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规定:关押在看守所的人属于犯罪嫌疑人或是轻微违法者,也就是说尚未定罪,不能采用强制劳动的方式加以“改造”。但是,中共这个独裁犯罪集团一向是执法犯法的典型,所以在看守所一样强制被关押者超强度的劳动。如,在上海就有“做死在虹口”的说法,意为上海虹口看守所以高强度的奴工劳动而闻名。
而在号称远东第一看守所的上海宝山区看守所,日常奴工劳动也是相当繁重的。其产品包括:隐形眼镜纸盒、名牌月饼盒/袋、出口到日本的游乐园介绍手册、红蜻蜓鞋盒(见图1)、久光百货的节日购物袋等等。所有这些产品都是在封闭狭小的看守所监室生产出来的,而纸盒类产品的粘贴使用的都是散发强烈异味的有毒胶水,一天十几小时的连续工作,吃饭喝水上厕所都在奴工产品堆中,空气里到处是有毒气体和灰尘。这样的产品对于生产者和使用者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
那么,为何法律明文规定不能强制劳动的看守所也投入了奴工劳动的黑色利益链呢?中共的看守所隶属于公安局,也就是说,看守所的经费来源是当地的公安局。通过非法的奴工劳动,可以收取到几乎不需要成本的利润,因为被关押在看守所的人被剥夺了所有权利,没有劳动报酬、人身自由被剥夺、随时可能被体罚打骂关禁闭、甚至失去生命,通过奴工劳动获取非法利益正可以作为看守所警察自身的福利,补充经费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