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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外人的声音:迫害法轮功跟我有何相干?

美联社照片:天安门广场,在众目睽睽之下,一名便衣警察用皮鞋踩着一名手无寸铁的法轮功学员的脸,另一名警察则一边踩学员的腿一边将一个手铐按到学员的脖子上。

 文/包谷

我在网上写帖批评镇压法轮功,有朋友劝我,我这样说话有什么用?我不是法轮功信徒,我连一个法轮功的人都不认识,如此批评当局,除了可能惹点麻烦以外,有百害而无一利。中国的事情,该变的时候自然会变,不到变的时候,人微言轻说了是一点没有用的。还是保持沉默吧。镇压法轮功,碍不着我一点点事。为什么不沉默?

我知道。我明白这个道理。可是我却无法保持沉默。

让我先告诉朋友们一件小事。

文革初,1966年的夏天,我一夜之间成了反革命。从此,“思想反动”这个头衔就没有离开过我。近二十年来,我很少和别人说起文革中的经历和所见所闻。有一次,很偶然地,和几个美国朋友说起了文革。我的老师,一位年纪比我大得多的女士,在旁边静静地听着。后来,她特地来跟我说:“这么说,你是很幸运的。上帝让你受苦,你就没有象你的同学一样,去抄别人的家,去辱骂你的老师,去殴打长者。回顾过去,你现在的内疚可以少一些。可见上帝是厚待你的。”

我很幸运?这个说法使我感到意外。老太太后面几句话更使我吃惊。她一脸歉意,神色凝重地又说:“I am sorry!(我很难过!)那个时候,我们竟然对这些事情一无所知,我不知道那个时候你们在那样地受苦。当你们受苦的时候,我们甚至没有能为你们向上帝祈祷。我感到非常难过。”

这位女士是很普通的基督教徒。我们在文革中的经历,和她会有什么关系呢?在我们看来,当然毫无关系。至今我还是认为,任何一点点关系都没有。但是在她看来,是有关系的。这个关系就是,当一部分人类在受苦的时候,她居然一无所知而无动于衷,她为此而感到Sorry(难过)。

我了解这个老师。我丝毫也不怀疑她的诚实和真挚。

我以前一向认为,我是文革的受害者。在十年文革中,我没有伤害过任何人。而那些打人骂人抄家的人,那些迫害别人的人,他们是施害者,他们应该忏悔。

我们对文革反思了二十年。有学者说,我们需要一场灵魂的拷问。还有人说,我们需要全民族的忏悔。可是,怎么拷问?怎么忏悔?我们到处找拷问,到处求忏悔,结果却什么也没有找到。我们发出叹惜:中华民族是一个不会忏悔的民族。这片土地上,明明有那么深重的苦难,明明有那么厚重的罪恶,抬头四望,拷问在什么地方?忏悔在什么地方?

这位美国女士的一声“Sorry”使我想了好久,我突然想通了一个道理:我不是没有什么可以忏悔的!很多过去忽略了的镜头,突然浮现出来。很多已经淡忘的细节,突然清晰如在眼前。

我不是没有什么可以忏悔的。回望文革十年,处处是应该忏悔的所作所为。

我曾经那样热情地呼喊过万岁万岁,那样狂热地叫嚷过打倒打倒,那样卖力地摇动红旗,挥舞小红书,上街游行。我曾经那样笃诚地相信,那些给揪出来的人,都是应该“横扫”的牛鬼蛇神,就是给打死了,也是活该。“红色恐怖”的氛围中,有过我的一分力气,尽管那是在66年夏天成为反革命以前的短短的日子里。

如今,二十多年后,一位陌生的美国老人的Sorry使我寝食难安。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会对教过我的老师的命运,那样的冷漠,为什么会对别人的苦痛那样地麻木不仁?

对于这位女士来说,当人类的一部分受害的时候,如果我们什么也没有做,在上帝面前,我们就都是有罪的。面对着别人遭受的迫害,如果我们无动于衷,我们在上帝面前就是罪恶的“同谋”。

正是这种“同谋者”的罪感,使得他们时时反观自己的内心,常常反思自己的过去。我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灵魂的拷问,民族的忏悔,是不能寻找的,是不必寻找的,拷问和忏悔只存在于自己。多年致力于研究文革受难者的王友琴女士说过:忏悔是一种精神境界。忏悔是一件完全属于自己、属于个人的事情,是一种类似于宗教信仰的行为。

回顾文革浩劫,面对文革中失去生命、失去自由、失去家人、失去青春、失去爱情、失去造物主公平地给予每个人的道德心、失去外在的前途和内心的光明的无数无数的人,朋友,让我们默默忏悔吧!

正是这样的忏悔,使我认定,如果我再一次遭遇文革,如果我再一次面对别人无辜地受迫害,我不会无动于衷了。如果“红色恐怖”再一次笼罩头顶,我祈求全能的上帝,给我以聪明和智慧,让我分清善恶,给我以勇气和力量,让我的膝盖不要弯曲。

今天,中国上亿万法轮功信众的遭遇,和文革中无辜的“牛鬼蛇神”的命运何其相似。我知道,此刻中国的事情,说什么也没有用的。我不是为了有什么用才说的。但是,如果因为没有用而谁也不说,越权滥法的施害者岂不是更可以肆无忌惮?如果我们此刻默默无声,以后我们有何脸面谈读书做人,谈什么民族的忏悔,灵魂的拷问?

这就是我不能沉默的原因。

老生常谈:法轮功参与了政治吗?

在很多人眼里,法轮功事件已经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政治事件,法轮功学员也自然而然地被认为参与了政治,尽管法轮功学员仍然强调永不参政、不问政治。

让我们先来看几个有关非法轮功的问题。一个赤手空拳的老实人被暴徒殴打了;一个无辜的家庭被红卫兵抄了个底朝天,还要对那家被株连的家人“打翻在地,再踏上一脚”;一个纯真的孩子被恐怖分子绑架了;一个不幸的妇女被坏人强暴了。这些例子中的受害者是否是暴力的?是不是自然而然地算作参与了暴力呢?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否则答者就该好好检查一下自己的头脑是否还有正常逻辑、以及人性和良知是否还保存在自己的心脏细胞里了。

那么,一个政权要搞政治运动,一个国家领导人要通过政治运动达到自己的什么政治目的,被这场政治运动迫害和牺牲的老百姓们为什么就必须被贴上政治标签呢?上面那几个问题中的受害者如果不甘白白受害,坚持去伸冤、上诉,难道他们就算是闹事者、对抗政府搞政治、会危害社会稳定和大众幸福吗?

摆脱“斯德哥尔摩”思维

1973年的斯德哥尔摩银行劫持事件新闻图片
心理疾病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是指受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依赖的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罪犯加害他人的一种情结。这个名字源于一起银行劫案。

1973年8月的一天,两名劫匪闯进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的一家银行,劫持了6名银行职员作人质。一星期后,人质获救,但令人惊异的是,人质反而闷闷不乐,对警察表现出明显敌意。更令人不解的是,其中一名人质竟爱上绑匪,跑到监狱要与他私订终身;另一人则四处筹钱,请律师为绑匪开脱罪责。这种心理疾病被称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是由于患者与绑匪共同生活,对其产生认同感和依赖感,也被称为“人质情结”。

有分析指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产生有下面几个条件:

1、人质感到绑匪威胁到自己的存活。

2、在遭挟持的过程中,绑匪可能有略施小惠的举动。

3、除绑匪的单一看法之外,人质与所有其它观点隔离,得不到外界讯息。

4、人质相信要脱逃是不可能的。

在正常的社会,只有个别遭挟持者可能会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然而长期生活在共产独裁社会的中国人,却普遍有着斯德哥尔摩思维。

有句话叫“窃国者侯,窃钩者诛”。斯德哥尔摩事件中的劫匪,不过是窃钩者,扭曲了两名人质的心理。那么中共这样的窃国者呢?

中共霸占着整个中国,霸占着所有的暴力机构、宣传机构和经济命脉,对照上述四个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产生的条件,每一个条件都成立:

第一点,中共的残暴人所共知。

第二点,中共也擅长略施小惠,甚至把自己打扮成“党妈妈”。

第三点,中共霸占所有的媒体,还封堵互联网,并专门有一个宣传部,竭力对民众洗脑。

第四点,除了中共贪官和一些精英外,大多数中国人都无法移居海外,即使很多走出国门的中国人,也仍然惧怕中共,受中共影响。

在中共这样一个窃国绑匪的劫持下,很多人都可能不自觉地有着斯德哥尔摩思维,对中共心理倾斜,甚至对遭受中共迫害的群体落井下石。

比如99年4月25日逾万名法轮功学员到国务院信访办公室上访一事,很多人被中共喉舌媒体欺骗,误以为上访是中共所污蔑的“围攻”、“闹事”。

事实上,法轮功学员集体上访是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他们是依法上访,而这个信访办在中南海附近。他们平和安静,没有大声喧哗,没有阻碍交通,更没有什么“围攻”。

他们上访是因为此前天津警察无端抓捕了40多位天津法轮功学员;是因为中共在1996年就开始无理打压法轮功,包括禁止法轮功书籍的出版,并且以先扣帽子再罗织罪名的方式进行所谓的“调查”构陷。法轮功学员”4•25”上访是因为中共在不断地“闹事”,他们的上访是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制止中共的闹事。

在正常的国家里,民众以和平的方式表达意见,包括游行示威,是非常平常的事情,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比如美国总统小布什的两次就职典礼,每次都有上万民众抗议,但布什政府并没有因此给抗议者扣上“围攻”、“闹事”的帽子,更没有对哪个团体进行迫害。只有中共邪党,才会疯狂地迫害和平表达意见的民众。

摆脱斯德哥尔摩思维,人们就会看到,法轮功学员的”4•25”上访和他们的讲真相,是在坚持做好人、讲真话的基本权利。他们面对迫害,既没有卑躬屈膝,也没有以暴易暴。他们择善固执,坚持自己的信仰;他们把真相告诉给民众;对于迫害他们的中共人员,他们没有报复,而是慈悲地劝善。他们的所为,展示着真善忍的美好。

中国人被中共邪党欺压、欺骗得太久了,当我们摆脱了对这个窃国绑匪的恐惧、摆脱了中共谎言的蛊惑,坚守自己的良知和善念时,我们就会感受到真善忍的美好,获得真善忍的福益。

“罗马法”与“610办公室”

文/欧阳非

罗马帝国的法律体系非常发达,起源于古罗马的“罗马法”是现今许多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础,所谓的“民法”就起源于罗马法,当时的辩护制度已经成熟。但是,法律并没有保护基督徒不受迫害,相反,法律还成为迫害基督徒的工具。戴克里先(Diocletian)皇帝就颁布了四个针对基督徒的法令(Edict of Diocletian),包括禁止集会,基督教堂的私产被充公,基督教的书籍被烧毁,后来要求基督徒要么放弃信仰,要么被处死(因为迫害不得人心,这些法令并没有被积极执行,很多基督徒得以逃脱惩罚)。

中共迫害法轮功,也是发布了各种违背宪法的条令规章,包括不准法轮功集体炼功,不准为法轮功上访,全面收缴和烧毁法轮功书籍,强行所谓的“转化”,不放弃信仰就让你丢掉饭碗,关进洗脑班和劳教所,遭受非人折磨,甚至被酷刑迫害致死。 

中共对法律的玩弄更是驾轻就熟,超过了古罗马人的想象。中共口口声声说要健全法制建设,可是,一开始迫害法轮功就建立一个从上到下的类似于中央文革小组的“610办公室”,完全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绕开了法律体系,让法律完全失去了保护人民权利的作用。同时,中共让各地的负责人兼任“610办公室”领导,以迫害的力度,包括转化率(要求高)、上访率(要求低)等作为一票否决的考核指标,把整个国家动员起来,拖入对法轮功的随意打压。另一方面,又操纵法律走过场,走所谓的 “法律程序”来做秀,来掩盖迫害,给迫害披上“合法化”的外衣,用法律形式欺骗迷惑外界;私下发通知不让律师为法轮功作正当辩护,敢于站出来为法轮功说话的律师,也成为了被中共打压的对象;在所谓的“法律程序”中,请不请律师辩护,结果一样,都是非法重判。同时,中共在暗地里举办很多洗脑班,非法抓捕关押法轮功学员,用残暴、欺骗的手段让学员放弃信仰(所谓的“转化”)。

要是古罗马人遇到了中共这帮玩弄法律于掌股之间的流氓,真是不知道该做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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