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美萍,原梅州市梅江区法院刑事审判员,坚持修炼法轮功,曾多次被中共警察绑架迫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李美萍被迫在其单位梅江区法院一同观看中共喉舌“央视”诬陷法轮功的电视节目,李美萍坚持不做“不炼法轮功”的表态,几天后被停职。
一九九九年九月左右,李美萍被强行绑架,家被抄、抢走一百多本法轮功著作、多幅李洪志老师法像等。据说当时拉着一卡车的武警,在她家的街道旁、楼梯上都布满了手持冲锋枪的武警,整个房子戒备森严。之后,李美萍先被非法关押在梅州市梅江区芹黄看守所,后又劫持到蕉岭县看守所异地关押,再后又转到梅江区月梅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仍不让回家,等到第十七天才放人。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李美萍想与同修上北京证实法轮大法好,在广州被非法阻拦、绑架后,遭到非法刑拘一个月。
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零时,李美萍在参加梅州城区文化公园集体炼功时,被梅江区公安绑架到芹黄拘留所,后又在广东三水劳教所遭到非法劳教三年的迫害。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日,李美萍在前往梅州市大埔县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的路上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五年。据调查,在广东省女子监狱遭到严酷的迫害,恶警以妇科检查为名,借机强行在她阴道内扎针注射毒药,当时即导致李美萍阴道出血并直接导致停经两个月,过后不久,有半个多月的时间,李美萍起床都非常困难,上身前后都发痛,尤其是后背,特别严重。遭到种种迫害,如不配合做所谓的"书面作业",就不许她睡觉,使她的身体受到严重的摧残。直到二零零九年八月份左右,李美萍才回到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