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钟延
近日,明慧网再度曝光湖北省襄樊市的一位善良女教师,法轮功学员刘伟珊被酷刑折磨后,被“610”不法官员一道黑令,在心脏还在跳动的时候送去火化的真相。中共“肉体上消灭”的反人类罪行再度曝光。
一九九九年七月,出于嫉恨法轮功修炼团体的巨大社会影响力和不断增长的修炼人数,江泽民决定在中国彻底铲除法轮功修炼团体。随后,他制定并实施了“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政策。并通过全国各地的各级“610”加以实施。
活着被火化与“被自杀”的年代
“三个月内消灭法轮功”、“打死算百死”、“打死算自杀”、“对法轮功可以开枪……”“对法轮功可以不讲法律”等等一道道密令传来。各级政法委和“610”人员因此大开杀戒,对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实施百余种酷刑,为实现对法轮功学员所谓的“转化率”,不计后果、不惜代价。
刘伟珊是一位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的女教师,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在蒙冤入狱三年后,被狱警用酷刑逼供,被襄樊市第一看守所、武汉市女子监狱迫害致神志失常、生命垂危,甚至几乎被活着送进火化炉。
据明慧网报导,二零一一年八月,湖北襄阳市“610”人员及364航空医院书记樊智勇下令把心脏还在跳动的刘伟珊拉往殡仪馆准备火化。当殡仪馆当班的操作人员检查发现,人还活着,心脏还在跳动,拒绝火化。在这种情况下,刘伟珊才又被拉回到364医院。
法轮功学员被活着火化的事也非仅此一件。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八日,重庆市江津区六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江锡清,被重庆西山坪劳教所警察打昏后,警察以“心肌梗塞”为由宣布死亡。江锡清的儿女及女婿闻讯后赶到殡仪馆,发现人中和胸口还是热的。但劳教所警察强行把江锡清的身体推进冰柜,并硬架着江锡清的子女把他们推出冻库大门。随后,劳教所在江锡清家人拒绝签字,人还活着的情况下强行火化。
活体火化这种对生命尊严的践踏是反人类的犯罪,而这种反人类犯罪是在江氏集团以政策和密令的形式实施的。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通过民间途径能够传出消息的已有三千六百四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全中国三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被自杀”是一个网络名词,就始于江泽民集团的“打死算自杀”的政策,之后,无法无天的中共政法委将这一残害无辜的手段应用到更为广泛的弱势群体,政法委、国保大队、城管、拆迁办……可以为了谋取私利,谋杀受害者后,说成受害者“自杀”。为了对弱势团体大打出手,甚至说其是法轮功,这样就可以随意迫害 了。
“被自杀”时代的出现,始于江氏集团践踏法律和人权,打压无辜的法轮功修炼者,但由于法制和公义的巨大缺失和强权的滥用,受害的是全中国的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