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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侄冤狱案”揭开政法黑幕

更为残忍的是,中共策划包括警察、武警、法院、司法、医疗、军队等系统参与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贩卖牟利,犯下了比纳粹集中营和南京大屠杀更加灭绝人性的罪行——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罪恶。
近日,“浙江叔侄冤狱案”在网络上激起公愤,“逮捕聂海芬,复查其经办的三百死刑案”的声讨成为网络热点。这迟来十年的正义声讨,揭开了中共恶警聂海芬残暴“女魔头”的面纱,无懈可击的揭开了中共所谓“法治”黑幕。

其实“浙江叔侄案”案情并不复杂: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八日,张高平、张辉叔侄俩从老家安徽歙县开车前往上海,途中带上了女同乡王某去杭州,次日,这名女子被发现下身赤裸死于野外。自此叔侄俩被经过了连续七天七夜蹲马步、烟头烫、竹竿捻脚、镣铐抖骨等等“女神探”的酷刑“侦察”、“突审”,在破绽百出的情形下,被认定犯强奸罪。检察院对警察刑讯办案进行了“无懈可击”的监察、法院也“无懈可击”地给俩人判处了重刑。

然而,“人善人欺,天不欺”。如今真凶浮出,冤案真相大白于天下,事实无懈可击地告诉人们,中共“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所谓办案原则,纯粹是愚弄百姓的把戏。

聂海芬面对民愤,还在微博中辩白、推责:“我不是恶警察,我不能坐牢,坐牢的应当是我们公安局长、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你们知道政府有个政法委、法院有个审委会…每个案件,你们知道是谁定的调子吗?”这位“聂海芬”还说,“你们口口声声说我是恶妇,你们对一妇孺叫板,你们敢向政法委叫板吗?”

从她的诡辩中人们不难看出公、检、法部门是唯中共邪恶之命是从的驯服工具;中共政法委是非法操作的幕后黑手,这些部门的知法、执法者在具体办案中既不遵从法律,更不遵守良知,是地道唯权唯上、唯名唯钱的家奴,是拿着人民的供养,披着“维护公平与正义”外衣,专门替中共残害百姓的打手、刽子手。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恶首江泽民利用中共公、检、法部门,通过中共政法委幕后操纵,公然发动了一场针对 “真、善、忍” 普世价值的迫害,更让华夏大地蒙耻,让国人蒙羞。在“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等群体灭绝政策的蛊惑下,据不完全统计,截止二零一三年四月,明慧网报道有名有姓的大法学员被迫害致死已达三千六百四十四人。至少六千人被非法判刑、超过十万人被非法劳教,数千人被强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的摧残,几十万人次被绑架到洗脑班遭受精神折磨。 

更为残忍的是,中共策划包括警察、武警、法院、司法、医疗、军队等系统参与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贩卖牟利,犯下了比纳粹集中营和南京大屠杀更加灭绝人性的罪行——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罪恶。中共铺天盖地的谎言与暴力恐吓,不但欺骗、毒害了广大的普通民众,也一样封闭了广大政法人员的心智,操控、假借他们之手迫害无辜,裹挟着他们为中共替罪、殉葬。

奉劝中共政法体制内的官员,包括既得利益者聂海芬们:“人在做,天在看”,任何人都要承担自己所作所为造成的后果,绝没可能侥幸逃脱。除了世间的律法,还有无所不在的天惩。识时务、顺天意,退出中共,善待法轮佛法,赎回罪责,或许这是天给你们留下的最后得救的机会!

中共法官因“嗓门大”而拘留律师

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北京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全璋在为江苏省靖江市法轮功学员朱亚年作无罪辩护后,被法官以他的声音大“扰乱法庭秩序”为由非法拘留十天。

消息传出,舆论大哗。特别是在律师界,引发了营救王律师的行动:四月四日,各地律师及网友赶到靖江的将近二十人。四月五日,近百名各界人士赶赴靖江,申请到靖江市法院游行示威;一百多名大陆律师联署建议函,要求法院暂停对王全璋律师的司法拘留并公开庭审录像。在这样的压力下,靖江当局不得不释放了王全璋律师。

近几年来,为法轮功学员维权的律师越来越多,他们不畏强权,秉持公平与正义,为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作出震惊世人、唤醒良知、威慑邪党的无罪辩护。当然,他们也经历了邪恶势力的种种非难。

法盲法官打耳光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黑龙江省东宁县法院对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五位北京律师出庭为他们做无罪辩护。王全璋是苗福的辩护律师。苗福曾遭到东宁县国保大队林晓伟等人的酷刑逼供,他的脑子被打坏,失去很多记忆。在法庭上发现苗福神志不清,胳膊上、脸上都有伤,走路站立都很困难,说话声音低弱,很多事都已记不得了,只记得的是国保大队长林晓伟用拳头打的头部。他还被用装了沙子的小白龙(塑料管)毒打臀部,小白龙都给打断了三根,睡觉都不敢躺下,只能趴着。在监号里犯人用毛巾沾盐搓他的后背,并且用各种手段折磨他。

法庭上,王全璋律师说:“根据我的当事人苗福描述遭受的刑讯逼供的情形,我要求法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审判长王传发吼道:“根本不需要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我也不知道怎么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我看你是越来越放肆了,实话告诉你,今天法庭的录像就是针对你的!”

为此,王全璋律师第二天发表了《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法院刑庭法官王传发的投诉控告书》。

八月三十一日下午两点,在东宁县看守所值班室,王传发看到王全璋律师,阴阳怪气地说了几句话之后,突然过来就捅了王律师一拳。抬脚去踢时,被值班警察拦在中间,王传发没有踢到,就顺手打了王律师一耳光。

王传发喊道:“上面已经调查了,我写了深刻的检查,我承认我在法庭上咆哮了,我就是不知道怎么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苗福是零口供,我判决书对他的口供也没采用,我回避了这点,你启动也没用。”他还说:“苗福的上诉状让我给撕了!”

的确,身为法官的王传发,竟然毫无理由地把人家的上诉状给撕了。

王全璋律师的嗓门大吗?

王全璋律师的嗓门究竟大不大?这个很好解决,因为有审判的录像,拿出来一放不就真相大白了吗?可是,中共当局不敢拿出,它害怕广大的民众通过录像看到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的无罪辩护。可是我们通过前两个案例可以得出结论:王律师嗓门并没有大到象法盲法官王传发法庭上的咆哮,也没有大到如法盲法官赵立佐所狠命敲的法锤那样。而从这个案件中的法官王频、缪琴奇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并违法拘留辩护律师的行为来看,他们不也都是法盲法官吗?以“嗓门大”为由拘留律师,也可算是千古奇案了。

从活体被火化看“肉体上消灭”的反人类罪

被监狱迫害瘫痪在床的刘伟珊

文/钟延 

近日,明慧网再度曝光湖北省襄樊市的一位善良女教师,法轮功学员刘伟珊被酷刑折磨后,被“610”不法官员一道黑令,在心脏还在跳动的时候送去火化的真相。中共“肉体上消灭”的反人类罪行再度曝光。

一九九九年七月,出于嫉恨法轮功修炼团体的巨大社会影响力和不断增长的修炼人数,江泽民决定在中国彻底铲除法轮功修炼团体。随后,他制定并实施了“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政策。并通过全国各地的各级“610”加以实施。

活着被火化与“被自杀”的年代

“三个月内消灭法轮功”、“打死算百死”、“打死算自杀”、“对法轮功可以开枪……”“对法轮功可以不讲法律”等等一道道密令传来。各级政法委和“610”人员因此大开杀戒,对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实施百余种酷刑,为实现对法轮功学员所谓的“转化率”,不计后果、不惜代价。

刘伟珊是一位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的女教师,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在蒙冤入狱三年后,被狱警用酷刑逼供,被襄樊市第一看守所、武汉市女子监狱迫害致神志失常、生命垂危,甚至几乎被活着送进火化炉。

据明慧网报导,二零一一年八月,湖北襄阳市“610”人员及364航空医院书记樊智勇下令把心脏还在跳动的刘伟珊拉往殡仪馆准备火化。当殡仪馆当班的操作人员检查发现,人还活着,心脏还在跳动,拒绝火化。在这种情况下,刘伟珊才又被拉回到364医院。

法轮功学员被活着火化的事也非仅此一件。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八日,重庆市江津区六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江锡清,被重庆西山坪劳教所警察打昏后,警察以“心肌梗塞”为由宣布死亡。江锡清的儿女及女婿闻讯后赶到殡仪馆,发现人中和胸口还是热的。但劳教所警察强行把江锡清的身体推进冰柜,并硬架着江锡清的子女把他们推出冻库大门。随后,劳教所在江锡清家人拒绝签字,人还活着的情况下强行火化。

活体火化这种对生命尊严的践踏是反人类的犯罪,而这种反人类犯罪是在江氏集团以政策和密令的形式实施的。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通过民间途径能够传出消息的已有三千六百四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全中国三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被自杀”是一个网络名词,就始于江泽民集团的“打死算自杀”的政策,之后,无法无天的中共政法委将这一残害无辜的手段应用到更为广泛的弱势群体,政法委、国保大队、城管、拆迁办……可以为了谋取私利,谋杀受害者后,说成受害者“自杀”。为了对弱势团体大打出手,甚至说其是法轮功,这样就可以随意迫害 了。

“被自杀”时代的出现,始于江氏集团践踏法律和人权,打压无辜的法轮功修炼者,但由于法制和公义的巨大缺失和强权的滥用,受害的是全中国的民众。  

律师念党章,六一零副主任为何咆哮

文/他山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四川省西昌市“六一零”操控市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为了陷害高德玉等四名法轮功学员,把案子搞大,公诉人竟然把抄出的书和小册子等资料一页算一份材料,这样罗织出上万份传单。律师在法庭上要求展示证据,请证人出庭作证,全部被法官回绝。在构陷法轮功学员何先珍的所谓证据上,根本没有本人签字,只有办案人员的签字,律师依法指出证据不足。

三名律师心态平和、旁征博引,从法律的角度有理有据地证实了修炼法轮功无罪,散发法轮功真相无罪,要求无罪释放四名法轮功学员。在法庭上,有个律师拿出中共党章,当众念出相关条例,提到群众可以给党领导、组织提意见,反映情况,并且不得打击报复。这时市“六一零”副主任陈其竟然在法庭上咆哮起来,叫律师“滚出去”。

这个六一零副主任为何如此恼怒?律师念的可是中共的党章啊,他身为中共党徒为何这样害怕别人念党章?应该说,一个政党的章程就是这个党的党徒们所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

虽说从表面上看,这是一个气量的问题,可是实质上,所有的中共党徒都在自觉的违背着中共的党章在做事。不要说是这个陈其,就是其他的党官,要是按照党章去工作的话,中共的统治就不可能维持下去,因为照着党章他就不可能去耍流氓了。

不说别的,就说律师读的这一条,“群众可以给党领导、组织提意见,反映情况,并且不得打击报复。”中共敢让老百姓提意见和反映真实情况吗?那么多上访的群众不都是被中共“打击报复”得走投无路才上访的吗?要是不打击报复的话,中共怎么能对给自己提意见的人一下子打出几十万右派?八九年的六四学潮,中共怎么不敢跟学生对话?法轮功学员也不过就是到北京反映一下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可是却被中共投进了监牢。

这个道理可能谁都明白,所谓耍流氓,那就是说的是一套,做的却是另一套。中共再邪恶,可是他却要在自己的党章上标榜出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是代表“全中国人民最根本的利益的”。中共能在自己的党章上写上对提意见者打击报复的话吗?从这个角度上看,中共的党章可不只是欺骗老百姓的,也明确的向自己的党官传达出了一个信息:照着党章做,我们党早就玩完了,谁与党章走得越远,谁越是我们党的得力干将。

这样看来,六一零官员在法庭上咆哮才是最符合中共的利益的。除此之外,难道还有其它的解释吗?不过,六一零官员的失去理性,也正说明了中共审判法轮功学员的非法。一个独裁流氓党,党章都不遵守,何谈执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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