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陆大法弟子

一次,我去电信大楼交电话费,当时排队等交费的人特别多。我交完费,接过营业员找给我的钱一数,多了十元,我想到《转法轮》中“失与得”的关系,就返身把多找的钱退回去了。这要在以前,我根本是不可能做到的。

记得还有一次,我去买冰棍,老板是一个粗壮的人,感觉不是很和善。我买完后,一看手里的钱,觉得他多找了钱了,我看看他刚要张口说话,他把眼一瞪说“怎么啦”。我低头又看看手里的钱,心里从新算了一下帐,没有找错。我和善的对他说:“我以为你多找给我钱了呢。”没有想到,他当着众人的面,冲我竖起了大拇指。

类似这样的事,在我日后的生活当中还发生过好多次,因为我学了法轮大法,明白了“失与得”的关系,所以把钱都给人家退回去了,在这过程中让我也去掉了不少贪便宜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