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静
(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来自北京的谢律师针对辽宁省新民市检察机关对法轮功学员王静的非法指控及提供的所谓证据,逐一做了剖析与驳斥,在新民市法院刑事诉讼审判庭上演了一场精彩的无罪辩护。针对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公诉人、审判员理屈词穷,被迫休庭,最后草草收场。

谢律师指出,迄今为止中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编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信仰法轮功完全合法。法轮功学员坚持信仰、向人讲述真相,以及制作传播真相资料是维护公民的信仰自由,完全合法。任何国家机关及个人迫害、迫害、构陷法轮功修炼者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一零等非法组织幕后指挥迫害法轮功实为行政干预执法。

王静是新民市医院眼科护士,工作兢兢业业,真诚、热情地对待每一位患者。她在自我辩护中自述了修炼法轮大法后做好人与婆婆化解恩怨等身心受益的事实。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沈阳国保指使新民市公安局和本地东南街派出所,以十八大前维护稳定为名,将新民市法轮功学员王静绑架,并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并编造所谓的“证据”起诉她。为了讨回公道,家属聘请了知名律师为王静作无罪辩护。

非法开庭当天,法院故意刁难律师,以种种理由推迟开庭时间,被律师严肃拒绝,并要求必须按规定当天上午开庭。随后新民国保大队恶警王炳园带十名警察以维持秩序为名威胁旁听家属和亲朋,并非法录像,公然侵犯公民隐私权和肖像权。还恶语恐吓律师干扰司法公正,在律师义正辞严的质问下无言以对,只得走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