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这里,首先被关押到三楼的四大队(队长丁杰,教导员吕培红,警察钟景川、师帅、路博雅、刘莉和王海英),这里是专门对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的大队。每天早晨五点起床,一直到深夜十点至十二点睡觉,中间不许休息,长时间不让上厕所,强制法轮功学员坐在小凳(不到一尺高)上看电视,内容是诽谤法轮大法或灌输其它东西等,目的是强制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写“五书”。如果抵制不看或把眼睛闭上,就会受到恶警的训斥或体罚。狱警还强迫法轮功学员写所谓“矫正纪实”和“作业”,如果不写,就会被加期(即延长劳教期限)。
每天被强制坐在小凳上看电视,坐的时间长了,腰酸背痛,两腿发麻失去知觉,臀部疼痛难忍。有的人臀部都硌出血了,普通劳教人员说法轮功学员的臀部都坐出两个黑圈来。每天都要承受这种体罚,稍不注意,还要被长时间罚站。
不向恶警妥协的人,就被关禁闭单独隔离,每天有几个人“包夹”(参与迫害的普通劳教人员)看管,不许和任何人接触、说话,还要遭到“包夹”的围攻和谩骂。戒毒所叫封闭式管理,把人单独隔离、限制在仅十平方米的屋内,窗子通常是朝北的,终日见不到阳光,玻璃是被贴封起来的。(如果有人被关在南侧稍微大一点的屋子里,人也要被限定在地面四至九块方砖之内不得逾越。)人在屋子里不许上床,不准去窗边,不准靠近门旁,不准随便走动,更不准出屋,必须端坐在小凳上。男警察在监控器前监视,用呼叫器随时大声呵斥,“包夹”不断吆喝提醒。如有警察进屋必须马上起立问好,法轮功学员之间看都不许看一眼,更不准说话。
更让人无法忍受的是,不定期的“安全检查”。警察会突然闯进来,逼迫法轮功学员脱衣服,从外至内,甚至短裤,警察在一旁不停地吆喝:“脱、都脱。”屋里被掀翻的破旧泡沫垫子和垃圾棉做成的被褥散发着刺鼻和令人窒息的霉味,床上床下一片狼藉、尘土飞扬后,警察没翻到所要找的和法轮功有关的东西后,就扬长而去。夜间有值班的男女警察嘻嘻哈哈大声说笑声伴奏,起床后又整日泡在无休止的强节奏摇滚乐中。想坐床上休息一下,马上被“包夹”赶下来,稍不听从警察就会斥责、恐吓,再不听从就会有男警察来强行拽人,甚至是打人。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一日,佳木斯七位法轮功学员 ——任淑贤、项晓波、刘丽杰、赵娟、张淑英、王英霞和崔秀云,被秘密劫持到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尽管当时她们多数身体状况被折磨的已经很差,却被戒毒所强制接收。从那时起,她们经历了整整三个半月的单独隔离迫害,直到二零一三年一月底这种高强度“转化”迫害才暂时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