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鲁国的学者曾参,是孔子的得意门生,他品性端正,贤而有德。他住在鲁国费邑时,有一个和他同名的人杀了人,有人就跑去跟他母亲说:“曾参杀人了!”曾母神色泰然地继续织布。过了一会,又有人跑来跟曾母说,曾参在某时某地杀人了,官府在追捕他。曾母还是继续织布,但心里却放不下了。又过了一会,第三个人慌慌张张地跑来说,曾参杀人了,在某时某地。和前面两位说的一模一样,曾母再也沉不住气了,丢下织布的梭子,跳过围墙逃走了。

这个典故告诉我们,在当事人不在场或不能为自己申辩时,流言有多么可畏!历史上因听信传言而酿下千古遗憾的例子有不少,然而翻遍古今中外的书,没有比当今中共对法轮功的诬蔑和仇恨宣传更毒害人心的了。

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中共开始对法轮大法迫害、诬蔑时,曾在全国各大媒体反复宣传,称练功练死练疯了。“井架上吊”就是其中一例。

据中共喉舌报导说:四十七岁的李友林,因练法轮功而自杀。然而二零零一年四月,一位和李友林邻居十年的正义人士透过重重网络封锁,向国际著名媒体明慧网透露了李友林上吊的真实情况。

李友林原是吉林省东辽县安恕镇的农民,后举家搬到辽源。李家很穷,靠李友林每天推着手推车,上市区给人修理自行车维持生计。由于没有修车执照,也没有固定的修车地点,他经常被警察赶跑。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二日,李友林所有的修车工具连同手推车一并被城管没收了。失去了最后的谋生手段,李友林丧失了生活的希望,于是喝了很多酒,在家人入睡后,到山上上吊自杀了。

第二天早上有人发现他上吊了,就打110报警,警察来到现场。左邻右舍的人都去看。李友林的妻子也赶到山上,哭诉丈夫的死因,还说要告城管部门,是他们害死她的丈夫。围观的人都很同情他们。警察把李有林的遗体放下,运回家中。

可是中午时,警察又把李友林的遗体抬回山上吊起来,并摆了一张法轮功师父的照片,供上了酒,重新录像和拍照。这时李的妻子也反过来说李友林是练了法轮功才自杀的。

法轮功学员不抽烟、不喝酒,这个被称为自九七年就开始练法轮功的人,怎么会用酒来敬师父呢?再则,法轮功中有明确规定“炼功人不能杀生”,“自杀是有罪的”。

李友林的邻居还揭露,中共媒体说李友林从单位拿回一本法轮功的书籍。李友林是农民,没有单位,也没有上过班,不可能从“单位”拿回法轮功的书。李友林有精神病史,而且从来没有练过法轮功,这是邻居们都知道的事实。

这样一个被暴政逼死的“贫苦农民自杀案”,却被中共嫁祸到法轮功身上,并通过电视、广播等反复向全国播放,欺骗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