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莫測多少撲朔迷離事 天地蒼茫真相指南不愁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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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好人不多见!

书法:真善忍
这样的好人不多见!

〖大陆大法弟子一方来稿〗癸巳年来临之际,丈夫早晨赶高速汽车回单位上班,走在小区道路处拣到一钱包,内有现金一千六百余元、储蓄卡、身份证等。此刻他第一念想到:我妻子是修炼法轮功的,她常说真善忍是生命升华的唯一标准,遇到啥事都要为别人着想,做了好事有福报,还可以给人增寿消灾……即刻他就把拣到的钱包交给了门卫保安具体人。到单位,他打电话告诉我,我说他做的非常好,真不愧是在大法中受益的人。

昨日失主来我家里感谢,是一对未婚恋人。我详细的给他们讲了法轮功真相,赠送了真相资料,希望他们知道这个世界上最可尊敬的人是李洪志师父,因为师尊传大法才使这么多人道德回升。他们选择了三退(退出中共党、团、队),离开我家时发自内心的说:“这样的好人不多见!”

警察问“怎么这么多证书”

〖西北大法弟子圆明来稿〗自从九六年修炼法轮大法后,我在工作单位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在人与人的矛盾中,我也时刻用大法标准要求自己,虽有不足,但化解了许多的矛盾。单位的许多同事间发生矛盾后,往往要闹到车间主任那里,车间主任在一次开会时讲:“车间要有十几个像他这样炼法轮功的,我这车间主任都不用了。”

因为工作认真负责,我时常帮助其他同事,从九八年起,连续七年被评为 “先进生产者”。警察在一次非法抄我家时,气势汹汹,当看到我的荣誉证书时,问家人怎么有这么多证书?家人讲了我修法轮大法后的变化,讲法轮大法使人修心向善。警察听后开始思索,态度大大收敛。

我是因为学了大法才这样做的

〖中国大陆来稿〗二零一一年五月一天,我在邻居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说自己是烟台的,给朋友充话费记错了号码,结果充到我的号码里五十元。当时邻居就说不用给他。我说我是炼功人,得用炼功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回家后我打电话问清对方要充话费的号码,就去给他充上了五十元。还没等我回家,他又打来电话,说非常感谢我,我就告诉他我是修“真善忍”大法的,是师父让我这样做的。我紧接着给他讲了法轮功真相,他也很快答应“三退”了。

去年新年前,我去市场买菜,我买了十二元钱的火腿,给了卖肉的大姐二十元,可她找给我八十八元。我对她说:大姐,你找错钱了。她愣了。我说:“你多给我钱了,你多给我这些钱你得多卖多少才能挣回来呀?”周围的人都说这位大姐今天遇到好人了,现在的人哪有给钱不要的。那位大姐激动的连声说“谢谢”。我抓住机会告诉她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拒收红包的记者

文/大陆大法弟子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大陆新闻界兴起了一股愈演愈烈的收受红包的风气。一方面,有求于媒体的单位和个人,为了在媒体上宣传自己,纷纷给编辑记者送红包;另一方面,面对这份送上门来的油水,越来越多的记者编辑也来者不拒,甚至主动索要。作为他们中的一员,这股不正之风当然也波及了我。记得第一次有人给我送红包时,当时心里还颇为忐忑不安,但天长日久,这样的经历多了,渐渐的,也就变得心安理得,见怪不怪了。再后来,不但心安理得,见怪不怪,而且也象别人一样开始热衷起赶场子拿红包了。每次红包到手,心里总是喜滋滋的。外出参加活动,偶尔碰到主办方没给大家发红包,还会怪人家小气,不懂规矩。可见当时我对红包已执著到了何种地步。

师父在《转法轮》中还告诉我们:“整个人的修炼过程就是不断的去人的执著心的过程。”因此,修炼后我很快就意识到不该再象以前那样执著于拿红包了。从常人这层理讲,采访写稿是编辑记者的本职工作,完成这份工作后我们应得的劳动报酬是工资,而不是红包。红包是什么?那不是对我们的一种变相贿赂吗?接受这样的灰色收入显然有违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而一个修炼人热衷于拿红包,那不明摆着是执著于利吗?修炼人对自己的要求理应比常人更高,当然更不应该拿红包。但要拒收红包显然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毕竟这在大陆新闻界已经成了一种被人视为理所当然的社会风气。大家都拿,你跟着一起拿,没人会说你不对;大家都拿,你一个人不拿,别人反倒会觉得你不可思议。怎么办呢?我当时想,既然难以拒绝,那么拿就拿吧,但拿了之后千万别动心,更不可主动索要。

但随着修炼的深入,我逐渐意识到,在拿红包这件事上,仅仅拿了之后不动心,不主动索要还是不够的,毕竟红包是一种不正当的灰色收入,是不该拿的。再说,你为什么要拿不拒绝呢?除了有好面子的思想,担心不被人理解外,是不是内心深处对到手的红包还有点留恋不舍,对利的执著还没有完全放下?所谓拿了之后不动心,不主动索要,是不是对这种不舍和执著的一种掩饰和伪装呢?为了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彻底放下内心深处残存的执著,再遇到别人给我红包时,能拒绝的我便尽量当面拒绝。有时候,因为有同行在场,实在拒绝不了或不方便拒绝,我就事后再找机会,把红包退还给对方,并且告诉他们,我是炼法轮功的,不能拿红包。如果这样做了还是拒绝不了,就把红包如数送给希望工程。

又过了段日子,我觉得仅仅拒收红包,或者把无法拒收的红包交给希望工程还是不够的。因为除了红包,平时参加社会活动时,经常还有人送我各种礼品。我想,这些礼品虽然不是钱,但本质不也是灰色收入吗?这样的收入不也同样是修炼人不该拿的吗?意识到这一点后,再逢到有人送我礼品,我就尽量拒绝,实在拒绝不了的,我就将礼品折算成相等的钱款交给希望工程,或其它公益慈善活动。几年中,我共捐给希望工程此类钱款几万元,因此被授予“希望工程先进个人”称号。在同行中,能象我这样做的几乎凤毛麟角。这绝不是因为我的道德水平天生就比别人高,而只是因为我修了大法,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可以肯定地说,如果不修大法,我是绝对做不到这一点的。

修心退物

文/山东大法弟子

修炼法轮大法前,我是一个很自私的人,心胸狭窄,常常为一点小利与人争斗。在单位上班时,经常把集体的东西拿点回家,有一次把单位一个大不锈钢铁桶也搬回了家当水缸用。

师父讲:“人在常人社会中,你争我夺,尔虞我诈,为了个人的这点利益,去伤害别人,这些心都得放下。尤其我们今天在学功的人,这些心更得放下。”[1]师父还讲:“在心性的提高方面,突出的例子特别多。有个学员是山东某某市针织厂的,学法轮大法之后还教其他职工炼,结果把一个厂的精神面貌全带动起来了。针织厂的毛巾头过去经常往家揣一块,职工都拿。学功以后他不但不拿了,已经拿家的又拿回来了。别人一看他这样做,谁也不拿了,有的职工还把自己以前拿的都送回厂,整个厂出现了这个情况。”[1]

《转法轮》中师父还讲了许许多多“失与得”、“欠债要还”的法理。对照师父的法,我越想越悔恨自己,怎么一生这么糊涂呢?做了那么多坏事,我得给人家多少德啊。

心性提高上来了,看着那个不锈钢桶,越看心中越别扭。刚开始拿来家时高兴的了不得,现在一看就难受。于是我冲破爱面子的心,收拾收拾、堂堂正正的把所有不是我的东西,全部送回了厂。我详细向领导讲了我修炼了法轮功心性的变化,领导也很理解,也都知道炼法轮功的学员都是好人。因为我们做的好,走的正,后来中共迫害,厂里几个炼法轮功的学员,不管是上北京上访也好,被非法劳教也好,没有一个人被单位处份,没有一个人被单位开除。这些领导也为自己选择了好的未来。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管钱又管物,一分钱都不流失

文/大陆大法弟子

二零零零年初,公司人事调动,安排我做集团公司机关后勤总务兼职工食堂管理员。我集团下属物贸城有:电脑城、电子城、物资城、家电城、一百多人的办公用品及生活用品,公司总部二十多人的午餐伙食(职工拿一部份,公司补助一部份)从米、面、油、盐、酱、醋、菜、糖到毛巾、手套、肥皂、香皂、洗衣粉等,吃的、用的啥都有。这可是个有油水的工作,既管钱又管物。我接管后,同事们都说:让晓赟做这项工作,一分钱都不会流失。前任管理员午餐就一个菜。我接手后每餐两菜(一荤一素),一个炖菜,一个炒菜或炝拌菜。两个小咸菜。每周菜谱中必保一餐炖鸡、一餐炖鱼、一餐炖肉。每逢节日合餐,正月十五吃元宵;端午节吃粽子;中秋节吃月饼。主食米饭、包子。同事们都说:这伙食调剂的真好。就这样还有剩余。同事经常见面时便问:今天中午吃什么?因为早晨上班时间紧,一般都是凑合着吃,都想中午吃的可口些。

师父在《转法轮》中讲:“我们讲,不管人类道德水准发生多大变化,这个宇宙的特性—— 真、善、忍,他可是永远不变的。有人说你好,你不一定真好;有人说你坏,你不一定真坏,因为衡量好坏的标准都发生了扭曲。只有符合宇宙这个特性的他才是个好人,这是唯一衡量好坏人的标准,这是得到宇宙中承认的。你别看人类社会发生了多大变化,人类道德水准大滑坡,世风日下,唯利是图,而宇宙的变化可不是随着人类的变化而变化的。作为一个修炼人就不能用常人的标准去要求了。” 我想是修法轮大法的,领导信任我,那我一定做好这项工作。在这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按着大法的心性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也很难。我所经手买的东西都是生活上用的。也都是选自己喜欢的买的。如:毛巾、香皂、包之类的,有时也动心。但一想自己是修炼人,这是一颗占便宜的心,得修掉它。有一次公司请物贸城业主春游。每人一套洗漱用具(洗浴袋、毛巾、皂盒、香皂、牙刷、牙膏)。还买了几个小塑料凳。春游回来剩了几套洗漱用具交给我了,领导没说给我,我就全部保管起来了。

在购买办公用品时,商家为竞争拉顾客,买商品时给留有回扣,或买别的物品给你写办公用品发票,都被我婉言谢绝,我跟商家讲,我炼法轮功,修真、善、忍,说真话,办真事。你就给我最低价就行。但有时送货时,发货票就多写了金额,我在报销的时候就将多的部份存放起来。年末一起交公。

有一次副主任提出和我一起去大超市给食堂买调料。调料买完后,他又选了两份木耳、蘑菇、山野菜等土特产品。我明白他的意思,回来后可我没送给他,都用在了职工伙食上了。

因为我从法轮大法中知道,“在这个宇宙中有个理,叫作不失者不得,得就得失,你不失,要强制你失。”(《转法轮》)我想我不能叫他造业,表面上占点小便宜,可是损了德了。如果让他占这个便宜,看上去是对他好,实际上是害他。人他不知道,可我是修炼人,明白这个理。办公用品都是按规定发放,不拿送人情。

诚实不欺

文/河北大法弟子 富贵

我是个农村妇女,今年五十九岁,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在我村西南方,我家有两块地,共二点五亩。麦收时,我们雇人割麦子,修炼法轮大法后,别人一亩花四十元,我给了一百元。

一次交钱后,收割机开始在给我家割麦子。割了一块时,收割机就坏了,我家就用自己的小机子割了剩下的那块。

割麦子的人在退钱时,退给了我们一百元,两张五十的。我对老伴(老伴是常人)说,人家给咱割了一亩多,得六十元钱,咱退给人家一张吧,大热天的出门干活,不容易。

在一旁我们自家姓的一个大哥说:真傻,怎么还退呢?给了就要呗。割麦子的人直说:谢谢,真是遇到好人了。第二年割麦子时,那人主动少要钱。

还有,我家第一年养鸡时,鸡蛋价钱低,赚不了多少钱。有一天,卖鸡蛋,我家有八托鸡蛋不够一箱(一箱十二托),这八托没和整箱的放一起,装车时,忘了装这八托。下次拉鸡蛋的人来时,我把鸡蛋给了他。拉鸡蛋的人说:在东北那边,我们装着车,丢了一箱;在你家忘了,你们却还给我们,真是碰到好人了。

这两件小事我没修炼前是做不到的。这都是大法改变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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