区被起诉,罪名是群体灭绝、酷刑、反人类罪。孰是孰非,谁善谁恶,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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