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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新民市女护士遭迫害 律师庭辩要求释放

王静
(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来自北京的谢律师针对辽宁省新民市检察机关对法轮功学员王静的非法指控及提供的所谓证据,逐一做了剖析与驳斥,在新民市法院刑事诉讼审判庭上演了一场精彩的无罪辩护。针对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公诉人、审判员理屈词穷,被迫休庭,最后草草收场。

谢律师指出,迄今为止中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编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信仰法轮功完全合法。法轮功学员坚持信仰、向人讲述真相,以及制作传播真相资料是维护公民的信仰自由,完全合法。任何国家机关及个人迫害、迫害、构陷法轮功修炼者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一零等非法组织幕后指挥迫害法轮功实为行政干预执法。

王静是新民市医院眼科护士,工作兢兢业业,真诚、热情地对待每一位患者。她在自我辩护中自述了修炼法轮大法后做好人与婆婆化解恩怨等身心受益的事实。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沈阳国保指使新民市公安局和本地东南街派出所,以十八大前维护稳定为名,将新民市法轮功学员王静绑架,并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并编造所谓的“证据”起诉她。为了讨回公道,家属聘请了知名律师为王静作无罪辩护。

非法开庭当天,法院故意刁难律师,以种种理由推迟开庭时间,被律师严肃拒绝,并要求必须按规定当天上午开庭。随后新民国保大队恶警王炳园带十名警察以维持秩序为名威胁旁听家属和亲朋,并非法录像,公然侵犯公民隐私权和肖像权。还恶语恐吓律师干扰司法公正,在律师义正辞严的质问下无言以对,只得走开。

被众乡邻称为“大善人”的李延宏含冤离世

(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在莲江口农场十分场,有一个被称为“大善人”的人,被众乡邻称赞,他的名字叫李延宏。一提起这个名字,熟悉他的人会告诉你,他是炼法轮功的,此人是我们农场的大善人,他对人热心、亲切,和他共过事的人都知道,任何事他都是让自己吃亏,从不占别人的便宜,在我们农场,谁家有困难,他都帮助过。

在农场家家户户都有地,每到稻子播种前,都要统一往稻田里灌水,家家都急于灌自家的田地,都往前抢,唯有李延宏每年都是把好处、方便让给别人,在利益上从来不会跟别人去争,他家的稻田地都是灌在最后。这样善举的例子对李延宏来说是很平常的。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有口皆碑的好人,都被莲江口公安局多次骚扰、恐吓,两次非法劳教,曾被关入看守所,蹲小号,被勒卡现金,保释金,被开除工职,剥夺正常退休待遇和剥夺工资等等迫害,使李延宏受到极大的精神压力与身心摧残,二零一二年六月十六日李延宏突然晕倒在自家院子里,三个月后,于九月十八日含冤离世。

修炼法轮功身心都获得健康

李延宏今年五十八岁,家住莲江口十分场,原是一名被中共送到乡下所谓“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下乡青年,人品优秀,做事认真,被农场保送到阿城农业学校上学。毕业后,又落户到莲江口农场十分场,是一名农场水稻研究所的农技员,技术非常过硬,为人又热心善良,忠厚,肯帮助人。他种出的水稻要比别人家的好吃,又便宜。

李延宏未修炼前一身病,肝、胆、肾、心脏全有病,又有糖尿病、冠心病,出血热。家里没钱治病,孩子又小,日子过得很苦很难的,在一九九八年三月份,李延宏高烧不退,那年才四十四岁,他都要愁死了。朋友送来了《转法轮》宝书,李延宏一宿看完《转法轮》,之后就放不下了,然后开始学炼法轮功,四、五天之后就能够骑车了,一个月之后就正常上班了。

有一邻居家,经济上出现了困难,李延宏听说后,在人家房屋外来回转(农场是平房),看那家人出来以后,李延宏就提出把自己的钱给人家用。邻居感激不尽,并说连本带息一起还他。期满后,邻居连本带息来还李延宏,李延宏只收下本金,说什么也不要利息。邻居过意不去,又给买来了东西,李延宏嘱咐妻子说:他家挺困难的,当初借钱只是想帮帮他家,怎么会要利息呢,并让妻子把东西给人家返回去。

坚持做好人长期遭受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李延宏也多次遭到迫害。

第一次,一九九九年深秋,李延宏夫妻二人在地里干活,莲江口公安局到地里把李延宏叫到家里,直接非法抄家,弄的家里一片狼藉,翻得乱七八糟,把李延宏绑架到莲江口公安局,电棍电,又关到看守所的小号里,非法关押二十多天后,勒卡了一千元钱,又让家属交了卫生费等钱,才将李延宏放回。

第二次,二零零零年春天,李延宏被人构陷,莲江口农场公安局政治处张大伟和另一名警察,他俩带着录像机来到李延宏家,要给李延宏录像,威胁诱骗他上电视诬蔑师父,诬蔑大法,并以此为条件,然后给李延宏办退休和开退休金,当时李延宏正好应该退休和享受退休工资待遇。李延宏拒绝了他们的卑鄙手段,莲江口公安局没有达到目的,就把身为公务员的李延宏开除工职,并剥夺了应该正常享受的退休金。

这还不够,他们又把李延宏强行带到莲江口公安局,关在看守所里蹲了一个月小号,一个月之后,他们背地里偷偷摸摸的把人送到佳市西格木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却瞒着家属,指使二名警察马季和单勇伟到李延宏家,让李延宏妻子交600 元钱的生活费。李延宏妻子不知道他们设的圈套,以为要放李延宏回家,就这样他们采取欺骗手段,勒卡家属600元钱。李延宏被劫持在劳教所遭遇迫害一年后回家。

第三次,二零零五年,在莲江口农场良种场,李延宏再次被恶人构陷,良种场公安局的警察又来到家里,家中搜出资料,李延宏又被非法劳教,李延宏在劳教所里血压高达280,家属着急上火,四处托人,又花好处费2000元才答应让李延宏回来,回来时公安局又让家属交保释金3000元钱,家属把钱交给警察马季和刘志。李延宏离世后,家属找刘志要保释金,刘志一口否认。

郑州新密监狱的罪恶

(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郑州新密监狱副监狱长詹贵超,自二零零四年下半年到郑州监狱至今,指使监狱恶警、犯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的迫害,以下是几个案例:

法轮功学员鲁顺民于二零零四年下半年被转入十二监区(现生活监区),为了使其转化,当时的恶警陈友志(副监区长)竟把电棍直接插入鲁顺民嘴里电击,致使他满嘴流血,牙齿全部电掉脱落。更可恶的是陈友志利用转化法轮功学员邀功请赏,不但自己赤膊上阵,还指使犯人扭着鲁顺民的食指,用打火机把他手指上的肉烧焦,其手段令人发指。

法轮功学员梅新生,二零一一年在生活监区被警察指使的罪犯毒打,造成大量内出血,被送进新密市医院后,很快死亡。监区为了掩盖事实真相造谣说是生病死亡。

法轮功学员田云,二零一一年在九监区(劫持法轮功学员的监区),当时的监区长李希龙为了转化田云,在转化组不让他吃饭、睡觉,罚站、挨打是经常的。李希龙暗中指使犯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迫害。尤其残忍的是,经常有两个犯人用大头针扎田云的小腿,用戴着手套的五指掐田云的睾丸,其疼痛惨状令人心裂。特别是大组长李志军(犯人)竟在田云的饭碗里下药达一个多月,致使田云经常处于昏迷状态,后被人发现,李志军很害怕。他对看到的人说:“只要不暴露出去,以后会改变态度。”一个犯人敢这样肆无忌惮的迫害法轮功学员,如没有李希龙的指使,他敢吗?

法轮功学员汪法旺,在教育监区入监教育期间,因盘着腿坐,被当时的大组长严明(犯人)看到,他纠集几个犯人对汪大打出手,特别是严明直接往汪法旺的腹部猛踢。汪被踢得疼痛难忍,被急送到新密市医院,经检查,他的肠子被踢断,接复后,监区谎称汪有病造成的。并把严明这个凶手减刑释放。

精通四国语言的翻译遭冤狱十年 家人盼归

中共恶徒毒打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甘肃省对外经济贸易厅翻译、法轮功学员韩旭,精通四国语言,山东大学硕士毕业后曾长期在德国工作。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后,他因坚持信仰真善忍而多次被残酷迫害、非法判刑十年,被关入陕西省渭南监狱,现在冤狱即将到期。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是非法判决书上的到期日。其实,韩旭是二零零二年五月被兰州中共国安绑架,到期也应该是二零一二年五月,在这期间韩旭没有获得一天自由。户县检察院、法院人员故意将韩旭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和户县戒毒所的时间抹去,是为了掩盖兰州国安对其刑讯逼供酷刑折磨的罪恶。

一、绑架、酷刑折磨

韩旭二零零零年去北京上访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劳教近十个月,并被单位非法除名,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号,韩旭在回家途中,被兰州公安恶警用黑布袋蒙面绑架,事先不出示证件不告知身份和理由突然袭击式的秘密绑架。且不通知家属,并抢走随身的存折和七千元现金。后关押在西果园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五日,由于缺乏依据,兰州市检察院出具释放证,但被兰州市公安局隐瞒,然后将韩旭换了地方继续迫害。秘密关押在兰州金泉宾馆五一八房间,找了六个社会闲散人员看押,期间被频繁施以暴力折磨,殴打、电击、强迫戴上背铐脚镣,以一个固定的姿势长时间坐在地上并且不让睡觉。仅仅供给少量的水,致使两手腕被严重铐伤,臀部溃烂并出现严重的幻觉和神志不清等状况。

二零零二年十月四日,陕西户县公安局硬说韩旭就是他们要找的“小曹”,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兰州市公安一处路某将韩旭转交给陕西户县公安局政保科樊合德,徐涛等人,一天后绑架至户县腊家滩戒毒所迫害。由局长刘志金带领十余人对韩旭进行严刑逼供,上“老虎凳”(就是将人两个胳膊从后面绑紧套在椅子背上固定,另一头戴上脚镣拉扯,使人身体悬空痛不欲生,时间长了可能两臂残废。)

二、十年冤狱迫害

二零零三年四月份,西安市户县检察院对十名大法学员非法起诉、由户县法院非法开庭审理。户县法院及陕西省中级法院都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韩旭就是他们所谓的小曹,韩旭在法庭上讲述被刑讯逼供的事实,并坚持自己没有罪,被夺走话筒阻止申。法院强行诬判韩旭十年,送往渭南监狱。

渭南监狱是臭名昭著的邪恶黑窝之一。陕西省“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陕西省监狱局在二零零五年十一月,把陕西省各监狱迫害的所有男性法轮功学员,全部集中关押在陕西渭南监狱。从二零零六年五月开始对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残酷的迫害。韩旭为了维护自己的崇高信仰,为了不受恶人指使,不配合恶人而多次绝食,被多次插胃管折磨,不让睡觉,探视被限制,是六一零重点监管的对象。韩旭在渭南监狱经常被单独关押小号,不许与任何人接触,限制一切自由。为抗议非法关押迫害,曾多次绝食反迫害。

严管号舍划为严管区,任何人不得进入该区,常年不许法轮功学员出号舍。一直坚持未被所谓“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韩旭,被这样迫害几次,他曾三次绝食,每次几十天,被拷打,插胃管,对肉体和精神双重折磨。二零零九年他写了份他遭受迫害的材料,寄给他在兰州的姐姐,他姐将此材料转陕西省监管局,监管局批评渭南监狱。这本是再合法不过的检举权,副监狱长郝锋出于报复,在没有任何合法理由的情况下,下令关韩旭近两个月禁闭,换了三个监护。

在二零零六年的一天,狱警严峰准备给法轮功学员开会时,还未等狱警开口讲话,被非法关押在八中队的韩旭就大声喊: “大法弟子不要怕,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严峰立即指使几名犯人将韩旭打倒在地,按住拖回监室,用铁链紧紧勒住韩旭的嘴巴到后脑勺,并把手脚绑起殴打他,直到打昏过去,等韩旭醒过来再打。狱警逼迫韩旭认错、放弃修炼法轮功。韩旭坚持信仰真、善、忍,连续几天被毒打,满身伤痕,奄奄一息。

上述情况只是搜集到的小小一部分,更多在监狱中的情况不得而知。韩旭的亲人除了八十多岁的老父亲,再就是五十多岁的姐姐,都在甘肃白银市。

“中国制造”背后的血泪故事(1)

出口德国的“女孩滑雪服”成品装箱纸板
(明慧网通讯员大陆综合报道)当海外的人们在节日里点亮来自中国大陆的彩色蜡烛;当人们购买那些“中国制造”的“物美价廉”的服装、日用品和节日饰品时,您不会想到,许多这类商品来自中国的监狱、劳教所,背后有着许多不为人知的血泪故事。

一、出口德国的女孩、男孩“滑雪服”产于沈阳第一监狱

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常年强迫法轮功学员和犯人超负荷的从事奴工劳动,为狱方赚钱。服装是该监狱的主要奴工产品。这些产品大部份用于出口。目前大约三十三名男性法轮功学员被分散关押在沈阳第一监狱的近二十个监区,为逼迫他们“转化”,狱警不但对他们施以酷刑折磨,同时强迫他们从事高强度的服装生产,法轮功学员即使被迫害得上不了机台,也要做裁剪等奴工。这是沈阳第一监狱的部份奴工产品:儿童(男、女孩)滑雪服,出口欧洲德国;圣诞饰品雪人。

沈阳第一监狱的奴工生产,对外称“沈阳中际服装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代表:刘国山(024-89296105,男,五十六岁),其人在二零一二年改任“监狱政委”一职,负责迫害法轮功学员。新任企业法人代表(服装公司总经理)姓丁。

二零一二年三月和六月,沈阳第一监狱又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强制“转化”,监狱长王斌、政委刘国山、管教监狱长丘国斌亲自指挥、部署,迫害手段包括:毒打,固定在铁椅子上,几天几夜不给吃饭、喝水,不让睡觉;电棍电击,身上洒上水,用数根几万伏的电棍电击,电昏过去用凉水从头顶浇下,浇醒后继续迫害;夏天电暖器全身烘烤,即用两三个“小太阳”电暖器对着法轮功学员全身烘烤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得遍体鳞伤。

监狱长王斌、政委刘国山多次到施暴现场,问“怎么还没‘转化’?”催逼狱警摧残这些善良的好人。法轮功学员郭春赞(男,五十多岁),全身被电得体无完肤,右手腕被电出三个窟窿,后背被灌满开水的热水袋烫得都是大泡。

被严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李尚思(原盘锦市林产工业公司经理,被关在二监区迫害)、孙永恒(四监区)、杨瑞华(九监区)、耿春龙(耿春隆,九监区)、朱长明(被关在十监区)、张金生(关在十四监区)、张德(关在十五监区)、高凤山、黄刚和李洪军(被关在十六监区),还有邹积令、蔚志义、孟华、车环宇、张宫华、郭春赞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后,又被逼迫带伤生产服装。这些出口的服装上浸透着法轮功学员的血泪。

以上出口德国的“Crivit牌”女孩滑雪服(包括同品牌的男孩滑雪服),从原料布匹、剪裁、缝制到成品装箱,都是在迫害法轮功学员孙永恒的四监区生产的,生产时间为二零一一年。孙永恒是辽宁省鞍山市海城人,转业军人(炮兵),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长期在沈阳第一监狱遭受残酷迫害,被弄到没有监控的屋子里、固定在铁椅子上遭殴打、被高度灯泡烤脸和眼睛、二十四小时不许合眼,主管迫害他的是四监区副监区长(管教监区长)聂宏伟,监区长是孔庆华,教导员是满洪利。遭受酷刑之后,孙永恒被逼迫做奴工,每天从早六点到晚九点多(或“加班”到更晚),十五个小时不停的铺布、码布、用电剪子在厚厚的一摞布上裁剪出口服装。现在沈阳第一监狱仍在奴役法轮功学员和犯人,生产各种品牌的出口服装。

二、辽宁省女子监狱——地下黑工厂

辽宁省女子监狱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自己的信仰。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在这个黑窝被迫害致死;同时女监逼迫法轮功学员及服刑犯人做奴工。监狱内有缝纫车间、纸制品车间、化妆品车间(灌装生产线)等,是一个庞大的地下黑工厂。

辽宁省女子监狱十监区,除了生产各种服装,还生产化妆品。化妆品生产是流水作业:灌装、扣盖、打号、装盒、打签、封盒、包装、进库,这一系列的化妆品生产工序由十监区四小队完成,四小队约有六十人,其中包括法轮功学员。狱警要求每人每天生产上万瓶(小瓶三、四万瓶)化妆品,这六十人一日三餐都在生产车间吃,每餐用餐时间只有五分钟左右,上厕所限制时间和次数(每天二、三次),无卫生条件可言。

二零零九年到二零一一年,法轮功学员王佩蓉、王淑贤、李玉花、绍长华等都被逼迫做“雅格丽白”系列化妆品。十监区监区长戴静(二零一二年调任到八监区)等狱警指使犯人胡秋霞、王敏等打骂大法弟子。经济犯魏新、诈骗犯郑艳秋等经常在生产车间谩骂沈阳法轮功学员王淑贤;大连法轮功学员李玉花,在“雅格丽白”车间讲了法轮功真相,被恶警关进“禁闭小号”折磨十五天;阜新法轮功学员霍玉琴,明确表示修炼法轮功无罪,拒绝去监狱“雅格丽白”车间从事奴工劳动,狱警指使犯人打骂她,晚上收工后不让她睡觉,让犯人开“批斗会”迫害她。二零一零年冬天,狱警命令强制把霍玉琴带到“雅格丽白”生产现场,然后把她关进车间厕所旁的一间没有暖气的阴冷小屋冻她,从早上六点四十“出工”,到晚上七点“收工”,天天如此,冻了她一冬天。霍玉琴一直拒绝奴工生产,最后被迫害致血压高达二百多,出现了生命危险才被“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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