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修炼法轮大法前,我有不少的坏毛病。比如,说话带口头语,在家常骂丈夫,他常说我,跟谁学的好骂人,没女人样。我的工作是从事灯泡行业的,厂里的灯泡、胶带有的是,别人都往家拿,看人家拿,我也拿,心里想,反正是公家的,不拿白不拿,也没人说你好。因家中电压低,冰箱起动不了,就把厂里的变压器拿回家用。那时多么的自私啊。
学法轮大法后,我明白了做人的真正目的和怎样做好人的道理,懂得了失与得的关系和法理。我说话和气了,再也不骂人了,孝敬父母,关心丈夫,爱护孩子。在金钱面前不动心。有一天,丈夫拿着一个黑皮包回来,他说不知谁把皮包挂在我的摩托车上了,打开一看里面有几千元钱,还有几千元的存折。他说:“这钱咱要了吧?你说要咱就留下,你说不要咱就给人家。”我坚决地说:“这钱可不能要,我现在是炼功人,不得这不义之财,不是自己的不要,快给人家送回去,人家失主不知道有多着急呢。”根据包里的名片,找到失主还给了人家,失主感激不尽,非要送我们几百元钱和礼物,我们都谢绝了。要在以前,我才不送呢,拣还拣不到呢,还给送回去?以前我常想要是摔个大跟头,把头摔个大包,能拾到钱也行啊;可现在送到门上来了也不要了。
我按照师父的要求去做:厂里的东西我再也不拿了,已经拿家的又送回去了(灯泡、胶带、变压器),我们班长说:“算了都拿回去了,还拿回来干什么,留着慢慢用吧,哪这么认真啊。”我说:“那可不行,知道错了就得改,不是自己的不要,是师父教俺这样做的。”处处都做好,为别人着想。从此工作认真,脏活累活抢着干,别人不干的我干,还常帮助同事干,连续几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班长退休时,对全班三十多人都做了评价,最后说到我时,她说:“咱就别说了,她是大家公认的大好人。”这是同事后来告诉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